同修家是一個學法煉功點。由於有新學員相繼走進大法中來修煉,《轉法輪》書籍不夠用,她和另外二位老學員主動讓出了各自的書給新學員,由她負責請了三本《轉法輪》,三本書請到家後,當時她翻看了一下,發現有一本書印刷字跡顏色很淡,她幾乎辨認不出來,第二本書字跡吃力的還能辨認,第三本書字跡非常清楚。
學法時間快到了,同修們陸續來了,缺書的二位同修先後拿去了二本,等她忙完後最後一個拿時,她發現是只有那本很難辨認的書,她心裏一下子翻江倒海了:我年齡最大,眼神又不好,你們兩個年紀輕的把字跡不好辨認的這本書留給了我,你們太自私了。這時她轉念又一想:不對!師父說:「有的人覺的碰到不高興的事了就不高興了,那你不就是個人嗎?有甚麼區別呢?碰到不高興的事的時候,正好是你修自己的時候、修心的時候。」[1]師父還說:「我還要告訴你們,其實你們以前的本性是建立在為我為私的基礎上的,你們今後做事就是要先想到別人,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2]「我們要求你完全是一個超常人,完全是放棄個人利益,完全是為著別人的。那個大覺者他為啥呀?他完全是為著別人的。」[3]
在佛光的照耀下,她一下看到了自己的私心,看到了自己的妒嫉心,她用很強的主意識:解體它!解體它!立即解體!
神奇出現了,她捧的這本字跡無法辨認的《轉法輪》此時每一頁,每一個字都金光透亮了起來,她當時激動不已,連聲說:神奇!神奇!太神奇!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大法弟子必須學法》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佛性無漏〉
[3] 李洪志師父著作:《法輪大法義解》〈為長春法輪大法輔導員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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