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出其中有南坪鎮派出所的劉志飛,他是此次綁架案的主謀。南岸區分局的一惡警進門就說:「這回你跑不脫的。」我心想:你說的不算,立刻正念否認迫害,質問他們:「憑甚麼綁架我?」我大喊:「有土匪!」眾惡警把我推進門,我又跑到窗戶向外喊:「有土匪綁架好人!」他們立刻把窗子關上。然後他們一群人反綁我的手,綁的過程中把我的手都掐青了。他們開始非法抄家,搶走打印機、電腦、手機等物品。然後他們拖我下樓,在拖拉的過程中我一直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迫害好人天理不容!停水停電綁架!」拉到警車旁,我用腳抵住車門不上車,又喊口號,他們強拉我上車,開到南岸區我租房住的地方。他們打算破門而入,我告誡他們,綁架已經是錯的,再要破門而入就是純粹的土匪強盜行徑,錯上加錯!他們找房東要來鑰匙開了門。一進門就開始搶東西,電腦、打印機、大法資料、銀行卡、房屋拆遷補助金卡……然後讓我簽字,我拒簽,他們就自己簽。
他們將我綁架到南坪鎮派出所,要我錄口供。我一句話不說,只管發正念。他們就自己在本子上寫,要我按手印,我不按。他們就四、五個人把我按在桌上要我按手印,我把印泥抓爛了。在他們強迫我按手印的過程中,一警號為303274的惡警打我時把我的助聽器打掉,我就暈了過去。打掉我助聽器的那人往我臉上噴了一臉的水,我才醒過來。一醒來又開始發正念。
深夜,警號為303827的惡警開車將我拉到第三人民醫院,三院關門了,又轉往高新區醫院。一路上我不停的發正念,心想:一切交給師父。我不跟邪惡走,只跟師父走,任何假相我都能不承認。到了三院,拍片子、抽血……他們很快拿到結果以後,將我劫持到位於石板坡的市看守所。看守所的人一看檢查結果是傳染性肺結核,還有高血糖,就拒收。押我去的人反覆跟看守所的人說軟話,要他們收我,看守所還是拒收。於是他打電話請示他的頭頭怎麼辦,頭頭指示把我關到望鄉台洗腦班。
在洗腦班裏,我除了吃飯、睡覺、煉功,時時刻刻發正念,一有機會就跟看守我的人講真相、勸三退。我發出一念:這裏不是我呆的地方,這裏所謂的東西,我一概不承認、不要。我還發出一念:所有壞的物質,不允許在我體內存留!期間兒子來送衣服,勸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我一言不發,發出一念:兒子是眾生之一,我不要他對大法犯罪。
十四日晚上,抓我的惡警又把我拉到位於南山的南帝山莊,一共四個人看守我。這裏的飯菜仍然很好,我還是不承認這所謂的好。十六日,惡警把我從南山帶回南坪鎮派出所。他們開始辦放我出去的手續。上午辦完手續,他們打電話叫兒子帶5000塊錢來接我,兒子不配合,說這是勒索。下午他們又打電話給兒子,說不要錢了,直接把人接走就是。兒子來了。
這時我求師父:師父啊,工資是大法的資源,不能留給他們,留給他們是讓他們犯罪。於是我說:把工資卡還給我,不還我就不走。兒子也配合說:是啊,既然你們查出來有病,沒錢拿甚麼看病?再說還得靠這點退休工資過日子啊。兒子說完走了。他們把我關到接待室。在接待室,除了偶爾打個盹,一晚上我就是不停的發正念,解體操控南坪鎮派出所,南岸區分局黑窩裏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期間他們問過我幾次:走不走?我說,東西還我我就走。他們還在半夜的時候把我拉到南紀門派出所,那是我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想把我扔在那裏。南紀門派出所不收,理由是我不在那裏居住,無法監視。他們沒辦法,又把我拉回南坪鎮派出所。
十七日下午五點多鐘,南坪鎮派出所的惡警告訴我,事情已經搞定,我要的東西全部歸還。這樣我堂堂正正拿回了我的工資卡、房屋拆遷補助金卡等個人財物,堂堂正正回到了家。
此次被邪惡綁架,歷時十多天正念脫離魔窟。回想起來,就是堅定的信師信法,把一切交給師父。同時從思想上,言行上徹底否認迫害,不配合邪惡的一切要求,命令和指使。同時抓緊一切時間發出強大的正念,解體所有操控惡徒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惡。在被非法關押的十多天裏,有一個概念非常的清晰,非常的明確。那就是:我是大法徒,我是助師正法的法徒,我是走在神路上的生命,我做的是最正的,我沒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