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知道,約束人行為的有法律和道德,法律是道德的最底線,有道德的人是不會觸犯法律的,除非被誣陷,這就是世間冤假錯案的由來。法輪功學員都是社會上公認的好人,有很高的道德水準,怎麼會犯法呢?又何來「轉化」呢?往哪裏「轉」呢?
可是,中共咸寧市「六一零」和政法委卻把道德高尚的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接受那些執法警察的所謂的「法制教育」和「轉化」。那麼所謂的教育和轉化又意味著甚麼呢?
一、洗腦班的違法
從其掛牌的位置看,「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設在咸寧市勞教(戒毒)所的二樓,掛牌存在。可是,中共的勞教制度被廢止,勞教所理當依法解散,不存在。然而,咸寧市勞教所至今依然存在,這是明顯的違法,在這裏掛牌辦洗腦班更是非法,這是一錯。
二、洗腦班的邪教化
從其運作的性質看,「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既沒有正規的法律教師,又沒有合法的法律手續,屬於非法機構,這個洗腦班將法輪功學員拘禁於此,強迫人轉變信仰,不僅非法,更具有邪教的思想控制特性。這是二錯。
三、洗腦班的暴力化
從其運作的對像看,「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面對的是修煉「真善忍」的道德高尚的法輪功學員,而且都是被綁架來的,有的在單位裏被綁架(如:溫泉的李學忠),有的在路上被綁架(如:赤壁的吳漢香、溫泉的黃秋珍),有的在店鋪裏被綁架(如:咸安的吳忠倫),有的在家裏被綁架(如:通城的胡東員),有的被蹲坑綁架(如:赤壁的黎冬元)。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任何法律手續,完全屬於非法拘禁,同時使用暴力手段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形成洗腦班非法組織暴力化。這是三錯。
四、洗腦班的恐怖化
從其運作的手段看,完全是侵犯人權的強制性洗腦和精神迫害,出現洗腦班非法組織恐怖化。這是四錯。具體表現為:
1、不經法輪功學員同意,強行播放碟片看
「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播放的碟片大概分三類:一類是誣蔑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二類是傳統文化的,如《弟子規》之類的,三類是關於佛教的。共產黨是不信神佛的,是破壞傳統文化的。為了迫害法輪功,真是不擇手段,用偽善欺騙。不經法輪功學員同意,強行高分貝播放碟片,強制法輪功學員看。
2、用以民間形式出現的「關愛協會」破壞佛法
「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從武漢「關愛協會」要來三個女人,一個姓馮,一個姓薛,一個姓龔,帶來很多佛教的經書,向法輪功學員強行灌輸佛教的東西,妄圖搞亂法輪功學員的頭腦。她們在全國到處竄,能說會道,花言巧語,誣蔑法輪功師父,誣蔑大法,攻擊明慧網,敗壞佛法,破壞大法。
3、用暴力強制「轉化」
「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使用的暴力手段五花八門,如:
1)他們知道用任何辦法都動搖不了法輪功學員的內心,就一群人按住一個法輪功學員,妄圖強制性在事先寫好的「決裂書」上按手印。用這種方式得到了一份按過手印的「決裂書」,就能得到獎金二萬元。欺騙上級,欺騙別人,欺騙自己。
2)利用勞教(戒毒)所裏的大個子男性獄警威脅法輪功學員,用手強行按壓法輪功學員於地上,威逼法輪功學員按照洗腦班的要求做。
3)他們用極其惡毒的語言辱罵法輪功師父和大法,說甚麼不怕報應。尤其是洗腦班的惡警姚雄,邪惡至極。
4)他們一群人圍攻法輪功學員,輪番所謂的「交流」,不按要求做就讓法輪功學員熬夜,休息時間少。
5)對那些用絕食方式抗議他們的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就野蠻灌食,故意折磨法輪功學員。
6)法輪功學員一被關進洗腦班,他們就將其隔離,一個法輪功學員一個房間,每個房間三張床,中間的是法輪功學員,兩邊的是社會上強行攤派來的所謂「陪教人員」,實際就是來二十四小時監控法輪功學員的人。這些人每天除了拿他們的工資外,洗腦班還給他們發巨額獎金和補助,用金錢刺激他們替洗腦班賣命。
7)他們極其惡毒的攻擊明慧網,說甚麼洗腦班有老虎凳、辣椒水,我們這裏有嗎?等等。
8)他們利用法輪功學員的家人給法輪功學員施壓,逼迫法輪功學員寫甚麼「決裂書」。如:有的唆使兒子下跪,一跪幾個小時;有的唆使姐妹對法輪功學員打罵,要挾等等。
