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份嚴重迫害案例
揭西縣棉湖鎮溫粉華屢遭迫害
溫粉華,女,揭西縣棉湖鎮人,四個孩子(最小的僅幾歲)的母親,多年來一家人所遭受的痛苦難以言表。2000年元旦,溫粉華到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三天後劫持回揭西棉湖派出所。隨後派出所五、六個警察到她家翻箱倒櫃搜了一遍,搶走十幾本大法書籍。溫粉華再被非法關押到拘留所拘留半個月。溫粉華身上幾百元被搶,其丈夫楊映鵬被叫去問上京緣由,身上的幾百元也被搶去。
2000年正月初六,溫粉華夫婦到普寧佔隴的同修家做客,被佔隴派出所非法拘留二天後送揭西拘留所非法拘留半個月,並勒索罰款上千元。
2000年6月25、26日,媒體鋪天蓋地的造謠,說甚麼「煉法輪功生病不能吃藥,導致病情惡化」等等,溫粉華夫婦帶了三個孩子到公園煉功,希望能起到現身說法的作用,讓人們了解他們一家煉功後身心健康的真實情況。溫粉華因此被非法勞教二年,楊映鵬被非法拘留半個月。
2002年7月,溫粉華回到家中,因不放棄修煉,當地派出所人員及治安人員經常無故上門騷擾。十六大前夕,溫粉華被非法拘禁於揭西收容所一個月。
2004年6月24日,派出所無故再次綁架溫粉華,將她劫持到三水洗腦班迫害。當時她剛生小孩,還在哺乳期,經丈夫、公婆再三要求,才在第二天放她回家。
2005年4月20日晚,派出所又上門要把溫粉華綁架到三水進行強制洗腦,理由是去年因她的孩子的關係沒被送去洗腦,現在孩子已滿週歲,一定要將她送三水。溫粉華見他們沒理可講,便從窗戶跳了出去,被迫流落在外。溫粉華5月底剛一回家,就被一直在她家附近盯梢的人發現。5月30日,溫粉華被揭西政法委副書記陳紀華、公安局一股股長林少鑫、棉湖鎮綜治辦郭樂偉帶領的十幾個便衣綁架,並送往三水(所謂「省法制學校」)強制洗腦迫害。 在學習班上溫粉華疑遭注射不明藥物迫害,手背、手腕等多處,有注射留下的針跡、瘀青,最後奄奄一息時被送回家。政法委副書記王紹敏胡說溫粉華是有腎炎、糖尿病,棉湖鎮「610」、政法委林春松也說甚麼腎炎,完全是信口開河、胡說八道。原本完全健康的一個人被這群中共流氓官員搶走,折磨致奄奄一息,現在扔回來,還想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
揭東鎮幹部吳凱濤冤獄七年,戴腳鐐每天逼走數公里
吳凱濤先生,揭東曲溪人,原在揭東月城鎮武裝部工作,是個鎮級幹部,信仰「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為群眾做更多好事。卻三遭綁架,冤獄七年,慘遭迫害。
自揭陽市2001年開始辦洗腦班,吳凱濤就被非法抓去三個月,因堅定修煉法輪功,被轉入拘留所五個月,期間強迫日夜勞動。後來他絕食抗議,在這樣情況下,被犯人殘酷灌食迫害致生命垂危才放回家。
在2002年黃曆正月,惡人無故又強行綁架吳凱濤到揭東拘留所進行迫害。吳凱濤再次絕食抗議期間,被所長鄭銳鵬等惡警用工具撬開牙齒強行灌食,下牙齒被撬掉2個,被幾人同時抬起後重重摔下,那時拘留所裏面都能聽到他的慘叫聲。被殘酷灌食迫害致生命垂危才放回家。
在2002年9月15日晚(中共「十六大」前夕),資料點被破壞,據老百姓說,揭陽市巡警大隊與公安幾十人持槍包圍,再次綁架了他,連摩托車都扣留。在看守所,惡警用鐵棍打的他體無完膚,被剝光衣服,用二寸寬、零點五公分厚的鐵板抽打,又遭受犯人們集體毒打,又逼迫他在被太陽曬得滾燙的沙地上爬。後來吳凱濤被誣判七年,劫持在梅州監獄繼續迫害。
