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法
那是一九九六年,大法書還買不到,我只是借了師父講法錄音帶和一本《轉法輪》。從小沒上過一天學的我,聽不懂師父說了甚麼,也看不懂書上寫的甚麼,幾天後就把書還給人家了。
一九九八年,老伴兒遺憾的離開了人世,從此,我很孤獨。妹妹給我介紹了法輪大法。恰巧碰上我市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我看到了學員一起交流心得的祥和場面,這顆麻木的心被觸動了,也許是機緣到了,我迫切的想要修煉,徹底放棄了以前學的氣功,走進了法輪大法修煉中。
我自己獨居一屋,很方便建立集體學法小組,學法時,別人念,我跟在後面學,我一個字一個字的念,白天老年組、晚上青年組每天輪流學法,同修幫我認字。
得法不久,我的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困擾我多年的關節炎、血壓低,致使腰疼、腿疼、頭暈,經常摔倒,這些症狀都在不知不覺中消失了,並逐漸的突破了不識字的障礙,大約一年左右,《轉法輪》基本能讀下來了,其他講法也能慢慢的看懂了。從前的孤獨、憂傷,蹤跡全無。兒女們看在眼裏,喜在心上。
安靜的環境成了同修們學法、切磋的好地方,經過十三年風雨的洗禮,我家的集體學法小組一直保持到現在。
二、走出去證實法
一九九九年的四•二五以後,邪黨開始騷擾大法弟子,同修們紛紛走出來講真相、證實法,有的去了北京。當時我想:我家裏無牽無掛,我最應該走出去證實法。以後的日子裏,我四次去北京證實法,每次均被邪黨攔回,並被非法關押了十多天。公安誤認為我是當地的負責人,一直在暗中監視。四•二五後,我去了一趟外地的女兒家,被當地的國安和公安勾結,動用了很多警察,把我女兒住的整棟樓都包圍了起來,把我押回當地,經過審問沒得到任何證據,才不得不把我放了。
七•二零後,邪惡迫害大法步步升級,那時,每個修煉人都經受著嚴峻的考驗,只有堅定的信師信法才能繼續走下去。我義無反顧的選擇了堅修大法,我家依然是當地及外地同修們學法、交流的場所。院裏很多老幹部和鄰居聽過我講真相,對門鄰居更是認同、支持大法,全家三退,危難時還幫我把同修做真相的很多設備放置在她家中保管,保護了大法弟子。她全家也得到了福報。她單位效益不好,工作之餘做買賣,收入不錯。她丈夫癌症做了手術,病情恢復挺好,最近又出去工作了,女兒護校沒畢業就考出了資格證。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當地十多個同修被綁架,大資料點被迫停下來,很多主要項目一度中斷,因為很需要有安全的環境和合適的學員把資料點繼續運作下來。我家環境好,我能承擔最合適,可我是一個沒上半天學的文盲老太,從沒摸過電腦,光憑熱情也解決不了問題,要做,所有的技術必須從零開始學。
充份考慮後,我決定承擔起這份責任,一定要學會電腦,大法弟子無所不能。我立即托同修幫我買來了電腦,同修把如何開關機和做資料的步驟一步步的給我記下,讓我照著操作。從如何開、關機、用鼠標學起,過程中我一直信心十足,感受到師父一直在身邊加持,有了同修耐心的教授,我學的也很有信心,不長時間我便掌握了簡單的打印技術。經過我與同修不懈的努力,後來我能熟練地打印、製作各種真相資料和各種書籍,如《九評》、《轉法輪》等。十幾年來,我和同修配合做出了很多精緻的不同種類的真相資料。
三、師父給我家下了罩
去年十月份的一天上午,我和妹妹同修各自拿了滿滿一兜真相資料,有小冊子、光盤、護身符、《九評》、真相幣等,我倆邊走邊講真相,不料講到了兩個「六一零」人員的面前,他倆假惺惺的接了護身符,也做了三退,正當我倆繼續前行的時候,他倆派人把我們綁到派出所。
在那裏,我沒有太多顧及自己的安危,首先想到的是家裏那麼多的真相設備、各種資料,決不能讓邪惡搶去,我在心中發出一念:師父啊!我們家裏裏外外全是大法真相資料,我把那些東西全交給師父您了,求師父給下上罩吧。妹妹一直在那兒給「六一零」的人講真相,我卻一邊發著正念一邊迷糊過去了。
不長時間,公安便非法闖入我家抄家。那台大型的裁紙機、打印機、還有滿地的橫幅一推房門就會看見,兒子看到沙發下露出的橫幅,趕緊用腳往裏塞。可公安們卻像被抑制了一樣,仰著臉朝牆上看了幾眼,照了幾張照片就走了。師父把法器保護下來了。
下午,我倆被無條件釋放。
四、我用大法延續來的生命多救人
我的生命是大法給的,年輕時就有人給我算過,說到六十五、六歲我就要走閻王路了。在我六十五、六歲那年真的出過兩次車禍,幸運的是因修大法得到師父的保護,硬是在醫生無法醫治的情況下堅定的闖過來了。是大法延續了我的生命。
這些年來,三件事幾乎貫穿我生活的全部,除了做資料外,有時間就出去面對面的講真相、勸三退。幾個市場幾乎是我天天光顧的地方,推上自行車,小筐裏就是真相資料,邊講邊發,時間一長,趕集的都認識我了,見面就要資料。公安局邪教科的人都知道,市場有的是講真相的,他們也睜一眼閉一眼的。我每天忙忙碌碌的,總覺的時間不夠用。
師父說:「這部大法能正大穹,能使人修煉圓滿,那為甚麼不珍惜這萬古機緣呢?而且這機緣瞬間即逝呀!」[1]
我要珍惜生命,珍惜這萬古機緣,在正法的最後發揮我最大的作用,多救人,兌現誓約。
註﹕
[1] 李洪志師父經文:《去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