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曉琴出生於一九六三年,原為蘭州棉紡織廠細沙車間工人,因身體不好,不得不離開工作崗位。金曉琴上班時經常流鼻血,嚴重貧血,血小板只有四萬左右(正常人是十二萬到十三萬左右),還經常胃痛,每次發作都很厲害。婚後增加了更多病症:腎盂腎炎、心臟病、膽囊炎、子宮肌瘤、風濕性關節炎等等,每個月至少有三天得躺在床上。一九九八年,金曉琴喜得大法。幾個月後這些病症全都消失了,完全是無病一身輕的狀態。
修煉大法使金曉琴重獲新生。然而就是因為金曉琴認定大法好,堅持修煉這個使她重獲新生的大法,卻遭中共邪黨綁架迫害。
綁架
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四日, 蘭州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魏東等一夥惡警,非法查抄了一大法資料點,將法輪功學員李寶勝和雷紅梅綁架並使用各種手段對李寶勝和雷紅梅進行刑訊逼供,威逼雷紅梅給金曉琴打電話,將金曉琴誘騙到小西湖公園附近。魏東等一夥惡警隱藏在雷紅梅後面的公交車站。待雷紅梅與金曉琴打招呼時,魏東等七、八個彪形大漢和一個女警,突然撲上來將金曉琴強行架上警車,綁架到蘭州市城關公安分局五樓「六一零辦公室」(江澤民私自成立的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
酷刑演示:鐵椅子 |
魏東指使幾個惡警,直接將金曉琴綁在專門用來迫害大法弟子的刑具「鐵椅子」上三天三夜,對她進行輪番審訊逼供,將救人的大法真相資料作為所謂的「證據」,編造證據,羅織罪名,逼金曉琴在其偽證據上簽字、摁手印,魏東等一夥惡警以偽善的口氣說:金曉琴,把你送到一個地方去學習一個月就可以回家了。結果,在六月十七日中午,他們卻將她送到蘭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第二看守所門口時,一名男惡警非法去翻金曉琴的隨身背包,翻到金曉琴準備理髮用的五十元現金,竟說:「才只有五十塊錢?!」
蘭州市第二看守所女隊長胡媛,指使犯人脫光金曉琴的衣服非法搜身。金曉琴被關進九號監室。接著,胡媛開始逼迫登記個人信息。之後連續十天,每天都由值班隊長以所謂「談話」為藉口,伺機尋找各種信息並藉此更大範圍的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期間,惡警指使犯人暗中監視金曉琴的一舉一動,不讓與其他任何人說話,更不許煉功和談及任何法輪功的話題。
在看守所被迫做奴工
期間,金曉琴被城關公安分局多次非法審訊。一個月後,他們利用編造的證據,強逼金曉琴在所謂的拘捕證上簽字,企圖加大迫害。
關押期間金曉琴被迫每天做長達十多個小時的奴工。當時看守所承接外加工活。蘭州盛產百合。百合營養豐富,很受人們歡迎,而百合幹除了營養、美味而外,又應著「百合」的美好寓意更成了很多人饋贈親朋的上選禮品。但是,有幾人知道,在那些漂亮的包裝後面,那片片百合卻是出自在押人員之手,又浸透著多少在押人員的辛勞與眼淚!很多劣質百合被商販們低價購進後,在看守所內經關押人員之手,去粗皮、剝片、按大小片分揀、按質分等次後,送去烘乾,加工成百合乾在市場出售。
被關押人員吃喝拉撒全在那二十平方米左右的監舍內,生活和衛生條件極差。一般情況下監舍內都關押著十三、四人,人時達十七、八人,晚上睡覺時一張大通鋪幾乎是人挨著人側著身子睡。有時候半夜起來去上廁所,回來時就沒了睡覺的地方。夏天更是奇臭難聞。因為百合很多,工作量大,很多時候剝不完的百合就堆放在監舍內,為了不挨打、不被罰,很多人半夜起來剝,第二天一大早交出去。由於空間太小,百合皮無處堆放,就在腳下被踩成厚厚泥濘,監舍裏從早到晚散發出來的都是百合腐爛發霉後的味道。很多在二所做過奴工的人出來後很長時間都不願意看見百合,看見百合就會條件反射般的想起監舍裏百合發霉腐爛的那種令人作嘔的味道。
由於長時間剝百合,很多人的手指關節受損,金曉琴的右手拇指關節受損,稍一用力就會像脫臼一樣無法彎曲,疼痛難忍。
掩蓋事實真相
每當有上級來所謂「視察」時,值班隊長會通知各監舍,各號長就會立即讓所有人放下手中的百合,以最快的速度將所有百合抬出號室,放在一個上級看不到的空監室裏。然後就是鏟除號室地上的垃圾和污泥,用水沖洗地面。由於太潮濕,沖洗完後監舍大部份人(號室長和其心腹除外)輪流彎著腰,曲著腿,半爬著用抹布來回在地上推,直到把水擦乾為止。接著快速放下床鋪(幹活時床鋪是捲起來的,沒有剝的百合和半成品都是堆在床板上的)最後再鋪上白床單,整個過程最多也就半小時左右。但就是這半小時也足以讓人在大冬天渾身冒汗,且心驚肉跳,因為如果比通知的時間稍慢一點,待上級檢查完後,總會有人不是被罰加班剝百合,就是挨打。所以,通常這種時候是聽不見有人說話的,只有來回快速奔跑的腳步聲、急促的喘息聲和號長的催罵聲。
