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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開律師 浙江溫嶺市法庭誣判林惠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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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浙江省溫嶺市法院、台州中級法院日前先後在對法輪功學員林惠國進行的非法庭審過程中,大耍欺騙手段,支開律師及家人,強行判林惠國三年零六個月徒刑。據悉,鑑於法庭聲稱林惠國發放神韻光盤、觸犯「破壞法律實施罪」,林惠國的律師在作無罪辯護時指出,法庭不播放神韻光盤,本案事實不清,依法不能量刑。

其實,不論林惠國是否發放了神韻光盤,發放神韻光盤者都是無罪的。享譽國際社會的美國神韻藝術團的演出,是一台壯觀輝煌的大製作,她以完美的藝術,再現了中華五千年傳統文化的精粹,包括傳統的價值觀念,直接解體中共苦心經營數十載的邪黨文化。神韻聞名世界,並受到中國民眾的廣泛認同,令中共非常懼怕。中共法庭不敢播放神韻光盤。

林惠國被綁架經過

法輪功學員林惠國,男,六十一歲,家住浙江省溫嶺市太平街道東輝小區。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下午,林惠國與妹妹林雲霞一起去溫嶺市政府十四樓工業經濟局辦公室辦理退休手續。

之後,中共溫嶺市委統戰部人員陳衛平發現辦公室門上有一張二零一二年神韻光盤,急忙打電話給溫嶺市「六一零」辦主任戴憲法,通過監控錄像,看到林惠國在走廊經過。

溫嶺市「六一零」指令溫嶺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林惠國。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晚上六點三十分左右,溫嶺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林波、太平派出所陳夏斌等十多人闖民宅綁架了林惠國夫婦,並非法抄家。林惠國的妻子後被放回家,林惠國被非法關押在溫嶺市看守所。

三月二十八日,林惠國被非法批捕。

溫嶺市法院耍欺騙手段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上午,溫嶺市法院對林惠國進行非法庭審。審判長應榮輝先誣陷林惠國犯有「破壞法律實施罪」,公訴人程勇明再稱林惠國發放神韻光盤,證人證明林惠國經過十四樓。據悉,其中證人、東輝社區人員胡雲娥根本不認識林惠國。

律師為林惠國無罪辯護時指出,林惠國遭警察多次非法提審,都是零口供、零簽字;作為主要證據的神韻光盤沒有在法庭播放,本案事實不清,而所謂證人均沒有到庭,其證據無效,依法不能量刑。

林惠國在非法庭審中講真相,卻遭到審判長應榮輝一次次的無理制止。最後應榮輝說:今天休庭,大家都回去。

而當旁聽者都離去、辯護律師也已離開溫嶺市後,應榮輝卻突然打電話給辯護律師,說要在上午十一點多鐘開庭判決。致使律師來不及趕到法院,律師只好通知林惠國家人立即去法院。就這樣,所謂法庭在沒有公訴人、沒有辯護律師、沒有旁聽者的情況下,用欺騙手段非法判林惠國三年零六個月徒刑。

林惠國上訴到台州中級法院。

台州中級法院再耍流氓手段

台州中級法院原定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上午八點五十分對林惠國進行非法庭審。但八月二日卻突然通知律師,提前在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開庭。

林惠國的家屬得到消息時已是八月二日上午八點五十分。當家人急忙趕到台州中級法院時,門口保安說庭審已經結束了。

法庭當日沒有宣判。八月十五日,台州中級法院通知辯護律師,非法維持原判。

參與迫害者
溫嶺市「610」辦:主任戴憲法13958693198
溫嶺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林波13957616066
溫嶺市檢察院公訴科:程勇明0576-86086181
溫嶺市法院:審判長應榮輝13858635725;陪審員:許聲萍、方玉春
溫嶺市太平派出所:陳夏斌
溫嶺市委統戰部:副部長陳衛平
溫嶺市婦聯:何穎
溫嶺市東輝社區:胡雲娥
台州市中級法院:審判長陳澤彪0576-88553033;審判員:朱仁躍、朱堅13957601672
台州市檢察院:檢察員張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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