剛到獄中時,吳凱濤因煉功被強制戴幾十斤腳鐐近兩個月,後又因在監區每週例會上大聲揭露邪惡誣蔑、迫害法輪大法,又被強制戴上腳鐐近兩個月,直至省裏檢查組來監獄作所謂「檢查」才解除。被集中到洗腦班後,吳凱濤拒絕看邪惡誣蔑大法的錄像,又開始煉功,賴姓、葉姓惡警用偽善的方法無效後,就經常用三、四支電棍電擊他,使他爬不起來,又指使監控他的勞改犯經常辱罵毒打他,大冬天用冷水潑他,又讓戴上幾十斤腳鐐強制每天帶痛走路數公里,每天睡覺前又被強迫站直面壁幾小時不能動,妄圖讓他痛苦疲憊,從而鬆懈了正念,沒有時間精力去想與大法有關的任何事。
揭陽東山區蔡漢花陷冤獄五年
蔡漢花,女,五十多歲,揭陽市東山區淡浦村人,為人善良,剛正不阿。2004年4月13日,因在鄰村(鳳潮村)向世人講真相,遭惡人構陷,被東興派出所惡警綁架,劫持到揭東縣看守所受迫害,一度二十多天沒能吃飯,生命垂危。是年9月,蔡漢花與鐘列娜、黃麗芝、黃華傑等法輪功學員一同被邪黨非法秘密判刑。而構陷蔡漢花的鳳潮村地安人員陳樹書(別名漢弟,男)事隔不久,到玉浦村賣紙錢時,站在鋪門口突然歪嘴,送到慈雲醫院醫治不覺好轉,後送省醫院醫治,花去醫藥費6萬元左右。
揭陽市黃秀卿老人屢遭綁架、勒索
黃秀卿,女,60多歲,揭陽市東山區新河村人,1998年8月得法。99年10月份進京上訪被抓,其親人被恐嚇交一萬五千元錢領人。因經濟能力原因最後上交五千元,所交錢款沒有任何憑證收據。後被遣送回揭陽市東山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原定的罰款又從原先村裏每年發放的口糧款中扣除,持續多年,每年所扣口糧款憑證尚有保存。
黃秀卿自2000年起曾被多次非法關押、迫害和多次罰款,多則三四千元,少則一兩千元,每次罰款均無票據,2001年又被綁架至揭陽市梅雲戒毒所洗腦班迫害,因絕食生命垂危才被釋放。後因到公共場所煉功,又被非法關了三個多月,又被罰款3800元。
2003年9月26日前後,惡警又到家裏抓人,因她到親戚家串親,「610」沒有找到人,就帶當地刑警及派出所和村裏治安到親人那裏恐嚇說「兩天內如不交人,抓到就判三至五年,如國慶前不交人抓到人就槍斃。」因此自打那時起黃秀卿就流離在外。
2004年2月29日下午16時許,黃秀卿剛回家不久,在家裏被當地惡警綁架,並於當晚被送往位於三水的「廣東省洗腦班」進行迫害。因不配合洗腦,被洗腦班的流氓連續十幾天非法剝奪睡眠。
揭東吳靜娟遭誣判三年
吳靜娟,女,現年約60歲,揭東縣某工商所職工,曾因修煉大法被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在位於三水的廣東省婦女勞教所迫害。
2005年10月25日下午4點鐘左右,家住揭東縣城的吳靜娟到菜市場買菜,身上帶了幾張《九評共產黨》的光碟和3份《明慧週報》,被幾名惡便衣盯梢和跟蹤。隨後被綁架到揭東看守所。
吳靜娟被綁架和非法拘禁後,便以絕食抗議。在揭東看守所絕食8天後,吳靜娟被叫出監倉,剛出倉門便暈倒在地。看守所的警察將她拉出去打了一天的吊針,稍有精神的吳靜娟便向他們講真相,揭露邪惡,並告訴他們自己絕食的原因是為了反迫害。
在以後的惡警非法提審及揭東縣檢察院的問訊中,吳靜娟都保持沉默,對非法所問不答理、不簽名、不按指印,惡人就單方面編造材料、捏造事實、亂套罪名。很快,吳靜娟被非法逮捕。
2005年12月20日,揭東縣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審判吳靜娟。法院事先沒有通知吳靜娟本人及其親屬。在法庭上,惡人們也只是簡單提了一下綁架吳靜娟的經過和城西派出所、揭東縣公安惡局、揭東檢察院等犯罪單位自問自答編造的材料,然後假裝對吳靜娟說可以辯護了。吳靜娟剛開口說了幾句話,邪惡之徒就耍流氓說休庭了。接著假裝問她有甚麼要求,吳靜娟要他們了解真相,明辨是非,無條件釋放自己。庭後,非法書記員用電腦打印幾張所謂的庭上記錄,因為想要講的話沒機會表達,記錄上沒能表現自己的意願,吳靜娟拒絕簽字。
