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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樺川縣前客運站長齊雙元遭冤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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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黑龍江樺川縣前客運站長齊雙元堅持信仰法輪功,多次遭中共迫害。他曾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綁架到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被放出。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他又被綁架入佳木斯勞教所,遭洗腦折磨。二零零八年九月他再次被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年,在佳木斯蓮江口監獄遭毒打折磨。以下是他的自述:

我叫齊雙元,現年五十七歲(二零一二年),是樺川縣交通局職工,曾任樺川縣客運站長,身患肝炎、膽囊炎、胃炎,整天吃各種藥。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所有的疾病奇蹟般的好了,修煉後按真善忍做好人,能為他人著想。

一九九六年秋,我妻在婦幼保健院對過被摩托車撞成重傷,在佳木斯住院治療至後期肇事方已不願承擔醫療費,這時我已經喜得大法,出於為對方著想,我沒再要過肇事者的錢。這都是我修煉了法輪功,按真善忍的原則要求做好人的結果。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政治流氓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我於二十二日到佳木斯市政府上訪,被扣在市體育場一天,回來後交通局派兩名警察朱國田、賈立生看著我。

我還要進京上訪, 十月二十四日我來到北京信訪辦,當時周圍都是全國各地的便衣警察,最小的縣城都有人值班,他們一看有人來上訪,就主動上前問是哪的人,有甚麼事。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從黑龍江來的,就出來兩個人把我劫持到黑龍江駐京辦事處,交給了樺川縣的警察賈友,他看到我之後,就說:我就在這等你呢!然後把我兜裏一千多元錢全部翻去,說是怕我再溜走,其中還有一個法輪功學員,把我們從北京一起帶回來。樺川縣公安局長張雲哲說:上邊下令不許再練。副局長張桂林在看守所裏找我談話,說共產黨不讓練就別練了,胳膊扭不過大腿。我說:法律規定信仰不是自由嘛?他不聽我講,並說:只要你說一句不練了,我就放你出去。以魏佔文為首的國保人員硬性罰了單位三千元錢,局裏主要領導也被株連,聽說局長楊相久被罰了五千元,交通公安派出所教導員朱國田氣急敗壞的說:為你,我被批評。他用掌照我大脖筋連砍三下,砍的我脖頸酸疼,還罵一些不好聽的話,張雲哲下令把我非法投入看守所關押二十八天。這期間,縣委召開誣陷法輪功大會,惡警趙傑等人把我和另兩名同修強制綁架到縣委五樓會議室,一邊錄像,一邊配音、造假。當晚在本地電視台連續播放三天,欺騙民眾,給家裏的親人身心造成很大傷害。七十歲老母當時就說不出話來。妻子殘疾生活不能自理,孩子無人照顧,株連了姐姐、哥哥、弟弟、妹妹無法正常工作。就連我姪子都被牽連不讓當兵,因為我煉法輪功不給孩子安排工作,我的家庭生活出現危機。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我被綁架到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勞教三年,送我去勞教所的當天,妻子去看我,在警車上我看著妻子殘疾的身體,我的心流淚了,這是法制社會嗎?還有講理的地方嗎?到勞教所後,好幾個罪犯上來強行把我帶去的東西分了,身上八十多元錢也被一個叫大虎的罪犯搶去了,第二天大虎帶著搶去的錢越獄,追捕隊長王鐵軍把我大罵一頓,誣陷我:說我給拿的錢,強行給我剃光頭,整天坐在水泥地上,後強制安排我去二大隊勞動,大隊長姓邊。

二零零零年三月由於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越來越多,他們就把我們組織起來蓋女號大樓,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到期了還不放人,我問趙所長、侯副所長還有陳中隊長,陳中隊長說:得寫保證書,上面不讓放,哪告都行,可以跳樓,要麼自殺。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三日,我們九人終於闖出勞教所,十一月二十二日,我再次進京上訪,為法輪功討還公道,打橫幅證實大法。被北京警察劫持分流送往昌平,他們用欺騙手段將我遣送回佳木斯,隨行五名警察,樺川縣三名,其中一名叫賈友,佳木斯兩名,先將我劫持到辦事處,雙手背銬一宿不讓睡覺,樺川縣公安局警察賈友勒索我現金二百元,返回途中一直被銬到佳木斯火車站。整個車站,氣勢恐怖陰森襲人,武警持槍列隊,並排擺出陣勢,生怕有人劫持。警車直接把我送入佳木斯勞教所女隊小號,陰冷透骨,被褥皆無,叫不出名的一群群警察反覆訊問連續八晝夜,把我折磨不成人樣,最後把責任推到陳中隊長那,他告訴我說:可以上訴,可以逃跑,就是不放人。當時聽說羅幹來哈爾濱親自督陣。將我送男隊小號關押四十一天,一個姿勢不能動彈,一米大的地方兩名普犯挾著,怕我自殺。後聽說他們和我住一宿可減刑幾天,三個人擠在一起坐不下躺不了,在此折磨下,我的血壓高壓達到二百六十,低壓一百四十,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才被放出。

