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幸一九九七年得法,去妒嫉心的問題一直沒引起重視。可能是它隱藏的太深、太骯髒、太巨大,我一直都不願意面對。一次跟一位很精進的同修坦白出來,才開始決心去掉它。我所在的處室同齡的年輕人居多,大多有學歷、有能力,受領導賞識,就是常人所說的精英,這些人就成為了我的妒嫉目標。妒嫉心表現的很強烈,甚至能直接表現出不友好,冷語相向,給別人帶來痛苦,在這方面造了不少業,人際關係很緊張,連一個常人中的好人都做不到,根本就談不上符合師尊對大法弟子最基本的要求。這幾個月以來我每天發正念清除它,它一出來就否定它,能感覺到這種心減輕一些了,但還沒有全部去掉。
幾天前讀大法書的時候我突然意識到我去妒嫉心的目地。我從法中明白了:執著心沒有了,那麼引起執著心的那個因素也就不存在了。我利用了這個法理,表面上是按照法的要求去執著心,實際是想扭轉現在緊張的人際環境,讓自己活的更安逸一點。啊,這又是一顆執著心嘛,它隱藏在「去執著心」的背後,去掉妒嫉心便可以成全安逸心。去妒嫉心成了有為而為,修中有漏,怎能修好?!說的嚴重一點,我是在利用法、利用修煉改善生存環境。
找到這個大漏後,我突然發現了許多修煉背後根本的執著,就是私心。如讓孩子按大法的標準去做是為了管孩子更省心;經常向內找是為了去掉長期困擾的病業假象;盤腿打坐是為了第二天身體輕鬆;講真相救人是為了圓滿自己的世界,等等。越找越可怕,修到現在了原來都是為私的!根本就沒擺脫舊宇宙的法理,跟師尊的要求整個是相悖的。
幸運的是我在修煉結束前意識到了這點,師尊說「沒有結束就是機會」[1],我要無執著的去執著,成為一個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叩謝師尊的慈悲點悟,不足之處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