不久,揭東法院通過2006年揭法刑字第3號刑事判決,非法判處吳靜娟有期徒刑三年。2006年1月12日,非法判決書送到吳靜娟那裏,吳靜娟為了抵制邪惡,講清真相,證實大法,於是,利用上訴的權利,於1月20日向揭陽市中級法院遞交了上訴狀,但被駁回。
揭東吳梅平幾度遭迫害,被迫離家園
吳梅平先生,現年約四十歲,揭東縣月城鎮人,2000年末因進京上訪遭非法抓捕關押,飽受酷刑迫害,後從廣東駐京辦事處逃出。回到家後,因向人講真相受牽連被東陽派出所綁架。在東陽派出所,梅平遭到了十幾個警察的殘酷迫害,他們把他鎖上手銬,打倒在地上。惡警整個人踩在手銬上,踩在他身上,還惡狠狠的拽著手銬把他強拉起來,使勁打他的頭部,使他疼痛難忍。當晚,惡警又把梅平送到磐東派出所迫害。每次問話都遭到肉體上的折磨。黃(副所長)和惡警野蠻的毆打他,黃副所長手拿著一根粗大的木棒野蠻的毆打梅平,打得木棒折成了三截。
而梅平的妻子則被關在東陽派出所,在被非法提審時,她不配合,遭到了惡警的打罵,一個又高又胖的惡警拽著她的頭髮,並使勁打她的臉部,另外幾個警察還強拉她簽名,被她拒絕,又再次遭到了打罵。梅平的父母和鄰居們再三向當地幹部和東陽派出所說明他們夫婦二人為人善良,加上他們上有父母,下有幼兒,在派出所二十多天後,「特殊處理」釋放他妻子。在這次迫害中,他們的親戚也受到了株連,其藉口是因為惡警在非法搶去的電話號碼簿中記錄有他們的聯繫電話,使他們也因此遭受了惡警突如其來的抄家。特別是借給他房子住的妹夫和妹妹,一群惡警不但抄了他們的家,幾次叫他們去問話,恐嚇和威逼他們,還非法扣留了摩托車。
梅平在磐東派出所被折磨了一個星期後被送到揭陽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裏,警察也經常以提審為名把梅平拉出去毒打。由於從被抓那天開始幾乎每天都遭受酷刑折磨,在這種無法無天的情況下,梅平只有絕食抗議。隨後,一個姓黃的所長安排了四個犯人強行給他灌食,他們捂住他的鼻子和嘴灌食,梅平很快就被折磨得皮包骨頭。梅平煉功被發現,一個姓黃的管教把他的腳手鎖在一起(俗稱鎖鵝)。這樣既不能睡又不能坐,整整四天四夜,直到全身發腫,不像人樣,牢房裏的犯人向管教請求才給開鎖,沒等他恢復健康,就在沒有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被送到三水勞教所,勞教二年。
到了勞教所,因為梅平始終不肯放棄修煉,勞教所安排了四個犯人輪流看管他,不許他跟人說話。由於在揭陽本地警察對他的迫害心狠手辣,到了勞教所,他的身體極度虛弱,特別是雙腳浮腫,痛得不能走路,連上廁所都困難,而且越來越嚴重。在三水所留醫部治療四個月之久。警察為了瞞上欺下,叫醫生拿跌打藥給他吃,一位姓吳的醫生說:「這種藥不能吃(是一種跌打藥粉),吃後會影響身體的其它部位,他身體這麼虛弱,更不能吃。」警察說:「管他的內部,只要外表浮腫能退就可以了。」吃了這藥後,使他昏迷幾個小時,警察看他確實傷得很重,才把他送到三水市中心醫院。經過醫生搶救才慢慢醒過來。經過一段時間的治療,他的腳不但沒有好轉,而且腫得更加厲害,腳掌腫得發黑,小腿也腫得發紅,連大腿也開始腫起來,下身已經動彈不了,生活都不能自理。醫院找了全市有名專家對他進行會診,留醫部幾十個醫生開了三次研討會也研究不出他患的是甚麼病。因怕承擔責任,勞教所決定給他辦保外就醫,並安慰其家屬說:「他的腿並不是沒法治的,是我們這裏醫生水平不夠,你們回家去另請高明。」當時一同去接梅平回家的有村幹部、鎮幹部,他們都感到震驚:一個身體健康,充滿活力的人居然被折磨得快不成人形了。
