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共十三年來號稱依法迫害法輪功,實際上是個徹底的騙局。所謂「依法」實際上根本沒有法律依據。一直用以對法輪功判刑的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屬於蓄意錯用法律條文,反而已構成瀆職罪,徇私枉法罪等等罪行。
因為適用刑法三百條,必須具備兩個要點,一,法律明確規定法輪功為×教;二,必須明確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十多年來近百位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做近千場無罪辯護,已經闡明了這些關鍵問題。當反問法庭哪一條法律規定法輪功屬邪教?及法輪功的言行破壞了哪條法律的實施,那些中共的執法者都往往一片沉默,無以應對,然後轉移話題,休庭了事。然後繼續非法判刑。
不僅如此,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在哪都要做個好人,這恰恰有益於法律維護的公平正義的宗旨,信仰的權利也恰恰是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然而中共的所謂「執法者」卻在明知300條不適用的情況下,仍然堅持以此給法輪功學員定罪量刑,濫用職權,枉法裁判,屬於蓄意錯用法律,這已經構成了徇私枉法罪,瀆職罪等罪行,而且情節嚴重。
這就是中共十三年借用法律迫害法輪功的騙局真相,過程中這些法官蓄意錯用三百條對法輪功學員判刑,恰恰是他們自己犯罪的過程。這一真相在犯罪嫌疑人徐天鵬被多個法輪功學員家屬控告中,作為控告理由揭示了出來。
其次,那些甘被中共利用積極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大多是道德敗壞,正邪不分的邪惡之徒。
從枉法法官徐天鵬這樣的積極主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當今司法官員身上,我們也看到了這是一些為邀功請賞,甘心出賣人性良知,法律天職的道德敗壞的人渣敗類,甚至也有了一種所謂中國特色(實際上是中共特色)。
一、蓄意錯用法條,執法犯法,迫害好人,無羞無恥,能夠顛倒是非正邪,是邪惡黨徒的共同基本特色。
在明知刑法三百條不適用的情況下,身為執法法官可以出賣良知,出賣法官維護公平正義的天職,玩忽職守,不以法為大,而以黨為大,凌駕於法律之上,踐踏法律,堅持蓄意錯用,把司法系統淪為犯罪系統。如同徐天鵬一樣,中共的法官在法輪功問題上,都一直在不同程度的製造著這樣的罪孽。
像徐天鵬,在庭審中,對所有律師的辯護,都不作任何法律上的答覆,即使無罪也不放人,而後就是黑箱操作,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濫用法律,枉法裁判,誣判厲玉書十年徒刑、谷友文七年,楊國光四年半,何素英四年,王希文四年,賈元峰三年,張維仲二年,凌雲三年,不通知家屬不開庭枉判徐傑七年,張明鳳三年,張桂芝四年,鄧秀豔四年半。而當家屬依照法律規定向他索要判決書,他狂傲地說判決書從來就沒給過家屬,就是不給。多年來的種種行徑,可見其道德底線,完全可以做到將是非正邪顛倒,將社會上真正的好人判上十年大刑,臉不紅心不跳,且能一如既往,這正是中共非法政權需要的特色。
二、言行惡劣,把法庭變成耍流氓的場地,這也是中共政權「我是流氓我怕誰」之流氓特色的真實體現。
其實他明知法輪功不是邪教,他深知法輪功學員不會加害於他,所以才敢為所欲為,大耍流氓。
徐天鵬在庭審中既沒有法官應有的職業行為規範、更沒有職業道德!以各種手段刁難律師,常常中途打斷干擾律師的辯護,更是剝奪法輪功學員辯護,律師不能看到案卷,甚至趕律師走,甚至當庭羞辱當事人。在庭審楊國光時,一副流氓相,陰陽怪氣地諷刺楊國光,斜睨著眼睛說楊國光:「你挺了不起呀……」律師當庭提出反對,要求法官不可以侮辱當事人。律師提到國內根本沒有條款指定法輪功為邪教的司法條款時,徐天鵬就強硬制止:「不用你說,你上人大去說」。當被律師指出不符合法律規定。徐天鵬說:「我們這法院就這樣,你再說就是擾亂會場,把你驅逐出去。」
庭審何素英時,何素英因無端被關押在看守所造成的精神與身體的損害幾乎不能站立,當何素英要求服用看守所給隨身帶的藥物時,徐天鵬沒有一絲的人性關注,竟然惡狠狠地說:「吃甚麼藥?!耗子藥?」有時,旁聽席上有人被徐天鵬的這種耍流氓的行徑氣得罵出了聲。
三、道德敗壞,邀功請賞,是他執法犯法的基礎和原動力,積極主動,甘當打手,與中共的邪惡相互利用,這也是黨徒與中共關係的特色
在唐山的非法庭審,如562手印事件主人公鄭祥星的庭審中,當庭法官是被一位坐在旁聽席上的610神秘人物現場操控的,這樣的庭審法官已經夠中國特色了──法官只是傀儡,是幕後非法意志的傳聲筒,作為那位法官來講很可能是無奈吧,但是徐天鵬,不用操控,對主人的意思諳熟,積極主動替中共賣命(他自己也這樣說),爭當急先鋒,這個中國特色就更令中共愛不釋手,用起來頗為順手。
在看到大量揭露徐天鵬的罪行醜行後,民眾在一起議論,這些迫害法輪功的人都逃不脫法律的制裁,將來都得承擔。家裏親人出門就看到類似的招貼,為此而無顏見人,徐天鵬現在則牢騷滿腹,大喊:「我是給共產黨賣命呢就這樣對待我……?」勢利小人,無賴心態,面對應有的下場,還以為別人不知道他是為撈取名利與中共相互利用(恰如《九評》之五---江澤民與中共相互利用迫害法輪功---所揭示的深刻道理),卻要裝作忠心耿耿。
四、為撈名利,權錢交易,腐敗執法,恰是「平安中國」「法治中國」的禍害,其腐敗特色也就成了那些「忠誠」黨徒都難以例外的特色
只看一件小事──據知情人士說徐天鵬他們一家常去看他媽。他媽時常在人群中說誰找他兒子辦事,不拿錢來門兒都沒有。我們可以料想這樣腐敗的執法者會依法辦事嗎?他能去奉行天職去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嗎?他不是恰恰相反嗎?司法腐敗,中共的邪惡體制下正好讓這樣的敗類如魚得水。也就反證了為甚麼中共治下就出不來包青天。
窺一斑,知全豹──中共體制的從上到下,從黨魁江澤民到打手徐天鵬,那仍然死撐中共的邪惡黨徒,都是其邪惡品性與中共之邪惡本質一拍即合,相互利用,行邪作惡,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數的災難──時間夠長了!而今中共這艘賊船正在沉沒之時,那些「船長大副們」表面鎮定,暗地都悄悄在自謀生路,安排後事,只是那些仍蒙在鼓裏的船員,小工們,還以為死期還早,來日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