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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編證據、改罪名 保定法院誣判好人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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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在三次更改罪名、編造假證據、非法關押十七個月後,保定市南市區法院九月底,非法判法輪功學員王滿紅三年,宋國彬二年。王滿紅的律師已將上訴書送交南市區法院,保定市中級法院讓律師遞交辯護詞,說是二審不想開庭,想用書面解決。

宋國彬是在二零一二年五月四日早晨出門經營布匹生意時,被當地國保警察和片警劫持;王滿紅在同一日被保定市北三環譚莊村韓莊派出所警察綁架;王金鳳是五月七日下午在工作單位被韓北派出所副所長馬文奎、曹某綁架。警察綁架他們的理由是:共產黨要開十八大了,開完會就把他們放出來。結果,警察不但不放人,還在長達十六個月的非法關押期間,三次編造「證據」、更改「罪名」,要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八月中旬, 保定市國保支隊編造假證據,妄圖以《刑法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中共是真正的邪教)誣告、迫害三位法輪功學員。南市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將案卷退回。但保定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再次編造罪名後,把案卷送回南市區檢察院。

十一月一日,南市區檢察院又將案卷退回。保定國保支隊第三次編造所謂證據迫害三位法輪功學員。檢察院第三次接案後,將案卷送到法院。南市區法院發現構陷的罪名無法成立,遂以「證據不足」為由,叫南市區檢察院取回,將案卷分開,更改所謂「罪名」,單獨對三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起訴。

王金鳳的家人聘請了律師介入此案,遭到公安局、法院的百般刁難。鑑於保定市南市區公檢法的非法行徑,王金鳳的律師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五日向保定檢察院遞交了「法律要求書」,嚴正指出,南市區公檢法人員明知王金鳳無罪卻仍知錯犯錯、執法犯法,要求「立即撤銷該案、釋放當事人」。

然而南市區公檢法不法人員,罔顧法律,執行「610」的命令,在八月八日上午對王滿紅、宋國彬非法開庭,僅是象徵性地走過場,兩場非法庭審不到兩個半小時就匆匆結束,上演了一場「庭審秀」, 再次向外界暴露了中共法院的「執法律之名,行違法之實」的無恥。

九月底,王滿紅、宋國彬被保定市南市區法院非法判刑,王滿紅已上訴,保定市中級法院讓律師遞交辯護詞,想用書面解決,迴避二審開庭,以掩蓋其製造冤案、迫害無辜、執法犯法的罪行。

法輪功學員王金鳳目前仍被非法拘禁。

相關單位、人員電話號碼(區號:0312):
防範辦(610):
地址:保定市市委1號樓13樓
主任 王荷麗3089691
副主任 范秀輝 3089738
劉峰3089661
趙軍3089935
副調研員 甄佔良3089013
辦公室主任 趙妍妍 3089077
政法委:
地址:保定市市委1號樓8樓
馬文河 常務副書記13633322288 3089759
荊國平 副書記13903128008 3089837
張敬東 副書記、綜治辦主任13603125538 3089937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東風中路1166號
局長 潘靜蘇3026139 3025666 13731288886 13333120858
常務副局長 王星亮 3038250 13333122002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安增奇 3077166 13333120012
副局長 李振平 3039866 13703121526
指揮中心(辦公室)主任 趙 強 3029702 15188688880
保定市國保支隊:
地址:保定市天威西路201號
國保支隊長董元 3226569 15103120007 13731288886
國保大隊長劉文君 13333121616
大隊教導員王洪恩 13333120869
主管該案警察:蔣春增 15103121273
馮永13333120899 13930881836
劉振昌 13333120906
孫力13333122086
吳文生 13333120880
保定市法院:
地址:保定市天鵝中路1號 區號0312 郵編 071051
梁紅繼 中院院長 3103199
高素英 主管刑事副院長 3193588
徐佔軍 紀檢組長3103361(辦)13931258568
高素英 副院長3193558、13931692168
殷文勝 政治部主任3103339、13731689555
辦公室主任 金主任
刑二庭 崔法官 0312─3103101(此案主辦法官)
保定市檢察院:
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06號 區號0312 郵編071000
周慶平 黨組書記、檢察長15831289999、0312-3027999、3059500
賈榮君 起訴科18931698227
控申處 高處長 孫處長 3075445
南市區檢察院;
地址:東關大街483 區號0312 郵編071000
檢察長 戴軍鋒 5912001 13503229588
控申科長 李思靜 5912000 18931698268
公訴科 賈衛東
起訴科科長 賈榮君 18931698227
南市區法院:
地址:玉蘭大街591 區號0312 郵編071000
耿院長 (女) 辦公室 馬主任
副庭長 周愛國 13933287031(此案主審法官)
辦公室:0312─5076555
財務室: 5076589
政治處: 5076572
調研室: 5076580
民一庭: 5076553
民二庭: 5076582
民三庭: 5076579
刑事庭 5076552
審監庭 5076561
行政庭 5076565
立案庭 5076583
信訪接待室 5076584
執行一庭 5076594
執行二庭 5076596
法警隊 5076590
保定市依棉派出所:
電話:0312-3233567
地址:向陽南路,花園裏小區菊園對面
所長:李強13903120030、曹巨光13703288999
指導員:王連所13032055888
惡警:金雙德15831566660
其他警察:13333122891、13333122767、13333121092
菊園片警 :焦永章13331230920 張碩(女)15194989338 靳超 15028207461
宋國彬妻子請的是保定的律師
河北保定市虹天律師事務所
地址:在向陽路和天鵝路交叉路口處的華海大廈九層
電話:3115696 1373025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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