梅平回家後經過一段時間的煉功學法,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可是月城鎮派出所的惡警還經常上門騷擾、抄家。使家人、親戚都生活在恐怖之中。2002年中共召開「十六大」,梅平和妻子又遭到綁架迫害。 梅平的妻子被關了兩個多月才釋放。梅平因為是保外就醫的,就要強迫他寫「三書」(悔過書、保證書、決裂書),他堅決不肯寫,被關進一間有幾個搶劫犯的牢房。揭東縣拘留所所長鄭銳鵬(三十多歲,個子很小)指使兩個老監犯嚴密看管他,一個是(外省)李輝揚,二、三十歲,胖胖的,另一個是曲溪人,他們在拘留所關押快二年了,是警察的幫兇。李輝揚經常毒打煉功人,鄭銳鵬指使他毒打吳梅平。拳打腳踢,梅平善意的對他說:我們煉功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你打善良人會遭到懲罰的。他說:「是所長鄭銳鵬命令叫打你的,所長說,打得越狠就可以提前出去。」他們拿著鞋拼命的毆打梅平,打得他全身都青一塊、紫一塊,臉部被打破皮,流出血來,腫得呈青紫色。在同室的人看得敢怒不敢言。果然有一個打他的犯人第二天就被釋放了。
由於梅平始終不肯轉化,被視為「頑固分子」,調過一個又一個牢房。長時間的酷刑折磨使梅平骨瘦如柴,身體非常虛弱。由於家人再三找他們放人,警察也看他的身體確實很危險了,怕承擔責任,在2002年農曆12月23日才讓村治安員和家屬到拘留所領梅平出來。當時已被迫害得奄奄一息了,由兩個犯人攙扶出來,再由家人送回家。 後警察又多次上門騷擾,梅平夫婦只好離開家園。
普寧七十六歲鄭妙君被非法判刑,家屬被敲詐
鄭妙君女士,又名鄭玉明,老家是普寧市梅塘鎮,年輕時隨丈夫到四川省工作,落戶四川。有兩個兒子,一個在四川原地工作,高級工程師,一個定居海外,在泰國生活。鄭妙君老人有時在四川安度晚年,有時住泰國兒子家。她老人家樂於助人,心地善良,性格很開朗。自從她修煉法輪功後,身心更加健康。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爆發,鄭妙君老人的家庭多次遭騷擾、抄家,監控,全家從此終日惶惶,不得安寧。鄭妙君因為堅持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多次被關押,強制洗腦等迫害。曾一段時間,中共惡黨派人盯住她,形影不離監視她的生活。
為了抵制迫害,向世人講清真相,鄭妙君老人被迫流離失所,過著顛沛的生活,七十多歲的人了,孤身一人,身無定所,艱難度日,同時還被邪黨全國追捕。
二零零二年,她投奔普寧一親戚,被國安特務跟蹤上,親戚被非法抄家,鄭妙君隨身錢物被洗劫,同時被搶走護照。幸好她機智走脫,免遭牢獄之苦。
二零零六年三月十七日,鄭妙君老人在普寧池尾街道向人們講述法輪功的真相、贈發真相資料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構陷,遭綁架,於當天被非法關押在普寧看守所,遭受迫害。
期間,中共邪黨人員知道鄭妙君的家庭情況,知道她的戶口是外地人,又有海外的兒子,從中要挾,欺騙勒索,據說家屬被敲詐十幾萬元,還多次不許會見家屬和親戚。裏面有良知的人傳出消息:鄭妙君被迫害的神志不清,語無倫次。最後,鄭妙君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於二零零七年二月一日被劫持到監獄加重迫害。
普寧王素通多次遭非法關押 流離失所
王素通先生,原普寧市林業局屬下一家公司普通工人,因堅修法輪大法,得到身心健康和家庭和睦、幸福。自1999年7.20以來,王素通承受了十幾家不同政府部門的精神、肉體和經濟上的迫害。至今還在外面流離失所,有家難歸。
