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的起因是:因征地補償太少,政府與征地農民沒有達成任何協議和給予任何補償,因此問題長期無法解決。21日遭槍殺的王樹傑為此事曾到北京上訪,使得當地政府懷恨在心,9月21日政府官員派人用機械來鏟平他家馬上要收割的稻子。見農田被毀,王家人奮起抵抗,衝突過程中,現年36歲王樹傑被警察射擊6槍致死。王父、王哥以及兩個未成年小孩也各中一槍,(倆個孩子大的才三歲,小的才兩個多月)王母也被打傷。之後數百武警到場強行搶走死者屍體。死者妻子也被帶走,下落不明。目前村裏有大批的「維穩」人員,包括盤錦市、興隆台區政府,公安、信訪、宣傳部門的人員層層把守,戒備森嚴,非本村人員無法進村,當地警方還在持續抓捕事件相關人員。
其實,警察開槍殘殺手無寸鐵的民眾,這也不是第一次。毫無道理的射殺善良百姓在盤錦大地早已發生多起。這裏舉上幾例:
一起是2003年5月25日晚黃昏時,兩個身著便裝、未出示身份證件的青年人(便衣警察),攔阻正出樓門的劉德俊等二人,劉等未予理睬,躲開,騎摩托車欲走時,這兩人卻掏出手槍連開四、五槍將劉擊倒後將其綁架。
劉德俊遺像 |
劉德俊,51歲,漢族。遼寧省盤錦市遼河油田興隆台採油廠招待所退休職工。因不放棄信仰,堅修法輪功,多次遭惡警綁架。2001年5月30日,早4點多,劉德俊在自家樓門前空地打坐煉功,被惡人舉報,遼河油田公安局王友山帶數名警察,將劉綁架,並抄家,隨後將劉德俊關押到盤錦市勞動教養院勞教迫害。
2003年5月25日劉德俊遭槍擊綁架後,非法關押在盤錦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裏遭受了野蠻灌食,定位、酷刑等折磨。僅關押了四十七天,7月11日被迫害致死。在劉德俊的家人不同意的情況下,警方強行將劉德俊的遺體火化。
劉死後,沒有得到任何經濟補償。沒有工作的妻子和五歲的兒子及一歲半的女兒。由於沒有經濟來源,生活無法維持。她只好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暫居在娘家,與年邁的父母相依為命。
再一起是2004年3月14日早五點多,遼河油田公安局泰山派出所副所長趙慶哲帶領一夥人,在地礦大樓北不足百米的南北路上,開槍追殺遼河油田物探公司機動公司走在上班路上的法輪功學員鄭群朋(鄭與同事一同上班)。開槍後趙慶哲夥同警察不容分說將鄭群朋強行按倒在地,拳打腳踢,致使鄭的頭部、眼睛、胸、腰、背等部位傷痕累累。左眼被打成烏眼青,右太陽穴腫二釐米高,當即胸部喘氣疼痛,腰直不起來。終因傷損過重,加之長期受警察騷擾,監視等精神壓抑,於2007年7月18日在瀋陽某醫院含冤離世。終年四十二歲。
鄭群朋遺像 |
鄭群朋修煉法輪大法前曾是一個有名的混混,修大法後他從一個愛打架鬥毆的浪子變成按「真善忍」準則要求自己的好人。由於他堅持大法修煉、堅信自己的信仰而遭此毒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被奪去了。
還一起是2007年11月13日夜間,遼河油田石化廠職工,法輪功學員王明傑和一個朋友外出,當走到盤山縣吳家鄉派出所附近時,被該派出所警察截阻、打倒、綁架,在王明傑被雙手反扣,打趴在地的情況下,警察還惡狠狠地向王開槍,將其擊中。隨後將王和同事均綁架。
王、張失蹤後,家人親屬四處尋找,到公安部門打聽,也未得告知。直到五天後的十一月十八日,親人於盤山縣醫院住院部的四樓垃圾箱裏發現王明傑帶血的衣服,才輾轉打聽到了王、張的下落,才見到了雙手被反銬,臥趴醫院病床上的王明傑。
當正義人士通過電話問該派出所警察「為啥把人雙手反扣打趴在地後還開槍打人」,一警察回答「樂意」,並說:「有種的你過來」。
這幾起警察槍擊善良民眾的案件沒有任何理由和法律依據。完全是執法犯法。警察的無法無天充份證明在中國的當前毫無法制可言。當權者和執法者如此對待無辜百姓,把自己的醜惡嘴臉暴露的一覽無餘。
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的權利。完全是合法的行為。以任何藉口迫害這些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都是一種犯罪。而直接槍殺這些無辜者的更是殘暴的犯罪行為。那些以甚麼:「在執行上級命令」為藉口來做這種壞事的人,總有一天會為自己這種作法負責。而這一天不久的將來就會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