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以法為師 修煉的路才不會走偏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修煉十幾年來,時不時的會從明慧上看到一些同修,因不能「以法為師」[1]而出現的問題,比如:參與集資啦;跟著開天目的同修跑啦;跟著「高人」邪悟啦;被國內外邪惡網站的邪悟者帶動啦……而慈悲的師父總是一次又一次對出現的問題予以糾正。

特別是近一段時間,師父連續兩次寫評語糾正我們在修煉上出現的問題。對此,我心裏有種沉重感:「師父對我們太操心了,我們不應該這樣呀!」

回頭想想,我們遇到的這些問題,法中都講過呀,這不難鑑別呀。只要以法為師,是不該出現的呀。我想,跟著跑的人,糊塗的人,被帶動的人,肯定是法沒有學好,關鍵時刻沒有用法來衡量,這是修煉人的原則問題啊。

我們地區雖然很小,但是,修煉中對每一個同修始終都存在著以法為師的考驗,在一些大地方出現的問題,在我們這地區都有,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就我自己而言,也遇到一些觸動在這方面修的紮不紮實的考驗。

7.20後,在邪惡的瘋狂迫害下,本地一些同修和幾個開天目的同修走的很近,甚至惡人在辦洗腦班和所謂「家訪」前,同修都要找開天目的同修問問:「這事該咋辦?怎麼回答他們好?」在這期間,我接觸了一個開天目的「高人」,他不但「能」看到另外空間的景象,還能寫出許多表面看來似乎是那麼一回事的「理」,他說是師父給他的智慧,他是有使命的,很具迷惑性。他能經常當著大家的面,一針見血的指出你的缺點。一些不太成熟的學員,當別人能指出自己的缺點時,會出現一種錯誤的心態:「呀?他比我修的好,我得聽聽他的。」可是,接著,他就給你來段邪悟。因此,許多學員圍著他轉。

當時,讓我很警覺的一件事兒是:他當著同修的面抽煙。當我指出他不符合法時,他聲稱:「如果我沒有這點人的東西壓著,早就走了。」他還告訴同修:公安部的人找他看過;某市長找他看過……他給一些學員的印象是:不僅修的「高」,也是個「通天人物」。可是,交談中,我發現他說的很多話,太離譜兒。雖然,其人極善辯,但那些模稜兩可、似是而非的話,只要用法一衡量,立即原形畢露,經不起推敲。漸漸的,我便疏遠了他。

當然,最初我也不是一點沒有被帶動,但是,當我「以法為師」走出來時,感到那是修煉人的一步「險棋」。你承認甚麼?認可甚麼?證實甚麼?這可是一個修煉人的根本啊,宇宙的神都在看著呢。

中國大陸的情況複雜,說不上甚麼時候會冒出個甚麼事兒來。但我始終牢記師父的話:「所以我說啊,我不在了也好,你看不見我也好,要『以法為師』,就學這個法。你成與否,行與否都是這個法。」[1]我就是靠著師父的法,這些年在正法路上走過了許多險象環生的浪灘。

有一次,一個同修領著一個7.20前曾是輔導員的人來了,當時有點神神秘秘的樣子,她說:「你也是老弟子了,層次也不低了,正法到現在了,有些東西你也該知道了。」我說:「甚麼東西?」她從牛皮紙袋裏拿出一疊複印稿,說:「這個給你,是十講。」我剛瞅了一眼,就說:「這不對呀?師父的法就九講啊。咋出來個十講呢?」她說:「這個不公開,一般層次的人還看不到呢。」當時,我毅然的說:「師父傳法都是公開的,這個我不要!你拿走吧。」她看我態度堅決,也沒有勉強。我警告她:「你很危險呀。很危險呀。」她看了看我,很失望的樣子走了。

事後我想:為甚麼我能遇到這樣的事兒?是因為自己有好奇心,願意聽那些悟法高的,這回就給你來個「高」的。

還有一次,同修領來一個從監獄裏迫害出來不長時間的同修,說是自以為悟的挺高。見面後,我感到此人不是修煉人那種平和慈善的狀態,有種「鬥」的勁兒。交流中,他說他和師父是從宇宙外來到宇宙中的……我當時一愣,立即截斷他的話:「所有的生命都在宇宙中,只有師父在宇宙外,這是師父多次講法中說的,你悟的不對呀。」他大聲的說:「如果我不是和師父一起從宇宙外來的,那師父還有必要講這個法嗎?法是講給弟子的,你不要覺得自己高。我悟出來這個理也不是偶然的。」我問他:「你每天看書嗎?」他說:「不看。」「那你發正念嗎?」「不發。」「那你講真相嗎?」「不講。」我說:「那你連修煉人都不是,還跟我交流甚麼?你走吧。」

在大陸邪惡的迫害環境裏,有些同修們對國外同修做的轟轟烈烈的大法項目,十分「欽佩」,願意為此付出。可是,這正是容易被邪惡鑽空子的地方。一段時間裏,本地一些同修都在興奮的談論:「某某同修和師父身邊的弟子有聯繫,可以經常溝通,這樣不會走彎路。」我當時挺納悶兒:「師父身邊的弟子也是弟子呀,這有甚麼興奮和驚怪的呢?修不好,誰都上不去。」

一次交流時,我也去了。可是,我發現:大家對該同修很崇拜,很愛聽該同修講,都想聽聽「師父身邊弟子」傳來了甚麼消息?或者間接想知道一點師父的情況?當時我心裏很彆扭,我想起了師父的許多法:「進門不分先後都是弟子。」[2]「以法為師」[1]……大法修煉,可沒有「上部座弟子和下部座弟子」之說。心性見證一切!心性多高功多高。師父不會給任何弟子開後門,你在哪兒不管用,誰不以法為師就危險,按著師父說的做好「三件事」,你就永遠不迷航,甚麼「煙幕彈」都能鑑別。於是,當時還沒有交流完,我就跟該同修談了我的想法。指出他這樣做的危險和後果。想不到的是,同修很感動,說:「謝謝你提醒了我。你說的對呀。」

還有,這些年來,本地也出現過集資的事兒。有一次,一個同修找到我,說是國外大紀元和新唐人急需用錢,他銀行裏有路子,可以直接把錢匯給新唐人總裁,並且還拿出新唐人總裁的「親筆簽名」和「提供的賬號」。最初,我也動搖過,可是細一想,比對,這事不能做呀。師父從傳法到今天,對大法修煉動錢的事兒很嚴肅,法中講的很明確。大陸在集資上屢次出事兒,這事不能做啊。當時,看似參與和不參與,只是表面看很簡單的事兒,而以法為師的冷靜衡量,那卻是很嚴肅的。我果斷的回絕了。

我體會,修煉中能夠被迷惑的,一定是法沒學好,由於法沒學好,遇事才沒主見,才聽別人哄。只有多學法,心裏有法,關鍵時刻才能以法為師。才有鑑別力,才能走的正。

一點淺見,意在與同修交流。懇請同修批評指正。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 《法輪大法義解》〈在北京法輪大法輔導員會議上的建議 〉
[2]李洪志師父著作: 《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