參與迫害的單位有普寧市城西派出所、城東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池尾派出所、廣太派出所、南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政法委、國安大隊、公安局610辦公室、林業局、林業公安分局、城西居委、流沙鎮政府、廣東省三水勞教所、廣東省勞教局。受株連的有:其妻子、子女、兄弟、姐妹、表姐、單位同事、鄰居。惡警有時半夜抄家,其中一次最瘋狂有幾部小車,幾十個惡警手提手槍、電棍、還有帶鐵水管、鐵錘、鋼钎等等,準備撬門入室抓人。
在經濟迫害上,每次被綁架時,都被勒索,連他家中僅有的電視都得賣掉去交錢領人,後來多次都是向人家借錢領人。特別是在2000年11月至2002年11月王素通被非法拘禁在廣東省三水勞教所,弄得連子女都無法上學讀書,只能停學。
在精神和肉體迫害上,王素通被綁架在流沙鎮政府時,被迫與因計劃生育問題的一婦女同處一室(男女混室),經常受辱、威逼和恐嚇。王素通被綁架在城南派出所時,被迫與其他罪人同室。
惡人對修煉法輪功學員更加無人性地迫害,還經常被辱罵。王素通被綁架在城西派出所時,當時天氣寒冷,下午他被抓,到第二天中午都不給飯吃,不讓睡覺。後王素通被轉到拘留所迫害時,被強迫養豬、清豬糞、還要挑熱水給惡警洗澡。王素通被池尾派出所綁架時,被辱罵和毒打,惡警還拿走他的古幣。
後來王素通被轉到看守所迫害時,惡警還拿走他的新皮鞋及衣物,他們又強迫每天做小燈頭8000個,如不完成、便遭受吸毒人員的一頓毒打,此後還要做到通宵。看守所的領導還指使吸毒人員每餐給飯一湯匙,並說:他們是煉法輪功的不用吃飯。王素通還被姓賴惡警扣上35公斤重的直腳鐐14天,腳鐐的接口釘砸進肉裏、鮮血直流。當時天氣很冷又不好穿褲子。這個惡警現在提升為副所長了。
幾個月後,王素通被轉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時,這裏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更加瘋狂迫害。夏天39度天天曬太陽。其他勞教人員在室內都會中暑住進醫院,卻強迫法輪功學員在太陽底下曬,不給水喝、又不讓大小便。惡警說:「你們修真善忍。能忍,那大小便可以忍,還要大小便幹甚麼。」
冬天很凍,惡人有時強迫王素通坐在電風扇下吹風,有時以查經文為由、強迫脫光衣服,不給睡覺。冷時,強迫他整天蹲、面向北風。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被迫蹲得兩腳腫脹,肌肉失去知覺;夏天高溫時,水泥地板都被曬的很燙腳,逼迫法輪功學員整天跑,所有的法輪功學員的腳腫得沒法穿鞋,跑不動時便以「違紀」禁閉15天。
有一次一位法輪功學員叫傑龍,因煉功被禁閉,當時天氣很寒冷,不給穿衣服,僅穿三角內褲,每天被所謂的非法」提審」。提審時往身上潑冷水、然後用電棍瘋狂電擊,敏感部位的肉都被燒焦、他當時又凍又痛,那種痛苦用人類的語言都無法形容。最狂的惡警上午來電他,下午又來電他,晚上還來電他,其餘時間他被關在禁閉室裏,寒冷刺骨。身上皮膚都掛滿疙瘩,凍得整個身體彎曲成一個球形。
惡警對王素通也不放過,他們挖空心思,有時說你愛人生病住醫院了,有時說你的子女吸毒了。家屬要求接見不給見,還騙他家人,有時說他愛人要與你離婚了。三水勞教所惡警還經常挑撥法輪功學員家屬離婚。像這樣的邪惡勞教所,還要經常派人往馬三家所謂學習整人經驗。
王素通勞教期滿,又被當地公安局非法關押在拘留所迫害。後來他正念闖出魔窟,被迫害流離失所。而公安局用重金收買社會流氓對其進行蹲坑、監控、跟蹤等。據悉,自1999年迫害以來,普寧市惡警到王素通家恐嚇、騷擾至少幾十次。
原普寧交警副股長彭輝生冤獄四年 致信警察同行勸善
