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把做事當成是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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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在二零一二年三月一日邪黨召開兩會頭一天,我在救人時,把一張神韻光碟派發給當地一名政法委人員,結果被惡人構陷劫持到轄區派出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對自己的學法、講真相、救度眾生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失。

在被迫害這一年裏,我一直在向內找:三件事一直在做啊,感覺也挺精進,正念十足,還沒有怕心,為甚麼遭綁架的是我?為甚麼沒有闖出黑窩?想來想去,自己斷言:就是不理智。多年來,發光碟、真相小冊子等真相資料大多都是親自塞到世人手裏,而且必須等對方認可接受方離開,有時還跟蹤看看真相資料是否被扔掉了,……為甚麼要如此大大方方?自身攜帶的真相材料那麼多為甚麼這麼做?自己認定就是不理智,才遭到惡警綁架。

當我走出黑窩靜下心來用師父的大法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並認真向內找,追查到底,根本原因是沒有靜心的學好法,嚴格的說就是沒有達到師尊要求的「多學法,學好法」的標準,使邪惡──舊勢力鑽了我放任的空子。

長期以來,我還是把講真相、做事的多少當成了修煉,而忽視了學好法的重要性。我是獨自一人生活,上午上半天班,下班順路救人,講三退、發光碟、真相冊子、貼真相標語。下午就是專做大法的事(包括打印),時間被我安排得緊緊的。有時邊打印邊背法,邊吃飯邊打印。新年臨近打印台曆經常都是整晚上的打,白天還照常上班,從來都不捨得睡午覺。在學法時,不是真的學進去,而是讀法,把讀法的多少當成了學法。背《洪吟》也是一樣,背得快,忘得也快,就這樣長期以來,形成了急性子的執著。一學法就睏,發正念倒掌,姐姐同修提醒我發正念倒掌我都不相信,嚴重背離了師尊的教誨。

一直到二零一二年新年,孩子放寒假回家,孩子糾正我發正念倒掌時,我還是不相信,孩子只好把我發正念的倒掌姿勢拍照下來給我看,我才相信。孩子帶我靜心學法,也沒有引起我在法上悟一悟:是不是師尊在借孩子的嘴點化我好好學法?孩子開學不到半月,我就被惡警綁架。

我本來不想寫(自己才讀了兩年半的書),總覺得學法時間不夠用,同修鼓勵我寫出來,一方面以提醒自己曾經不重視學法給自己帶來慘重的教訓和損失,另一方面也算給像我一樣做的同修敲一下警鐘吧。

不靜心學法的教訓使我更加醒悟,只有遵照師尊的大法去做才是真正的達到標準,只有遵照師尊的大法去做才能做好「三件事」,只有遵照師尊的大法去做才能真正的跟師尊回家。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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