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一切時機 面對面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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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五日】我是一九九九年一月份得法的新學員,修煉了僅二百天,邪惡的舊勢力就迫不及待的利用中共邪黨和江澤民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我和千千萬萬個大法弟子一樣無辜的被迫害著,十三年的正法修煉,我卻被迫害流離失所九年,我雖然失去了工作,脫離了家庭,失去了人中的一切,但我卻非常慶幸,我成了一名眾神都想當的大法弟子。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到現在連續十多年的反迫害中,我們大陸資料點的同修吸取了多年被迫害的教訓,大部份都封閉式的,在救度眾生中只做資料的供應,不面對面講真相。自從學習了師尊《對澳洲學員講法》以後,我悟到當前救度眾生才是第一重要的,而且師尊在講法中特別強調「要與舊勢力搶人、救人呀」,我認為,眾生已到了危險的邊緣,為了兌現與師尊的史前誓約,真正完成歷史賦予我們大法弟子的重大使命,我們資料點的同修在保證資料點安全的情況下,也應該利用一切時機,理智、智慧的面對面講真相救眾生,多救一個人,其背後就是一個有無量眾生的宇宙啊。

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真正往正道上修煉,誰也不敢來輕易動你的,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護,不會出現任何危險。」在師尊的鼓勵下,我每天上下班,都隨身帶著真相小冊子、護身符和光盤等,利用上下班路上和外出辦事的機會,不失時機的給有緣人講真相勸三退。師父總是把有緣人一個一個的送到我的面前,通過我的嘴,叫他們明白了真相而得救。

有一次在服裝店打工,要路過一個停摩的的場地,來來往往不知有多少車輛,我每天路過那裏都要向司機們講真相勸三退,有時退十來個,最少也要退四、五個,當那裏的司機明白真相接過護身符,都高興的說:「謝謝大法弟子。」這時我看眾生得救,真有說不出的喜悅,也連聲告訴他們:「不要謝我,要謝就謝我師父,是大法師父在救我們。」因為我的工作是臨時的,沒有穩定性,大約在四個月後,那一方由生面孔變成了熟面孔,師父又給我安排了新的修煉環境。

破除人的觀念,慈悲的救度眾生

師父在最近的《甚麼是大法弟子》的講法中告訴我們:「擺在你們面前,沒有選擇,救人你有選擇就是錯的。只要你碰到的,你都應該救,不管是甚麼身份甚麼階層,不管他是總統還是要飯的。在神的眼裏看,生命是同等的,階層是人類社會劃分的。」針對師尊的講法,我審視自己,發現自己經常以貌取人,有選擇的講真相。比如:看到穿西服革履的,不敢講;看到邋裏邋遢的不願講;聞到香味襲人、穿著特殊的又不想講等人的觀念,直接阻礙著助師正法、救度眾生。於是我在講真相中就破除人的觀念,隨緣而遇,只要讓我遇到的,就不是偶然的,就一定要讓他明白真相而得救。

一天,我去大集市買菜,老遠就見到一個又髒又臭又矮小的大約在七十多歲的老頭,坐在路邊的花池上,好像在等誰,見到這位老人,我馬上迎了上去,先給他個水果,然後拿出護身符問他:「您有護身符嗎?」老人說:「沒有。」我告訴他:「這個護身符送給您,您可一定要珍惜,要誠念上邊寫的『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吉言,您一定會得福報的。」老人接過護身符後,我就一句一句教他,讓他跟我一起念,然後老人又仔細的看了看,裝在自己衣服的兜裏,老人就哭了,我想老人的哭,一定是他覺的今天終於找到大法了,可找的好辛苦啊。

我有個表哥,今年也七十多歲了,是從小得病,吃錯藥了,落了個表面痴呆、說話口語不清的殘疾,前些日子,我特意給他送去了護身符,他見到我非常高興,他說知道我沒幹壞事,是被迫害的,當我告訴他,要天天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神佛保祐,將來得福報時,就讓我教他一遍一遍的念,最後真的奇蹟發生了,表哥竟然口齒非常清楚的念出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個字。我當時高興的笑出了聲,可我的表哥卻哭了,我也隨之落下了激動的淚水。表哥的哭,和我的落淚,我想絕不是情,也不是一個內涵,他的哭,是終於找到了大法,找到了回歸的路,在人間沒有白受苦。是幸福的淚水。而我的落淚卻是為一個生命、以至他背後的無量眾生都得救了而慶幸。也是感到師尊為救度眾生付出的艱辛何等之大無人知曉,無人看見。是感恩的淚水。

有一次,我特意去集市講真相,正和三個賣水果的講著,突然來了一個衣著迷彩服的小伙子,走到我們跟前問:「你們幹甚麼呢?」我還沒來得及回答,一個聽真相的人就搶先答話:「是法輪功講真相的。」我也隨著回答:「是啊。」這時那個小伙子已站到了我的身邊,他的手做著要抓甚麼的樣子,放在了我拿著護身符的右手的手腕上方不動。我見狀,不驚,不怕,仍非常鎮靜的和他們講:法輪大法治病神奇,真善忍是做好人的心法,也是做人的標準,又講了現在天災人禍那麼多,是當今的皇帝違背天理造成的,又講了三退不是參與政治,是為了保平安等常人能接受的理.那小伙子聽著聽著,好像明白了甚麼,收回了要抓人的手,他雖然沒和其他人一樣選擇三退,可他卻要了護身符,邊走邊自言自語:「念法輪大法好,就能免災還能得福報」

我眼看著他把護身符裝到衣袋裏,這時我心中悠然升起對師尊的無限崇敬,是師尊又挽救了一個即將犯罪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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