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人士都知道,修煉法輪功在中國從來都是合法的。中共也知道這一點,因此在迫害時不許正義律師介入,一切都由「610」暗箱操作,使法庭成了「610」的臨時辦公室,審判人員成了「610」的家奴。
河北省遷安市法院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六日非法判處法輪功學員梁秀蘭八年、張立芹和邵連榮七年半、李秀華、孫永生和楊佔民七年徒刑。之後,審判長馮小林面對受害者家屬的質疑不得不坦言:法輪功的案子不按照法律。
這種按照「610」內定的非法判刑,用法律作幌子、矇騙國際社會的表演,並不是涉案法官的個人行為,而是中共控制「公檢法」的「610」和「政法委」所要求的,就像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四川省西昌市政法委副書記劉某對法輪功學員高德玉的律師所說:「不要跟我講法律,我們不講法律。」
筆者的朋友去年被非法庭審的情景,使大家親眼看到了中共法院枉法的一幕: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瀋陽市沈河區法院非法開庭,對被綁架關押了八個月的法輪功學員姜德新、孟慶潔、翟暉進行庭審,北京兩位律師為姜德新、孟慶潔、翟暉做無罪辯護。姜德新等當庭揭露自己遭受的毒打折磨。
姜德新說,他在被綁架時,頭上被戴上黑頭套,當日(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被打了一天一夜,並要把自己身上的傷痕曝光,但是法官焦玉玲不讓他曝光,還不讓姜德新說話。姜德新的牙齒被打掉了,滿嘴的牙齒都被打鬆動了。姜德新還拿著打掉的一顆牙,在法庭上讓他們看,讓人們了解其被殘忍迫害的情況。
在被害人與正義律師陳述的過程中,非法庭審人員根本不認真傾聽,只是等把程序走完一走了事。法官焦玉玲也承認她說了不算。
是啊,法官沒法說了算,因為所有所謂法輪功的案件中,都只有守法的被告──法輪功學員,而沒有違法的原告──中共邪黨。
儘管法輪功學員承受了十三年的苦難,但他們無怨無悔。在法庭上,儘管還在被迫害之中,他們想的是迫害者的未來,慈悲的告訴法庭人員大難來時得救的方法。
善哉,法輪功學員。願大家共同努力,扶正中國的「天平」,在天滅中共到來之時,使更多的世人留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