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英傑,女,四十三歲,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腫瘤醫院)重症監護室護士。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哈醫大三院以「五一」串休為名,將宋英傑騙到單位,並勾結南崗區遼陽派出所劉威等警察綁架宋英傑,並非法抄走宋英傑的兩台電腦、打印機、多部手機等私人物品。之後將她綁架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家屬多次找到郝姓辦案警察,被告知五月十一日案子已經移送南崗檢察院了。之後家人就再也得不到任何音訊。
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宋英傑的父母冒著零下近三十度的嚴寒,步履蹣跚地去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看望被非法關押已經九個月的女兒。因送去的東西沒等到簽收回執,兩老人再三詢問,最後所長劉志茹才告知,哈爾濱南崗法院已於二零一二年九月偷偷開庭,非法判宋英傑八年刑,宋英傑已絕食四天了。
宋英傑父母聽到這一消息非常氣憤,家人從未接到任何人的任何通知,不知道哪個法院、在哪裏、甚麼人到場開的庭?他們的女兒到底犯了甚麼罪?宋英傑父母表示,一定要找律師替女兒討公理。
宋英傑多年前曾患腦瘤,因煉法輪功得以康復,多年來身體一直非常健康。她在工作中看到重症監護的病人被各種惡性腫瘤折磨得幾乎傾家蕩產,痛苦地在死亡線上掙扎,很是同情,曾向許多患者及家屬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親身受益的事,講法輪功祛病健身的奇效。單位領導竟因此多次警告、威脅她不允許宣傳法輪功,逼她放棄信仰。
宋英傑曾兩次被中共非法勞教。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在黑龍江萬家勞教所集訓隊,她拒絕誹謗法輪功,被惡警姚福昌薅著頭髮拽出去電擊,兩個小時後她的整個面部被電得腫脹變形,血肉模糊,四、五天不能張嘴吃飯。姚福昌還惡毒的叫囂:你出去可以告我,我給你毀容了。
責任人:
哈爾濱南崗區遼陽派出所劉威電話:15114590305 ;
哈爾濱南崗區公安分局郝警官;
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三醫院院長徐秀玉、 書記馮軍 、副書記趙長宏、副院長王國年、外科(麻醉科)主任13351880085;
哈爾濱第一看守所所長劉志茹;
黑龍江前進勞教所(萬家勞教所已被併入)警察姚福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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