9)他們利用中共的暴力工具恐嚇,說甚麼不「轉化」就送到看守所、送到監獄,等等之類的鬼話相威逼,給法輪功學員施加壓力。
4、用金錢驅動世人,讓不明真相的世人淪為幫兇。
到洗腦班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能拿到額外的豐厚的獎金和補助,如:能讓法輪功學員在一份「決裂書」上按過手印的惡警,就能得到獎金二萬元;從武漢「關愛協會」要來三個女人,洗腦班每天每人發給工資八十元等等。
5、用軍事化管理形式管理洗腦班
洗腦班裏面的人,無論是法輪功學員,還是所謂的「幫教」人員、陪教人員、執法人員等等,都是用軍事化管理方式管理,要求這些人離開家庭,長期每天二十四小時住在洗腦班裏,家庭正常生活受到干擾,有家不能歸,弄的人們怨聲載道,破壞家庭穩定和社會和諧。
五、洗腦班的黑幫化
從其運行的基礎看,「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的正常運行依賴四類人,形成非法組織黑幫化:一類是「六一零」人員,如:咸寧市「六一零」頭目姚雄,還有個協助姚雄的姓孫的年輕小伙子。「六一零」凌駕於法律之上,能調動國家的一切力量來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類是所謂的「幫教」人員,如:原咸寧市水利局的吳連生,他曾經參加過咸寧市「六一零」辦的三次洗腦班,包括二零零五年九月辦的「溫泉石化療養院洗腦班」、二零一二年五月份辦的「天照生態農莊洗腦班」和二零一三年十月份辦的「咸寧市勞教(戒毒)所洗腦班」,他過去學過法輪功,後來在中共的迫害下妥協了,淪為「六一零」的幫兇。這類人迫害法輪功,有極大的破壞力,很多迫害法輪功的邪惡主意都是他們想出來的,有的還是他們實施的;三類是所謂的執法人員,如:咸寧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的鄒譽,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國保大隊的劉寧,咸寧市公安局溫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的張會龍,等等,很多迫害手段都是他們實施的;四類是宗教人員,過去對宗教經書有點了解,就盜用宗教經書欺騙法輪功學員,破壞大法。這類人破壞力也較大,法輪功學員易被他們的偽善所欺騙。這是五錯。
「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的主要負責人是姚雄。姚雄,男,咸寧赤壁人,原咸寧市國安特務,後調入咸寧市「六一零」,一直死心塌地執行江澤民大魔頭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政策,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二零一二年,湖北省「六一零」的頭目楊松竄到咸寧市,姚雄還積極配合楊松騷擾當地法輪功學員,還用財務誘惑拉攏法輪功學員,想把一個法輪功學員發展成他們的特務,做他們的內線。咸寧市多次辦洗腦班迫害法輪功,姚雄罪責難逃。
六、洗腦班解體的必然性
從上面的「五個方面的錯誤」可以看出,中共的洗腦班不是在依法執法搞法制教育,而是在集團犯罪,踐踏法律的尊嚴,破壞法律的實施。
原計劃長期辦下去的「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不到二個月就解體了。這說明迫害法輪功的洗腦班不得民心,人們厭惡這樣的整人形式。「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解體是必然的。「咸寧市法制教育基地」洗腦班是中共邪教的縮影,中共邪教的解體指日可待,也是必然的。
在此正告那些參與洗腦班迫害法輪功的人,要認真的思考思考:為甚麼中央「六一零」主任李東生被立案調查?為甚麼薄熙來、王立軍成為階下囚?……這些人表面都是因為貪污腐敗翻船,但是查一查他們的歷史,竟然發現他們過去都是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鮮血的劊子手,也就是說,他們過去都是迫害法輪功的真兇,惡有惡報在兌現。
人啊,真的是到了該認真想想自己未來的時候了。人所做的一切,無論是好事還是壞事,都是給自己做的;做好事,得福報,做惡事,得惡報。一定的。上天是慈悲的,仍在給不明真相者機會,只是這個機會越來越少了。神目如電,每個人對待法輪功和「真善忍」修煉者的態度,也是在選擇著自己的未來。請這些人珍惜時間,抓緊用實際行動保護法輪功學員善待法輪功學員的機會,盡可能贖回自己過去的罪過,也許還有光明未來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