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句話竟觸及到中央六一零、政法委、國保,他們從中央到地方成立了所謂「專案組」,目標鎖定到遷西縣,揚言不查出此案不罷休。並連夜追回文件,從上到下層層施壓,最後唐山市、遷西六一零、政法委、國保、刑警直接參與此事,這還不夠,遷西縣各個派出所全部參與此事,二零一零年五一前幾天,從縣委到各鄉鎮所有看過、接觸過此文件的人都被進行大排查,當局對這些人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員、電話等做了登記,尤其是家裏曾經有過煉法輪功的,更是詳細調查。
遷西興城鎮政府幹部毛鳳勇無故成了被懷疑對像。五月三日,毛鳳勇及妻子和興城五村居民陳紅利,三人均被綁架,兩家都被非法查抄。遷西興城鎮幹部毛鳳勇與妻子於五月四日凌晨回家。此事還涉及到法輪功學員陳紅利被非法判刑四年。
法輪功學員王志新在新莊子鄉政府上班,王志新也是被懷疑的對像,中共人員就對她進行電話監聽、跟蹤等。王志新用她二姐小紅(未修煉法輪功)的手機,當時有事給客運司機陸佐金打個電話(手機號是班車專用),被公安監聽。就憑這一個電話,王志新未修煉的二姐和法輪功學員陸佐金都被捲進來,因法輪功學員馬銀鳳和陸佐金是夫妻,也被捲進案情當中。
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一日晚,遷西縣國保大隊徐志剛、施景珠、賈振生、王偉、汪娟,刑警大隊王秀英等十幾人闖入王志新家中。因她不在家,就在她家周圍設了警車。有幾個警察在王志新家中等待,王志新外出剛一回家,就被公安局國保大隊徐志剛、施景珠、賈振生、王偉、汪娟等綁架。
一部份警察去了花院鄉西陸莊村小紅家,幾個穿著便衣的警察以抓小偷的名義,闖入小紅家中,這種土匪行為,帶著邪氣,晚上這突如其來的驚嚇,把家中孩子、大人都嚇壞了,從那以後,幾天之內孩子到晚上就哭。
隨後遷西國保大隊施景珠、賈振生、王偉等幾個人到志新家進行非法抄家,連照片都一張一張的看了,床底下、櫥子翻了個遍,帶走家用電腦、手機,連王志新的丈夫也被綁架到公安局。
因為中共人員在王志新家裏沒有找到所謂的證據,第二天早上又去了王志新的娘家。與此同時,五月十二上午十點多鐘,陸佐金夫婦也被綁架,他們老家也被非法抄家。這一早一晚的時間沒有任何理由和證據就有四家被抄、被騷擾。這顯然是一種先定罪後找證據的行為。
開始,中共人員把王志新帶到公安局,非法審訊了一個晚上,第二天早上,徐志剛說:「我是你二姨夫的戰友,按理你還得管我叫舅呢,我和你們領導是同學,趕緊承認了吧,你承認是你幹的,就讓你回去上班。」王志新從小就是個膽小怕事的人,又聽說承認了就上班,王志新經不住他們的誘騙和恐嚇,就違心承認是自己幹的。雖然王志新承認了,但是沒有任何合理的證據證明是王志新幹的。中共人員到王志新的單位新莊子鄉政府找證據,她的辦公桌被翻了個遍。把新莊子鄉所有的複印、打字社都進行排查,甚麼線索都沒有找到。
後中共人員又把王志新轉移到民政賓館監視居住三天三夜。白天提審,晚上後半夜也提審,王志新在遷西民政賓館被非法審訊、監禁了四天。第四天的後半夜,非法審訊王志新的有國保大隊的徐志剛、賈振生、刑警大隊的王秀英等。
他們幾個警察你一句他一句的說:「你上大學有個工作多不容易,態度好就上班……」等一些哄騙的之類的話。徐志剛拿著一摞子打印好的王志新的手機通話記錄,套近乎,拉親戚關係,並說:「我完全是為了你好,這通話記錄不應該告訴你,按照這通話記錄做一份筆錄。」並承諾:「這事如果態度好,從寬處理,與你關係不大。」並提供了馬銀鳳被抓等王志新根本就不知道的信息。
徐志剛說:「馬銀鳳被抓這事我不應該告訴你,都告訴你了。(徐志剛的言外之意是:我看我對你多好,我為了你,把不該告訴你的也告訴你了。)你是有工作的人,你這個案子明顯也不是一個人幹的,這個文件也不是在你家上的網,因你家在作案期間沒有上網流量。反正馬銀鳳也挨抓了,她還沒工作,她家跑個體經營。你就說文件是你拿的,給你二姨了。如果你表現的好,還有希望給你判個緩。」
王志新說:「那這案子跟我二姨根本也沒任何關係呀?」王志新當時根本不想配合他們誣陷他人,可王志新一不想配合他們,他們就拿她工作來威脅她,恐嚇她。因王志新當時被他們連續審訊與逼供,早已被他們折騰的有氣無力,實在難以承受,徐志剛當時又表現出一副完全為了王志新好的假意,不斷的引誘王志新把責任推到馬銀鳳身上。在那種高壓、恐怖的環境下,一個柔弱女子抱著一線希望想回家上班,恐怕這次被抓丟失工作的心理作用下,為了早日回家就違心的順應了狡詐、陰險的徐志剛。就這樣按著徐志剛提供的通話記錄和馬銀鳳被抓的詳細信息做了一份漏洞百出的筆錄,筆錄內容大意讓王志新承擔拿文件的責任,讓馬銀鳳承擔曝光文件的責任。
