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認識,不在法上做事,維護表面形式就是沒有實修的表現,真正向內找、從心上下功夫,修心斷慾,實修、提高層次。「功是靠自己的心性去修的」[1]。而且,把法輪當作項鏈吊墜掛在脖子上,看似非常喜愛、是好事,實際上是否對法不敬、或者人情重、或者有求之心很強呢?
建議那些還在做著這些有為之事(如花費大量的時間、耗費資金做高檔昂貴的玉珮、高檔護身符、十字繡,手機吊墜等)的學員放下心來好好的學學法,把時間用在學法,做三件事上。
以上是我地正在發生的事與大陸各地同修交流,如有不當望同修指正補充。
注: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