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三年三月三日,遼寧省朝陽市交巡二隊警察在朝陽市中心市場將重型家屬區法輪功學員陳桂蘭、王豔梅綁架,朝陽市國保支隊將二人轉交前進公安分局。分局長張志強簽字將王桂蘭非法刑拘十五天,王豔梅非法刑拘十天。王豔梅十天後放回家。陳桂蘭十五天仍被繼續非法關押。
據說朝陽市國保支隊某人非法審訊陳桂蘭時,陳桂蘭沒有按照他的要求「交待」問題,他認為是「態度」不好,要按照他規定的「法律程序」交檢察院非法批捕。據說公安也只能按照國保的意圖走程序,沒有甚麼法律依據,就是國保和「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一句話隨意妄為。
三月七日凌晨三點,朝陽縣國保大隊長趙強,帶領二十多名警察,非法翻牆入室,將居住在新荒地村叔叔家的孫家灣鄉法輪功學員朱建麗綁架,同時綁架的還有朱建麗的母親和嬸母徐豔霞。
這兩起綁架案,是朝陽市政法委、「六一零」和公安局以兩會安保為名幹的。朝陽市政法委書記趙璟,朝陽市公安局局長兼市政法委二把手石新立,「六一零」頭目鄭少林,朝陽縣公安局局長丁頎參與了具體謀劃與實施。
趙璟、石新力和鄭少林多次操控公檢法人員將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並指使法官當庭驅逐辯護律師,不准依法論理。丁頎到任以來,配合副局長韓義然和政保大隊長趙強製造了十幾起對法輪功學員的綁架案,延續了前兩任公安局長高陣戈和范鐵駒「迫害法輪功全國先進」的罪惡,把朝陽縣搞成了迫害法輪功的重災區。
朝陽縣公安局還在二零一一年幫助姦殺兩名婦女,用汽車將良圖溝法輪功學員夏鳳友逼至橋下摔死的大屯鄉派出所所長劉興滿,製造假證保留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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