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發生後,為營救被非法拘押的同修,協調同修與直接參與營救的某同修又為某一件事發生了嚴重的爭執,陷在「我對你錯」中走不出來,甚至都各自向相關的同修訴說為甚麼自己這樣做,已使相當一部份同修也參與到孰對孰錯的評判中,此狀態持續至今。
同修,我們靜下心來理一理,先從迫害發生後出現的幾個事件及時間方面的幾個特徵看一看。
二零一一年八月迫害發生,曾出現檢察院將定同修「有罪」的案卷退回了公安,公安羅織「罪證」後,第二次送交檢察院,檢察院又退回到公安,公安再次補充所需「罪證」,繼續送交檢察院。
二零一二年七月下旬,地方法院非法冤判同修五年半至十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日同修被地方公安送交監獄,監獄拒收,退回,不久又送去,又被退回,至今將同修仍非法關押在本地看守所。
過程中,從時間方面看:從二零一一年八月,同修被綁架、非法關押,到二零一二年七月枉判,近一年時間;從二零一二年七月枉判到二零一二年十二月非法送去監獄,近半年的時間。
再從事件變幻中看:同修被綁架後,檢察院、公安把綁架同修的案卷多次送去,退回,再送去,再退回。同修被枉判後,公安把同修送去監獄,監獄退回,再送去,再退回。
我們都知道,修煉的路上沒有偶然的事情,大法弟子的一切都在師父的點悟、看護中。
(一)同修從被綁架到被枉判,一年的時間;從被枉判到送去監獄,半年的時間,師父是讓我們做甚麼?是讓我們講真相,救同修,救公、檢、法系統的眾生。而我們是怎樣講真相的(主要從心性狀態方面看)?你做你的,我做我的,相互指責、埋怨。這是師父要的嗎?
師父要求「碰到矛盾了,不管我對我錯,會想自己:這件事情我有甚麼不對的地方?是不是真的我出現甚麼不對了?都在這樣思考,第一念思考自己、想問題,誰不是這樣你就不是一個真正的大法修煉人。這是修煉的法寶,這是我們大法弟子修煉的一個特點。碰到的任何事情,第一念首先想自己,這就叫「向內找」。」[1] 「作為學員,你不按照師父的要求做,一定不是個簡單的事情。舊勢力對所有的大法弟子都安排了一套它們的東西,如果大法弟子不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就一定是在按照舊勢力的安排在做。舊勢力實質上就是針對正法中大法弟子能否走出來、又時時伴隨你們的巨關巨難。」[2]「經過這場魔難,有的學員還不清醒,你就將錯過這一切。按照師父的要求做才是大法弟子在證實法、在修煉自己,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2]。陷入埋怨、指責時就沒有按師父的要求做。
(二)同修被多次送去監獄又被多次退回,至今同修還在本地看守所遭受煎熬,這是為甚麼?「靜思幾多執著事 了卻人心惡自敗」[3]。這是師父點悟我們要找到自身的根本執著並修去它。那我們的根本執著又是甚麼?想一想,迫害發生前我們的狀態,怨、責、向外看;迫害發生後,我們仍然怨、責、向外看,這不就是我們的根本執著嗎?如果我們早早找到並修去,迫害還會發生嗎?同修還會那樣受魔難嗎?是不是我們辜負了師父的多次慈悲點悟?
其實師父已把一切告訴了我們「你們互相之間配合時是因為人心才產生互相之間的摩擦,那是修煉人的狀態、過程,決不是你們哪個人真的不好。好的那一面已經看不見、已經隔開了,你們看到的永遠是沒修好的這一面,但是你們不要不抱著慈悲心,不要固定的看人。我一再說好的一面你們看不見,那邊已經非常好了、達到標準了。達到標準是甚麼樣?神的標準。他沒修好的那一面哪,越往表面上走就越顯得不好,可是哪,他已經修的很好了。希望大家珍惜自己,珍惜別人,珍惜你們這個環境。珍惜你們走的路,這就是珍惜你自己。」[1]「你們救度世人想要叫他們醒過來、救度他們,你們自己也得醒啊、也得醒悟。事情做多了就忘記了自己的修煉,這也不行啊。你們是修煉人,這句話不是說你過去、曾經、或者是你的表現,這句話是說你的本質、你的生命的意義、你肩負的責任、你歷史的使命,這樣你才是真正的大法弟子。」[1]
同修,趕快從我對你錯、他對她錯中走出來吧!我們不能再迷而不醒了。
以上是在自己心性層次上所悟,有偏頗的地方,望同修慈悲指正。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甚麼是大法弟子》
[2] 李洪志師父經文:《清醒》
[3]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別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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