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貴新是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早上在他所開飯店被國保警察綁架的,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他串門的大姐、服務員二人,飯店被抄了。為了說明在場的東西與他大姐和服務員無關,要警察把他們放了,宮貴新說這店裏的東西都是我的。這些也就成了中共邪黨惡徒迫害他的藉口。
宮貴新大小飯店開了十幾年,從不剋扣顧客,按真善忍生活做人,鄰居都說他仁義,是世上的好人。四月十五日以後這個飯店被毀了,聽他的鄰居說一個月後,他二姐來了幫他把飯店兌別人了。那屋裏慘的像被打劫一樣,好多東西都壞了扔了。十幾萬元的飯店,四萬多就草草兌了。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盤錦市興隆台區法院給宮貴新非法開庭,北京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他自己也做了辯護。他說:法律是講證據的,法律哪條規定煉法輪功的人不許有這個、有那個,這是公民應有的權利,如果因為我買手機有罪,那造手機的賣手機的是不是都有罪呢?我沒有給任何人身心造成任何傷害,我用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何罪之有?!
宮貴新的家人朋友多次向公安、法院要人:他也不是殺人放火,也沒有給任何人造成傷害有甚麼罪?那個警察無奈的說:法輪功的案子從來就沒按法律程序走過。
由此可見公檢法的人員多可憐哪?明知錯的也得做,都是共產邪黨無神論害的讓人沒有了良心,用恐怖手段逼迫人隨其做害人事。善惡有報是天理呀!這裏奉勸公檢法的所有人,不要為了名利喪失了自己的良心,不要用自己與家人的命做賭注,善待法輪功修佛的人,給自己留條退路、給父母、給兒女多積福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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