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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梁山縣王玉亭被非法判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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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梁山縣法院七月十八日對法輪功學員王玉亭進行非法庭審,北京律師為王玉亭做了「信仰法輪功無罪」的有力辯護。所謂法庭無言應對,宣布休庭,卻在幾天後,強行判王玉亭七年重刑。

王玉亭於二零一二年二月十八日晚在梁山縣中共縣委駐地附近粘貼關於法輪功真相的資料,不料遭惡人構陷,被中區派出所警察綁架。梁山縣「六一零」副主任韓興躍帶著中區、南區、北區的警察,闖到王玉亭家非法抄家,將若干私人物品及現金搜走,同時將王玉亭的妻兒劫持到派出所,凌晨四點多才放回家。

七月十八日上午,山東梁山縣法院對王玉亭進行非法庭審。北京律師針對檢察院公訴人的構陷,當庭為王玉亭進行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使公訴人當場否認了自己的說辭,認可了法輪功不是邪教,也公開承認了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認為法輪功是邪教。

既然檢察院公訴人承認法輪功不是邪教,那以所謂的「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起訴王玉亭就根本不成立。 但法庭沒有當庭無罪釋放王玉亭,而是宣布休庭。幾日後,被中共政法委系統控制的梁山縣法院,置法律不顧,強行判法輪功學員王玉亭有期徒刑七年。

參與庭審的人員:
黃洪勇 法院刑庭庭長 電話 13678672296
郭長征 法院刑庭副庭長 13953750519
陸瑩 法院刑庭副庭長 13854734598
檢察院公訴人:
王偉 檢察院 公訴科科長13705372390
王至東 檢察院 公訴科副科長13176183966
徐華新 檢察院副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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