彭輝生,男,原普寧市交警副股長。二零零四年三月十七日,彭輝生、鄭澤強、陳澤娜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二零零四年八月六日下午,普寧法院偷偷摸摸非法開庭,庭上彭輝生正念正行,據理自辯,法庭無法定罪,草草收場。後彭輝生、鄭澤強等被秘密非法判刑,劫持到梅州監獄遭受精神和肉體雙重迫害。二零零八年三月十七日,彭輝生冤獄「期滿」出獄之日,又被梅州監獄與普寧市「610辦公室」、城東派出所劫持到廣東省洗腦班(即設在三水的所謂「廣東省法制教育所」)繼續迫害,直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才放回。惡人聲稱:在回普寧路上問彭輝生回家做甚麼,彭輝生表示要上北京告他們。
二零零五年八月,在惡警何警長的操縱下,被夾控犯人許明益、黃澤通、劉會海等五人,當著何警長的面,先動手把彭輝生的頭部、臉部、脖子打傷,惡警何警長不但不制止,還故意溜走,默許這些勞教犯對彭輝生繼續迫害行惡;上述幾個犯人把彭輝生抬至沖涼房摔在地上,然後用腳猛踢、猛踩彭輝生的胸部、腿部。彭輝生所穿上衣紐扣被踩壞脫落,他的頭部、臉部、脖子、胸部及兩腿嚴重受傷,傷痕累累,渾身內外傷酸痛,吃飯困難,連續幾天不能蹲廁所,走路困難。
接著不久,惡警何警長見彭輝生不承認所謂的「思想轉化」迫害,又操控夾控犯人劉會海、黃澤通、朱海童等三人,晚上關掉燈對彭輝生的頭部、胸部用手腳輪番擊打、踢打,他的頭部當場被打傷流血,心窩部位被踢傷。
二零零六年五月,在監獄長廖福、「610」 主任吳佑鵬、「610」副主任葉某、副監區長姚某、何警長等惡警的操控下,選用謝振國、黃大東等十二個夾控犯人對彭輝生進行新的迫害,要他坐著不能動、不准睡覺,這種迫害持續了一個多月。 彭輝生身陷囹圄之際,不以己悲,仍心懷慈悲,致信警察同行勸善。明慧網2004年8月26日發表了該信。
揭東黃仕榮老師被誣判七年,親人被勒索錢財
黃仕榮,男,揭東縣新亨鎮藍田中學高中教師,黃仕榮為人正直,待人和善,熱愛教師這個職業,工作認真負責,勤勤懇懇、任勞任怨,關心學生,多次受到教育部門的褒獎。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開之前,全國各地的公安警察到處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黃老師也在此時遭到了迫害。二零零二年九月十五日被綁架到揭東縣看守所,受到無數次的非法提審、恐嚇、威脅與打罵。
黃老師被非法帶走十多天後,揭陽市公安局的黃某等四人,把黃老師的大姐和二兄兩人傳叫到新亨鎮碩聯村公所。黃某等人問兄姐兩人是否曾經向黃老師借錢,兄姐兩人如實告訴他們自己曾因經濟緊而向弟弟借過錢,並如實說出借錢的時間及數目。惡警聽後突然說:「你們借的這些錢是法輪功公款,必須立即上交。」兄姐兩人一聽傻了,並苦苦相求,說明這些錢是弟弟個人省吃儉用下來的一點積蓄。但他們強盜般的說:「我們說是公款就是公款,你們要是今天交不上來,你倆就會被帶走。」兄姐兩人被逼得無奈,只好按他們的要求找來兩位熟人擔保他們回家。臨走時,惡警威脅說:「三天內不把錢交上,你倆和兩個擔保人會一起抓走拘留。」由於怕連累擔保人,走投無路之時,兄姐兩人只好東拼西湊全二萬七千元送去派出所,當他們把錢拿到手之後,卻不肯給兄姐兩人打個收據,還說:「這些錢與你們無關了。」
二零零三年三月,黃仕榮被誣判七年,劫持到梅州監獄繼續迫害。
善良的人們,請你們聽一聽,評一評,惡警執行的是甚麼法律?!這不是明搶嗎?難道有權勢的就可以隨便欺壓,威逼老百姓嗎?難道手中有權力就可以隨便搶奪老百姓的血汗錢嗎?憲法明明說要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刑法第274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地,對他人使用威脅、要挾的方法索取公私財物的行為是敲詐勒索罪。」這是在執法犯法!