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差兩天過年,樺川縣城南派出所王學文、李富國、沈延民等四名警察,半夜砸開門闖入我家,進屋不由分說,將我綁架到佳木斯勞教所,在勞教所開始強制轉化。連續坐了三個月小凳,從早到晚每天大音量播放電視誹謗法輪功,因不配合坐小凳將我銬在桌子腿上。隨後逼坐七天鐵凳子,利用普犯於海洋,梁金貴看管不許睡覺,我一閉眼睛就用雜誌捲成筒打腦袋。強制逼迫勞動挑小豆,完不成任務一直幹到後半夜三點多,身體被迫害不行了,還強制灌藥,最後加期九個月才被放出來。

二零零六年一月十六日我和幾名同修去農村發真相資料,遭舉報,被蘇家店派出所趙喜雙帶幾名警察綁架,到派出所大門口我跳車走脫,被迫流離失所,過年了有家不能回,警察又多次到我家騷擾,給我的家人帶來極大的壓力和痛苦。

二零零八年九月四日晚上七點多鐘,我和妻子還有四五個鄰居在家樓下乘涼,城南派出所的沈延民、張國輝找我說:公安局的副局長李明臣在城南派出所等你,去談談就行,我被迫隨其二人到了城南派出所,根本沒有甚麼副局長,方知上當。一小時後來了一輛白色尼桑越野車,打聽後得知是江川農場公安局的,把我綁架到江川農場公安局,一夜沒讓睡覺,第二天送往紅興隆看守所,被看守所的警察指使的犯人毆打,把臉都打腫起來了。叫我遵守監規,我不配合就給我兩手背銬,腳上戴五十八斤鐵鐐,根本無法吃飯,就灌食,插胃管,都插出血了,他們也沒把管拿出來,就這樣插著,在紅興隆期間一共戴了四次大鐵鐐,每次十五天,後來家人為我請律師,就因為我請律師,紅興隆法院非法判我六年。當時參與迫害的非法庭審人員有庭長劉丹、公訴人韋平等。在關押期間我多次出現抽搐,所長徐連賓罵我給公安局找麻煩。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我被送到佳木斯蓮江口監獄集訓隊迫害,快過年時看我老抽搐把我送到監獄醫院,也不知給我用的甚麼藥,身體浮腫,抽搐不斷,後把我送到一大隊三中隊,隊長王豔濤讓我出工,我說幹不了,隊長王豔濤在大廳當眾把我打昏過去。期間我又多次抽搐,最多時一天出現八次,把被褥都尿透了,犯人怕有味,把我抬到走廊上,犯人崔野說我影響他幹活暴打我,當時我被打得鼻口出血,眼眶打出口子,我去找劉大隊長,他派幹事張堅出面,獄方害怕事情鬧大,叫崔野給我賠禮。

二零一零年三月我有一次可疑摔傷,由於當時處於昏迷狀態已記不清怎麼回事,旁邊人說我是自己摔倒的,可疑的是牙是從根斷的、鼻樑骨折、上嘴唇縫十一針、上牙三顆、下牙兩顆鬆動,事後得知是犯人王立新用筷子撬的。

二零一零年六月因我身體被他們迫害的越來越差,將我轉入病監區,隊長溫棟(音)指使四名刑事犯包夾看管,家裏省吃儉用為我存的錢,被犯人孫寶貴騙去一百元,犯人高軍在我卡上盜走一百五十元,事後我才知道,在非法關押期間家裏的一切事情都落在殘疾的妻子身上,兩個孩子結婚,我都沒能在現場參加婚禮,親朋好友看到這種場面都禁不住流出了同情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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