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文英女士自述被迫害的經歷:
修大法疾病痊癒 家人相繼走入修煉
我叫李文英,今年五十九歲,雲南雲天化集團公司昆陽磷礦退休職工,家住昆陽磷礦家屬區。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得法,修煉法輪功前渾身是病,從三十多歲開始就飽受病痛折磨,頭昏、頭疼、渾身沒勁,經常暈倒、心臟病、腸胃炎,還有無名的恐懼症,大白天一個人不敢進屋,那時的我天天去看病。
一九九六年,一次我去看病,一個醫生對我說像我這樣從頭到腳都是病,醫學上根本解決不了,推薦我去煉法輪功,說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
抱著試一試的心理,我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我們單位有幾百人煉法輪功。我煉功一個月後請到了一本《轉法輪》,通過學法、煉功,我身體的各種疾病逐漸的都消失了,尤其是恐懼症,消失的無影無蹤,我不但不怕了,膽子還大起來,那個高興勁兒真是沒法形容。
看到我修煉法輪功的巨大變化,我的父母、妹妹都相繼走入大法修煉,在他們身上也出現了許多神奇,我的妹妹修煉前也是出了名的「病秧子」,修煉大法後,這些病也都不翼而飛。
堅定修煉被單位強行「下崗」
一九九九年7.20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我單位邪黨書記張建忠,我所在的部門設備科科長以及工會、人事部門的領導就將我單位的法輪功學員都叫去開會。我記得當時叫去的有吳福雲、朱萬珍、王樹萍、謝梅、李惠萍以及我等十多人,我們被叫到單位辦公室。張建忠當時就逼迫我們當場表態,要修煉法輪功就立即「下崗」。
我們十多個法輪功學員都堅決的表示要修煉法輪功。結果從八月份開始,就不讓我們上班了,我們十多個法輪功學員每月單位只給發180元的生活費。在此期間,晉寧縣公安局聲稱我是輔導員,專門負責拿資料,還對我罰款200元。從那之後,我每月就只有這180元錢,艱難度日。
遭綁架、關押、勞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我和同修吳福雲一家──她的老父親吳天德、丈夫朱明、還有本單位的李惠萍、朱俊章以及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女孩韓蓉,還有一個在昆陽磷礦打工的丘北小伙子,我們一行八人從昆陽各自通過不同的方式上北京,決定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證實大法好。
此次北京之行原本還有我單位的朱萬珍、王樹萍,當時我們幾人一起買了火車票準備進京,然而不知怎麼被單位知道了,夥同警察將朱萬珍、王樹萍綁架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了八個月。我們得知她倆被綁架後,心情很沉重,但並沒有改變我們進京的決定,我們退了原先買的火車票,化整為零,分頭出發,有的坐火車,有的坐飛機,約定到北京見。
我和吳福雲十二月二十二日坐飛機,當晚就到了北京。之後幾天,大家都相繼到達北京。等到十二月二十八日,我們七人都到了北京的一個旅館,我們帶了三條三米長的橫幅,上書「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們拿出橫幅,打算先演示一下到了天安門廣場怎麼打出橫幅。原計劃是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早上在天安門打橫幅,但沒想到,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上,我們所住旅館的房間就被北京警察給包圍了,之後來了兩輛車,把我們所有人帶到雲南駐京辦事處的地下室非法關押起來。當時在地下室還有從甘肅來北京的二、三十人以及山東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雲南省晉寧縣公安局兩個警察以及我們單位昆陽磷礦保衛科副科長徐康俊以及一人員到北京,將我們帶到火車站拉回昆明。一月九日中午,火車到了昆明站後,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從包裏拿出在地下室甘肅法輪功學員給我們的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喊聲震天,警察嚇的驚慌失措,衝上來揪著頭髮打我們,朱明被警察按在地上又踢又踹。我們在昆明火車站不僅高喊大法好,還發真相傳單,大約半個多小時後,晉寧公安局的警車開到昆明站,將我們七個法輪功學員直接劫持到晉寧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間,有一次晉寧公安局警察非法提審我,叫我出牢房門時喊報告,喊犯罪嫌疑人某某某,我不喊,警察就打我。等提審完回牢房又叫我喊,我還是不喊,另一個警察就過來踢我,還叫犯人來打我,並給我戴上兩副腳鐐,戴了一個星期。
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我和李惠萍、吳福雲三人被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吳福雲的丈夫朱明被劫持到祿豐縣雲南省第二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我被分在勞教所的二大隊,分管警察是蘇中菊,剛到那裏,每天都有人來做我的所謂「轉化」,逼迫我放棄信仰。過了幾個月後,我被分到手工組,繡花、打雜,有時還會到蔬菜組去拔草。二零零二年八月我從勞教所回家。我回家後,晉寧縣公安局、縣「610」的李正科以及單位保衛科叫我到保衛科去,昆陽磷礦邪黨書記胡紅叫我寫保證書,放棄修煉法輪功。我從勞教所回家後,單位強迫我內退,每月只拿原工資的80%,一直到二零零四年五月。
