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去利益之心 在工作中證實大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七日】我於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三日開始修煉大法的。「大家知道我們這裏,法輪大法這是淨土,我敢這樣講。」[1]師父講的千真萬確,法輪功是最正的,正像有人說的那樣:小學生學了法輪功,講文明懂禮貌;農民學了法輪功,通情達理、孝順父母、家庭和睦;工人學了法輪功工作認真、任勞任怨;醫生學了法輪功,不給病人亂開藥;教師學了法輪功,不亂補課、不亂訂資料……學了法輪功真是太幸運了,無論對國家、對社會、對自己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啊!我是最好的見證。

我是一名小學教師,教書育人是我的天職,現在的老師很多都沒有道德底線了,也不講為人師表了,都鑽到錢眼裏了,隨便給學生辦輔導班多收費,隨便訂購輔導材料,多多訂購目地是多吃些回扣,等於從孩子身上搶錢,從孩子兜裏掏錢,很輕鬆的賺到錢,而且心安理得。逢年過節接收家長的錢物,少則上千多則上萬。大多數的老師都是如此,作為大法弟子我們時時處處都要嚴格要求自己,不能隨波逐流。

因為我修煉大法,明白宇宙中的法理,知道如何做好人,做個修煉的人。學校經常訂資料,同年級的老師跟我商量,都知道我學法,不讓我特殊化,還不能暴露給他(她)們,我很無奈的與他(她)們一樣收費,可我得按照師父的法去做,過一段時間,我再把多收的錢如數返還給學生,好多次都是這樣我也記不清了,我深深的體會到,現在的中國人做好人有多難呀!

有一次,一名學生家長為了討好老師,給我寫了一封信,信中還放了二百元錢,我發現後,第二天到她家去還錢,告訴她們我為甚麼不能收這錢,我是學大法做好人,不收錢也一樣會對孩子好的,給講大法受迫害的真相,如果不學大法,我不會這樣做的,讓她們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會有福報的,同時給她們做了三退(退黨團隊組織),對方很受感動。

另有一次,從外地調過來一名學生,沒人願意要,我無條件的接納了,家長很是感激,開著車來到我們家,把他家的鴨蛋送給我,我推辭不掉,只好收下了,我給他們講真相做三退,他們都很高興。我們不能要人家東西,我數好鴨蛋共有八十個,第二天我給那個學生八十元錢,算是還回去了。還有個家長,給我交了二百元錢的手機費,也被我拒絕了,同時跟他洪法、做三退,他非常感激我,連聲說:「你這個老師真好!真好!」我這樣做心裏感到清靜,耐心幫助照顧好每一個孩子,讓孩子學習有更大的進步,是我應該做的,我也在證實大法的美好。

我們學校有個規定,不允許學生降級,有個退休老師跟校長說要給一個孩子辦降級,校長不好意思跟我說,退休老師跟我說了,我馬上答應了,差生也得要,不能因為期末考試成績,求名求利。大法弟子做事都是修煉過程,得修去求名求利的心,把它看淡才行。「淘去名情利 何難能阻聖」[2]。

教畢業班時,我帶的班級畢業考試成績名列前茅,同學們和家長們都很感激,六年的師生感情深厚,和家長關係溶洽,因為我對每一個同學都一樣看待,好像是自己的孩子,按照大法要求做,我問心無愧。分別時,也是難離難捨,學生和家長們共同掏錢,合夥為我換了台新電視,新爐灶等東西。得人家的東西就會失去德,這是天理,用甚麼辦法還回去呀?也算回報他(她)們的好意吧!我義不容辭的給每個學生贈送一個大書包,給有的家長贈送些衣服等。身為大法弟子必須把利益之心看淡,不勞而獲,不義之財不能要,牢記師父的教誨「不失不得,勞動所得」[3]。這樣的事很多就不細說了。

雖然我沒要學生家長的錢物,但是我依然挺富裕,兒子經商生意很好,我們還開了家服裝廠,經濟效益也不錯,我無病一身輕,幹啥都順利,別人都羨慕我,這一切只因我修煉得來的福份,感謝慈悲的師父救度之恩。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法解 》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二》〈道中行〉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