普寧吳錫源一家屢遭迫害
吳錫源先生,普寧市佔隴陂頭村人,2002年曾被綁架並勞教,2006年6月8日,吳錫源在兒子店裏再遭佔隴派出所綁架。此前吳錫源的四個女兒也多次遭綁架、關押、勞教。以下為吳錫源一家多年來屢次遭受當地不法人員迫害的部份事實。
2000年正月,吳錫源與妻子及三個女兒在佔隴朋友家做客,被綁架到揭陽收容所非法關押3天,被勒索2200元,一輛摩托車被不法人員掠奪。正月十三夜,佔隴派出所不法警察到吳錫源家非法搜查,毀壞衣櫃櫃門,搶走法輪功創始人像片。
2000年2月,吳錫源的三女兒、四女兒(吳麗青、吳曉宜)在家無故被綁架到烏石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勒索1000元。
2000年7月,吳錫源以及三女兒、四女兒(吳麗青、吳曉宜)被綁架到鎮政府拘留十來天,逼迫洗腦、轉化。7月26日,鎮政府七八個人再次到家中綁架了三女兒、四女兒。事後,大女兒(吳麗端)同另一位女法輪功學員(陳惠君)到鎮政府質問,被鎮政府惡黨人員十幾人拖進去毒打,其中吳曉宜、陳惠君被毆打嚴重,致倆人都拉血尿,全身發青、發紫,然後一併被送到烏石拘留所。當天,惡黨政府人員還指使十幾人守在其家路口,企圖綁架吳錫源,沒有得逞後又綁架吳錫源的兒子(沒煉功),破開家中衣櫃,搶走電視機、影碟機等,直到晚上才將其放回。三個女兒及另一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15天,勒索2000元。後又拒不放人,繼續非法拘留在鎮政府,四人以絕食抗議,7天後才放人。
2002年,吳錫源的三女兒、四女兒(吳麗青、吳曉宜)在北山鄉遭惡人舉報,被綁架到村治保會,治保指使七八個保安對她們進行瘋狂毒打,掐起脖子撐離地面,打得當場流血尿。而後,再劫持往烏石拘留15天,勒索1000元。
2003年6月,佔隴派出所惡警再次到家中綁架吳錫源,誣陷他用手機發所謂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強行綁架到烏石拘留15天,勒索500元。
2003年黃曆9月19日,大女兒、三女兒在西社村遭惡人舉報,被綁架到普寧看守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在三水勞教所體檢時,大女兒(吳麗端)身體出現嚴重異常,才將其送回。然而送回後仍被關押在普寧看守所40多天,大女兒絕食抗議這種非法行徑,卻被綁在老虎凳上進行折磨性灌食,直到身體情況極度危急時才放人。
2003年黃曆9月24日,當地「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再次綁架吳錫源,並毫無道理的搶走家裏做生意的帳本,致使其損失五千多元。隨即非法勞教一年,送往三水勞教所迫害。
2003年農曆9月29日,吳錫源的妻子及四女兒被綁架拘留17天。二女兒有家難歸,流落在外。
2005年2月,610到吳錫源家非法搜查,以找大女兒的名義,派出所不法警察連續四次上門騷擾。3月5日早上6點,派出所夥同村保安人員破門而入,找不到大女兒,便又將吳錫源拖走。下午親人到派出所理論,要人,才將其放回。此後,派出所以及村保安人員經常在吳錫源家附近非法監視其家人的進出。
普寧陳惠君遭惡警毒打 生命垂危
普寧市法輪功學員陳惠君遭惡警毒打致生命垂危,2008年8月4日,家屬幾經波折,才把陳惠君接回家。回家後,陳惠君病情反覆,醫生說病人隨時有生命危險。
在辦理手續過程中,邪黨有關部門層層要求家屬簽字保證回家後一切責任與他們無關,家屬救人心切,違心答應了他們的一切要求。
陳惠君,女,普寧市佔隴鎮佔梨村人。2008年2月7號(黃曆正月初一)晚,陳惠君在潮陽貴嶼鎮講真相時,貴嶼派出所人員上前盤問,當得知陳惠君是法輪功學員後,不問青紅皂白,對陳惠君拳打腳踢。陳惠君仍慈悲的對他講真相,告訴他不要受邪黨欺騙,要善待法輪功學員才有美好的未來等等,惡警不但不聽,還打電話給當地「610」,可能是對方聽後不理睬他,掛斷了電話。該惡警暴跳如雷,更加凶殘的繼續扭打陳惠君,並用力把陳惠君推倒在地,導致陳惠君當場昏迷。