傳播真相遭綁架、判刑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我在菜市場發「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資料,被一個便衣綁架,他叫來晉寧縣公安局警察將我綁架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問我資料哪裏來的。審訊完後就帶我回家非法抄家,去了四、五個警察,其中一個叫張永平、一個叫周國順。這些人搶走了我的二十多本法輪功書籍、師父在廣州講法磁帶、煉功帶、大法真相資料、錄音機,抄家後就將我帶到晉寧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門口,我喊「法輪大法好」,我說我沒有罪,我不進看守所,看守所的副所長韓玉龍就搧我耳光。五月二十六日晉寧縣公安局對我非法逮捕,縣檢察院一個女的還到看守所來問我的資料從哪裏來的。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昆明市中級法院法官到晉寧縣法院對我非法秘密開庭,不通知家屬,枉判我三年。我不服判決,向省高院上訴,十一月十日省高院的裁定書依然維持邪惡的原判。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昆礦發[2004]58號文件非法開除我礦籍,解除與我的勞動合同,從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起,我就沒有了退休工資,一直到現在。
二零零五年二月的一天,當時下著雪,我被劫持到了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二監區,原先負責的警察叫李燕,之後又換成李吉。我每天在監室被罰坐小板凳,在二監區呆了幾個月後我又被轉到九監區,九監區的監區長丁一、教育科科長每天逼迫我放棄信仰、寫三書,幾個月之後我又被轉回二監區幹奴工:做衣服,剪線頭。
「坐小凳」模擬圖 |
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我從監獄回家,回家後,我就找單位的邪黨書記胡紅、晉寧公安局政保大隊隊長江永林、晉寧縣「610」主任要求發給我退休工資,他們口頭表示幫助我解決,但一直拖了一年多,到了二零零八年也沒給我解決。
傳《九評》、勸三退再遭綁架、判刑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我回雲南省牟定縣老家看望我父親,一月二十三日,我給隔壁的叔叔講真相並贈送《九評共產黨》,沒想到被他舉報到牟定縣「610」。一月二十四日下午,牟定縣公安局政保大隊隊長姓普帶著三、四個人、以及牟定縣「610」、政法委來到我父親家,公安局的人聲稱有人舉報我,要抄家,拿出搜查證晃了一下,就開始翻箱倒櫃。抄走了法輪大法書籍、煉功磁帶、錄音機。抄家後我被戴上手銬,拉到牟定縣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姓普的這個大隊長及其他幾人輪流對我非法審訊,審訊到半夜,就將我用手銬銬在床邊上。
第二天一月二十一日給我簽拘留證,把我劫持到楚雄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十天後就對我非法逮捕。六月份,牟定縣法院到楚雄對我非法開庭,枉判我五年,當時牟定縣檢察院的公訴人叫李建科,審判長姓彭,審判員叫宋一仙。七月份的一天我又被從楚雄市看守所轉回牟定縣看守所,我提出上訴,七月七日,楚雄州中院的裁定下來了,依然維持邪惡的原判。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的一天我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專管我的警察是專管組組長梁潔,每天從早上七點開始就坐小板凳,一直坐到晚上,我來例假時不准我上廁所,穿三條褲子,血都順著褲腿流。我一進監獄就出現高血壓的症狀,頭暈,經常住院。二零零九年二月份我被轉到四監區,縫錢包,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我從監獄回家。
回家後仍被繼續騷擾 沒有經濟來源
才從監獄回家的第二天,晉寧縣「610」的辦事員付澤波就叫我到晉寧縣政法委,騙我說給我辦保險,但我去了後,不但不給我辦保險,還隔三差五就叫我去,後來騙我買部手機,又給我配張電話卡,說方便聯繫。
晉寧縣政法委王敏(也是縣「610」的副主任)、付澤波、段運華經常打電話騷擾我,而保險卻一直不給我辦。每逢所謂敏感日,付澤波就打電話給我兒子,叫我兒子看管我,不許我出門。今年八月十五日,王敏、付澤波等人還到我家,我就對王敏等人講真相,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天理。
二零零八年,我回牟定看望父親給鄰居叔叔講真相,卻被他惡意舉報,之後他們村四五百人開大會,散毒並威脅村民說如果見到法輪功真相資料要上交、要舉報,像這個叔叔這樣,還給了叔叔所謂的幾百元錢「獎勵」。可沒想到,去年叔叔的兒子騎摩托車不知怎麼鑽到大車底下,壓斷了雙腿,遭到了惡報,全村人都知道是他父親惡告法輪功學員而遭到的報應。
以上是我被中共邪黨迫害的一點事實,寫出來是為了曾經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人能夠警醒,不要再做惡,善惡必報是天理,要對自己的作為負責,為自己選擇未來的光明之路。希望晉寧縣各級政府、昆陽磷礦能夠補發我、李惠萍、謝梅的退休工資,不要助紂為虐,在這場本身就是邪惡、非法的迫害中還對我們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