公安局的人心裏非常清楚,憑著一份漏洞百出的筆錄作為證據是荒唐的,他們不斷的搜集所謂「證據」。在所謂的作案期間王志新、馬銀鳳家的電腦都沒有上網流量記錄。為了把這事強加於馬銀鳳身上,但又沒有充份的證據。徐志剛、賈振生又去看守所騙王志新說:「你態度好,我們領導想看看你的態度,希望配合一下工作,把你的口供重新說一遍,給你做個錄像。」王志新又一次順應了他們。後來王志新才明白完全上了徐志剛的當。這份荒唐的筆錄和這份錄像不但沒能使王志新回家,卻構成了迫害王志新和馬銀鳳的證據和把柄。
他們如獲至寶拿著錄像給馬銀鳳看,以此給馬銀鳳以壓力,讓馬銀鳳承認這不成立的事實。馬銀鳳沒被他們的伎倆矇騙住,底氣十足的抵制了妄想強加她們身上的罪名。
王志新、馬銀鳳的家屬分別從北京請來律師,律師從各種法律角度證明犯罪事實不成立、證據不足,不充份。
王志新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公安局沒再提審她,因為他們心裏明白,她的口供是被逼供出來的,是假的,假話是經不住考驗的,假話越說越難圓。在非法關押期間,王志新遭到惡犯隨意侮辱人格,獄警還不時搜身、搜住處,把衣物,被褥等扔的滿地都是。幾乎每天早、晚吃的都是麵粥,連鹹菜都沒有;中午吃的是玉米麵窩窩、饅頭和菜湯,菜湯裏沉澱的是泥沙和幾片菜葉。她吃不進、喝不下,原來一百一十二斤,瘦得剩八十多斤,有人形容,一陣風就能把她吹倒,身上光剩下骨頭了。她時刻惦念著她不到二週歲的女兒,臥床不起的婆婆沒人照顧。那時,她女兒在姥姥家住著,天天和姥姥鬧著找媽媽,孩子常常上火,拉不出大便。王志新的母親承受女兒被迫害的痛苦,總是偷偷的抹眼淚,頭髮增了許多白髮,再加上看孩子、幹農活,真是又苦又累啊。
八個半月的非人折磨後,公安局讓王志新的家人交了五千元押金,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被取保一年。在「取保」期間,國保大隊施景珠等人以談話為由三番五次的騷擾王志新的單位領導和她的丈夫,目的是扣留五千元押金和繼續迫害。
兩年多過去了,這件冤案沒人過問,王志新的名譽和精神損失誰來償還?現在由於要開十八大,為了維穩,二零一二年六月七日,檢察院副檢察長韓國如、反瀆職科王會新,在檢察長鄭金寬的指示下又到王志新的單位找她,要她去把兩年前的事從新做筆錄。王志新沒有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並採取了迴避的辦法。
因為找不到王志新本人,遷西縣檢察長鄭金寬、韓國如不斷給王志新的丈夫單位施加壓力,找領導談話。明白人都知道檢察院是為了完成任務,抓人湊數。當質問韓國如王志新犯了哪條法律?韓國如無言以對,只是冠冕堂皇的強調和本人見面,堂堂執法者連犯了啥法都不清楚,就這樣無理取鬧抓人,難道法律在你們這些執法者眼裏就是一紙空文?你們為了眼前利益,為了完成上級壓下來的任務,就可以違心出賣自己的良心,就可以隨便冤枉好人嗎?
其實這個《宣講提綱》根本就不是「國家秘密」,顧名思義,宣講提綱的本身就是要向大多數人宣講。而且在宣講提綱中也要求「廣大黨員、幹部、群眾首先要態度堅決……」,還提出要「引導廣大群眾認清……」。很明顯,這樣的文件根本上無「秘密」可言,本無「秘密」,又怎麼有「竊取國家」之「秘密罪」呢?
其實這種被民眾取笑為「公開『秘密』」的事,只不過是以江澤民為首的「血債幫」們在走投無路,滅亡前的變態心理的反映。在迫害法輪功方面,他們總是妄想把全國民眾都綁在迫害法輪功這輛奔向地獄的列車上,人數越多越好,故才有這類需要宣講的「秘密」文件,發到鄉、鎮;宣傳到街道、村委。大家想一想,在全國這麼大的一個群體裏面盡人皆知的事,能保住秘密嗎?利令智昏嘛!他就以為能行。另一方面,他們也知道迫害法輪功是不得人心的醜事、敗事,故又總想千方百計的掩蓋其罪惡,妄圖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故而才出現上面提到的不倫不類的「秘密」文件。
希望遷西縣六一零、公安局國保、檢察長鄭金寬、韓國如和現在所有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王志新的警察冷靜思考一下,了解一下法輪功到底是甚麼,現法輪功已經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唯獨在中國一黨專政,荒唐的迫害法輪功,限制個人信仰自由。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十三年,為甚麼國內那麼多法輪功學員還一直堅持信仰,他們面臨著被抓、被勞教、被判刑,還義無反顧的走在這條信仰的路上?希望你們給自己也給你們的家人留條後路。不要稀裏糊塗的當上級利用的工具,不查明事實真相就隨意騷擾他們的正常生活。你們也有家庭、子女,如果這種冤案發生在你的身上,或你家人身上,你會怎樣對待?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有報,乃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