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春在二十六歲時被中共迫害失去雙腳,終身殘廢,只能用膝蓋走路。王新春被迫害致殘後曾十多次被中共邪黨官員毒打折磨,王新春的父母也多次被非法拘留迫害。
被中共迫害失去雙腳的法輪功學員王新春 |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晚,王新春在伊春市橋北租住的樓下遭到來自金山屯區的惡警綁架,當晚王新春在派出所被非法關到鐵籠子裏,第二天被綁架到金山屯公安局。在非法刑訊逼供過程中,王新春被打腦袋、打臉、踢身上,打得王新春遍體鱗傷,頭部腫大、臉部被打壞、眼睛腫得無法睜開(家人一週後看到的情況)。而且還把王新春吊了起來,直到王新春昏了過去,才放他下來。惡警還用煙頭燙王新春的鼻子,看王新春沒有反應又掐王新春的人中穴。
就在王新春被迫害得奄奄一息的情況下,惡警又將他轉送去西林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看王新春被迫害成這樣,拒絕接收。送王新春的警察說,我們趕快辦案,一個月就把他送到監獄去,只要有一口氣監獄就收。看守所的警察說得給他的身體做個檢查,警察例行公事送王新春去西林醫院做檢查,其實並沒有檢查,只是讓醫生簽字,就回到了看守所。可是看守的警察看王新春的腳還在流著膿水,堅決不收,說把腳治好了再來。這樣王新春被綁架回了金山屯醫院301室,並且對王新春進行強迫打針灌食迫害。王新春絕食三十四天時(十月十二日)在警察非法看管的情況下,從醫院成功走脫。
金山屯區公安局並沒有因此放棄對法輪功學員王新春的迫害惡行,非法派出警察四處攔截,挨家查找王新春,十月十六日,走脫的王新春再次被惡警綁架回了醫院繼續迫害。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王新春被釋放回家。惡警們還勒索了王新春家裏五千元錢,而且要求王新春一年內不得外出,現在每天有警察到王新春家裏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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