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此次非法庭審前前後後的經過。
非法庭審前刁難重重
二月二十五日早晨,法輪功學員李文東被警察綁架、抄家,李文東的妻子李樂梅當天也一度被非法拘禁。警察在整個綁架、抄家過程,既無人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留下任何字據。李文東夫婦所在的單位──唐山鋼鐵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國有特大型企業,在員工受到如此傷害的情況下,竟無一人過問,彷彿甚麼都沒有發生一樣。
李樂梅為營救丈夫,四處奔走,為李文東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同時,李樂梅了解到自己的丈夫並沒有任何罪錯,是無辜的,是被冤枉的。於是,她將自己了解到的法律知識和道理寫成文字,投遞給了各個部門,希望良知尚存者能施以援手。同時,李樂梅還一直與直接參與迫害的開平國保交涉,索要被他們非法搶走的財物,並要求他們出示手續,糾正違法行為。
就在這時,單位領導突然「關心」起她來了,他們勸李樂梅不要再「折騰」了,再把自己搭進去怎麼辦?孩子怎麼辦?最好是跟李文東斷絕關係,不要再管他了。乾脆把律師辭退算了,哪有誰會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唐鋼國保大隊的楊驥竟然還將李樂梅叫到自己的辦公室問話,並做了筆錄。雖然口頭上說是為了幫助李文東,問的內容卻都是想從李樂梅的口中套出信息,比如怎麼請到的律師,是不是自己寫的公開信等等,看不到幫助李文東的任何跡象。而且後來的事實證明,這個口口聲聲要幫助李文東的唐鋼國保人員,自始至終從未到看守所看過李文東一次,也從未向開平國保諮詢過任何李文東的情況。不僅如此,李樂梅曾要求將自己母親過世的消息告訴給看守所中的李文東,可消息傳到唐鋼國保就中斷了。
八月七日,李樂梅得到非法開庭通知後,向單位請假與律師去法院閱卷,並到看守所探視李文東,可單位領導竟以擔心李樂梅的安全,只能給半天假,開庭時還堅持要用單位的車接送李樂梅。明眼人都可看出,這些所謂的「關心」,不過是「監視」的代名詞。
八月初的時候,李文東的律師謝燕益接到了開平法院趙立佐的一個電話,電話的內容並不是通知何時開庭,而是要求謝律師到律師協會和當地派出所開具證明,證明謝律師不修煉法輪功。律師嚴詞拒絕該非法要求。
開庭當天,法院外警察、便衣密布,如臨大敵。不但有來自開平國保大隊的趙春生(大隊長)、陳樹記,還有來自唐海縣國保大隊的李福國以及唐山市國保大隊的高會祥,唐山特警也在現場出現,可謂傾巢出動。據知情人透露,此次非法開庭共出動了一百二十多名警察和四十多名法警。警察、便衣和警車不但布滿了法庭內和法庭外的街道,就連附近的銀河路車廠以及居民小區銀聯花苑內也是大量的警察和警車。有一輛專門的攝像車在法庭外的附近區域來回巡視,對著所有的人錄像。各處的警察不停的驅趕著路邊的行人。
所有街道密布警察、便衣和警車 | 專門負責對現場人員錄像的警車和警察 | 庭外密謀的警察和便衣 |
另據內部消息稱,邪惡為了不讓當地法輪功學員到場旁聽、參觀,命令各個單位和社區組織監視和攔截。有的單位和社區提前就開始關注法輪功學員的去向,有的九日就接到社區電話第二天到社區報到,有的十日早就有社區人員到家中監控,有的接到社區打來的電話問是否在家中。而法庭現場外各社區人員拿著一摞照片對照著認人,當場就有幾名學員被本社區人員認出並強拉硬拽帶回家,還說這些學員給他們找了多大麻煩,還要做筆錄等,到家後已有陌生人等在門口,第二天仍有人在監視。
法庭附近賈庵子小學懸掛的條幅,也被惡警拽下來,以為是法輪功真相條幅,搶到手一看原來是歡迎新生用的,惡警已經惶恐到了草木皆兵的地步。
