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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浠水縣公檢法行惡 法輪功學員周琦遭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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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四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湖北省黃岡市浠水縣法院二零一三年四月九日秘密非法宣判法輪功學員周琦四年徒刑。周琦的家人對此表示強烈憤怒:在本人零口供情況下還被誣判四年,這是浠水縣公檢法對國家憲法、法律、人權的肆意踐踏。周琦本人表示會上訴。

周琦,女,五十六歲,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被浠水縣國保以郭劍利為首的警察綁架、抄家。惡警郭劍利並叫囂:「非將周琦判刑不可,不達目的決不罷休。」

據悉,浠水縣公檢法三月二十日在浠水縣法院非法庭審周琦時,現場除了五個法庭人員及公訴人外,沒有律師、沒有旁聽者,更沒有周琦的家人。

周琦自被綁架至今已八個多月,已被警察迫害的骨瘦如柴、身體非常虛弱,並出現高血壓(一百八十多)、心臟缺血症病症,滿嘴牙齒鬆動,不能咀嚼食物,只能吞食方便麵充飢。

周綺因修煉法輪功,在此次被迫害之前,曾多次被浠水縣警察綁架、非法勞教、判刑: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浠水縣公安局拘留十五日;二零零零年十月三十日被浠水縣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日;二零零一年一月被劫持到武漢市獅子山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被浠水縣公安局綁架,非法關押在浠水縣第一看守所近兩年後,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七日被浠水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上訴無果,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湖北省女子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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