惡警把陳惠君拖上車,劫持到貴嶼派出所。陳惠君醒來後,發現滿臉是血,全身疼痛難忍,痛的幾乎說不出話來。派出所人員見陳惠君傷勢嚴重,怕她死在派出所裏,得承擔責任,當天夜裏2點多鐘便把陳惠君送往潮陽看守所。看守所見狀後剛開始不願意接收,貴嶼派出所謊稱陳惠君是裝出來的,並強迫看守所接收。
第二天(2月8日), 陳惠君出現小便帶血(血尿),第三天(2月9日),吃不下飯,並頻繁的嘔吐,吐出來的是一塊一塊的血塊,有的呈紅色,有的呈黑色,嚴重的是不能行走,站不起來。看守所怕承擔責任,要求貴嶼派出所把人帶出去治療。
十多天後,貴嶼派出所才派人把陳惠君送當地醫院檢查。醫生檢查後要求必須住院治療,想到全國有許多法輪功學員在被非法拘留期間住院時,被注射不明藥物而導致痴呆、精神不正常的現象,陳惠君拒絕在派出所指定的醫院住院,要求回家自己調養,但派出所拒不接受,家屬聞訊後到派出所要人,派出所蠻不講理,還揚言要把親屬抓起來。
4月15日,邪黨有關部門及貴嶼派出所人員帶著假冒的醫院檢查手續及假病歷從潮陽看守所把陳惠君拖上車送往三水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陳惠君被秘密勞教一年半。家人到貴嶼鎮派出所質問,惡警推辭不知道,與他們無關。
三水女子勞教所聽信惡警人員誣蔑陳惠君裝病的謊言,甚或接受了他們的金錢賄賂,於是同意接收生活無法自理、有生命危險的陳惠君。
剛進勞教所,勞教所的惡警便指揮、教唆4名吸毒犯對陳惠君進行恐嚇、毆打。後來勞教所發現陳惠君並非裝病,派人把陳惠君送往當地醫院全面檢查,發現除高血壓、白血球增加、貧血等症狀外,更嚴重的是發現腰椎盤嚴重脫位導致壓迫神經痛(外力造成的)。醫生說,這種病很難醫治好,而且隨時都可能出現殘廢。勞教所怕病情惡化承擔責任,於7月底打電話到陳惠君家,要求家人到當地有關部門辦理手續保釋就醫。
法官當庭承認無罪 榕城區林少娜仍被非法判三年
二零零九年底,在揭陽市榕城區法院的非法、秘密開庭中,雖然法官當庭承認她無罪,林少娜仍被誣判三年。之後不久,在家屬不知道的情況下,林少娜被秘密投入廣東省女子監獄,並被迫害致病危,監獄卻拒不放人。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日,林少娜到榕城區仙橋鎮山前村講真相時,被人誣陷而遭仙橋派出所綁架,被劫持於揭陽市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底,揭陽市榕城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林少娜進行了非法的秘密開庭,既沒有通知家屬到庭旁聽,也沒有讓林少娜請律師辯護。開庭時,林少娜針對警察對她提出的起訴罪名進行了反駁。結果,連法官都當庭承認,林少娜確實是無罪的。儘管如此,她依然被非法判三年徒刑。
林少娜被秘密綁架至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二月十日,廣東女子監獄來信稱林少娜患了乳腺癌。得知林少娜出現乳腺癌並且已擴散,牽動了許多親人的心。三月四日上午,林少娜的丈夫及其親人帶著沉重的心情來到廣東女子監獄,想找林少娜所在監區的有關負責人交涉,要求保外就醫。
接待的是監獄「610」姓江的主任(警號4455467)。江主任不同意保外就醫,並要求家屬簽名同意在監獄所指定的醫院為林少娜做手術。由於不知道林少娜的病情,家屬要求先見了林少娜及其主治醫生了解情況後再說。江開始不同意,也不肯透露林少娜現在哪家醫院住院。並威脅家屬說」你不簽名也無所謂,只要林少娜同意,手術我們照樣做」。在林少娜的丈夫再三要求下,監獄才同意下午讓其與林少娜會見。
原來林少娜被關押於廣東武警醫院,已經是皮包骨了。聽該醫院的主治醫生說林少娜的乳腺癌已擴散,不能做手術了。林少娜的丈夫強烈要求保外就醫,但姓江的主任不同意,說還要繼續觀察。
更多被迫害案例請看本文附錄。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