高兆臣家屬所乘車輛遭到現場警察的強行搜查,家屬要求警察出示搜查證,警察拒不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搜查了車內物品。
開平法院強行規定,只允許每個當事人的兩名家屬進入旁聽。因此,楊正的家人雖然在路邊和警察進行了一番理論,但結果仍是只允許楊正的父親和大伯進去,而可憐的老母親還是被擋在了法庭外,不能見兒子一面。
進安檢門時,警察問李樂梅是誰,李樂梅甚麼都沒說,只是左手拍了拍右臂上印著「孝」字的黑紗,警察就說:「哦,你是李文東的家屬。」可見,警察們都已知道李文東嶽母去世的消息,可就是不告訴李文東。
律師告誡法官勿為中共違法行為買單
在法庭上,謝燕益律師指出:這個案子本質上來說就是一個拼湊的案子、製造的案件,先抓人,再挖證據。李文東等法輪功學員因個人信仰被抓,非法拘禁近半年之久。刑法絕不可以成為少數不法官員完成「假想的政治任務」達到個別目的的工具,無辜的百姓無論如何不能成為某些人用來換取利益和權力的人血饅頭!」
謝律師還在法庭上教育法官,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為了社會的和諧發展,建立法庭的最終目的是主持社會正義,所以法庭判案最終必須以正義為依歸。法官需要的就是對正義、是非的判斷,所以最傳統也是最現代的法庭判案就是憑借人的良知,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也是判案的最終方法。法官要傾聽內心的召喚聽從自己的良知,毅然決然的作出選擇,不為違法行為背書、不為(中共的)歷史債務買單。
謝律師還告誡,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對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掀過,而在這一過程中無論以任何名義對當事人採取非法羈押、刑事處罰,相關責任人都已涉嫌濫用職權、非法拘禁、徇私枉法、枉法追訴、枉法裁判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違法犯罪行為。最後,律師明確表示:李文東改裝打印機和持有信仰資料不可能構成犯罪!
吳建輝在按照所謂的筆錄提問李文東時,李文東想把事情的前後說清楚,但遭到趙立佐嚴厲制止,只讓李文東回答「是」與「不是」。當律師謝燕益提示李文東時,遭趙立佐警告:「不能展開。」
張國臣的律師辯護期間,庭下有一個約四十歲的男性警察(警號1300598)故意把礦泉水空瓶捏出響聲干擾。
謝律師對吳建輝出示的扣押物品的相片提出質疑時,趙立佐惱羞成怒把法錘敲的震人耳朵,先後三次故意大聲敲錘干擾謝律師正常辯護。為此,王全璋律師當庭指出:「敲錘的聲音大小和頻率是有法律規定的」。吳建輝接話說:「這是個人素質問題」。趙立佐目瞪口呆、啞口無言。
張國臣在陳述中提到,在看守所遭到了毆打。吳建輝竟然質問:「你挨打了,有沒有證據和證人?」王律師義正詞嚴回答:「我的當事人只提供陳述被打事實,在押期間沒能力提供證據和證人。」同時張國臣還提出,家中被抄走的其它物品未列入清單。
楊正在看守所遭到了毒打,造成右耳幾近失聰,聽力模糊。而吳建輝竟利用這一點在法庭上數次戲弄楊正。
庭審一直持續到當日下午兩點多才結束,當警察要帶走四位法輪功學員時,李樂梅大聲說:「庭審結束了,大家也都看到了,到底是誰在聽從別人的命令做壞事,到底誰在破壞法律。做人要有良心,要有正義,昧著良心害人是要下地獄的!」所有的人都默默的聽著。然後李樂梅追上去,大聲告訴李文東:「吃飽喝足,堅持住!」
李樂梅轉身又回到法庭,對著法官趙立佐和公訴人吳建輝大聲說:「看看你們在做些甚麼?你們還有沒有良心?這樣做會下地獄的!」一陣沉默,沒人出聲。之後,有人小聲說,能理解她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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