往往上級來時看到的都是乾淨整潔的監室、一塵不染的床鋪,還有坐在小凳子上看報紙或「學習」的被關押人員,卻看不到真實的情況。
非法冤判四年刑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蘭州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金曉琴被以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罪」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五年七月二十七日,金曉琴被轉移至甘肅省女子監獄繼續關押、迫害。
當時在女子監獄入監隊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張桂蘭、張金梅、朱芝蘭、張明海(已被迫害致死)、杜桂芳、陳潔、崇金霞、李明娜、王志君等,在那裏每天都被迫看污衊、誹謗法輪大法的邪惡錄像。尤其是震驚中外的二零零一年天安門「自焚」偽案及前後出籠造謠、抹黑大法的《焦點謊談》,輪番播放,強制洗腦,灌輸毒素,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期間,警察指使、教唆刑事犯二十四小時對大法學員進行左右包夾,監視法輪功學員的言行包括上廁所,不許學員們互相交談、不許低頭。每天還要寫所謂的「觀看感受」、「談體會」。每週強迫法輪功學員按照他們的邪惡要求寫所謂的「思想彙報」,稍有不符合其邪惡要求的,值班惡警便會找法輪功學員作所謂「談話」。對於堅持信仰、不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都會被關禁閉,這期間一律不讓睡覺、限時上廁所、時時會遭受各種精神與肉體摧殘折磨、甚至是加戴刑具等殘酷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冬至,金曉琴被轉到五監區。五監區是整個監獄內迫害最嚴重、每天幹奴工活時間最長的監區,經常不准休息。特別是每到星期天,別的監區都休息了,五監區還要超時、超量繼續出工。從二零零六年的十月到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五監區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休息過一天,經常加班到深夜。五監區主要生產民族工藝帽子,有一部份產品出口到一些伊斯蘭教國家。
經過三年零一個月的非法關押迫害,二零零七年七月,金曉琴才離開了臭名昭著的甘肅省女子監獄。當天,蘭州市城關區公安分局「六一零」與東崗街道辦事處派專人將金曉琴交給東崗派出所,由一警員辦完登記後才放她回家。
在被迫害期間,金曉琴不僅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身體也在長期超負荷的奴役後疲憊不堪。原以為回家後可以好好休整一下,卻不知迫害並沒有結束。
「奧運」期間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奧運」要來了,派出所脅迫金曉琴的家人找到她本人,逼迫金曉琴寫所謂「保證書」,還用一些變相的污衊、詆毀大法的題目,引誘金曉琴回答。為了抵制對自己正常生活的非法干擾與繼續不斷的迫害、抵制和抗議對大法的誣陷,金曉琴以頭撞牆倒地(編註﹕此做法只是在威逼與強迫下的個人所為,請同修不要以過激的方式反迫害。要按照大法的法理,理智智慧的去做)。東崗派出所惡警不但沒有對她進行及時搶救,反而指使警察帶兩名協警闖入金曉琴家中非法抄家。之後,警察害怕承擔責任,深夜一點多鐘將金曉琴放回。
二零零八年七月六日,東崗派出所又以所謂「談話」為藉口,將金曉琴脅迫至派出所,後送到金曉琴母親家裏,暗中逼迫不明真相的家人對她進行監控。二零零八年七月七日當天,派出所不惜僱用四名常人,對金曉琴進行監禁,直到「奧運」在蘭州的活動儀式結束才作罷。
迫害金曉琴的相關人員:
惡警:朱虹、孫立偉、曹猛
包夾:賈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