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警察採用先抓後抄反定罪的方式抓了我。警察說,抄出一本《九評》判你四年。我說:「你試試看。」「一個黨,能被一本書打倒,這個黨是豆腐黨;一本書能夠打倒一個黨,那是本甚麼書!誰不想看看!是你們在抬高這本書的身價,是你們在炒作這本書,該不該把你們也抓起來!」說起《九評》,我回答:「看過這本書我們可以討論,沒看過免談。」警察說:「我看過,這本書很惡毒。」我說:「你們抓我的時候沒覺的自己惡毒、打我的時候也不覺的惡毒……瀋陽蘇家屯一次就揭露數千法輪功被活摘了器官,在鍋爐房就毀屍滅跡了,你們照樣沒覺的惡毒。而我要把你們做的事告訴了別人,我就惡毒了。你怎麼居然敢說出去!豈不太惡毒了!」警察說:「你是敢說,你是敢說。」「你還知道我敢說!這些事都是你們幹的,每一件都不是我幹的,我為甚麼不敢說!幹的人沒罪,說的人倒有罪,甚麼世道!」隨後的交往中,他們確實發生了很大的轉變。
如果每一個法輪功學員都能這樣理直氣壯,惡人真的就惡不起來了,因為他們明白了誰是誰非、誰善誰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