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迫害法輪功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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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我有一個戰友新宇(化名),在部隊的時候當指導員,轉業後到派出所當巡警中隊長。九九年七月迫害之前,我們這個城市的一所軍校有100多名軍官煉法輪功,有將軍、大校、上校軍銜的都有。檢察官、法官、軍官、政府官員、警察、企事業領導、老闆、學生等社會各行各業都有人修煉法輪功。很多人都知道:法輪功是佛法修煉,法輪功是高德大法。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

在中共邪黨集團迫害法輪功後,警察首當其衝的成了中共的打手,昧著良心,為了自己的功名利祿,抓捕、迫害大法弟子。二零零一年的一天,一位戰友告訴我,新宇在派出所明確表示:不抓煉法輪功的,有本事抓就抓黑社會的,抓違法亂紀的壞人。他說:身邊那麼多老人煉法輪功祛病健身,不能去抓他們。他認為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迫害好人是喪天良的。

一天,一位正在籌辦公司的戰友叫我去見新宇,新宇穿著警服正和朋友們打撲克牌,一屋子人。他一邊玩,一邊和我嘮嗑,我倆自然嘮到法輪功。我講中共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栽贓陷害法輪功,煽動民眾敵視、仇恨法輪功,這是對公民信仰自由基本人權的迫害和踐踏。講這些,他不反駁,他很認真的聽。有一點他不明白,也不理解:「你們認為法輪功好,在家煉唄,上北京上訪,發資料那不是搞政治了嗎?」

我說:法輪功的傳出時,是中國氣功研究會直屬功派之一,後來歸中國體育總局管理。法輪功的書籍、音象資料都是國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是合法的。公民煉法輪功也好,不煉法輪功也好,信仰甚麼,不信仰甚麼,那是個人的愛好和選擇,信仰自由這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法輪功教導人按「真善忍」修煉心性,做好人,祛病健身,對淨化人們的心靈,提高人們的道德情操,對社會風氣的好轉都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當時體育總局對北京、廣州、哈爾濱、瀋陽、大連等很多城市煉法輪功的群眾進行調查走訪,得出的結論是: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至於說「搞政治」的說法,那是中共在歷次政治運動中整人、打擊人、迫害人的一貫做法。就是因為法輪功真正的叫人修心做好人,一煉功人們就自覺的人心向善做好人,一煉功就能達到無病一身輕的奇效,煉法輪功的人都嘗到了甜頭,所以都是發自內心的人傳人,心傳心的傳播法輪大法,叫人們都能夠身心健康,所以煉的人越來越多。江澤民、羅幹出於恐慌,害怕好人越來越多和妒嫉的小人心理錯誤的發動了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

中共經常宣傳:要關心國家大事、人人講政治、關心政治、人人參與政治。中共發動了這場震驚中外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今天依法向各級政府官員、向民眾講真相,和平上訪公開指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錯誤,維護公民的最基本的信仰自由的權利時,中共反而誣蔑法輪功學員是「搞政治」把政治當成了打人、整人、迫害好人的一根棍子,進一步迫害法輪功學員。

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發真相資料也是合法的,中共的《憲法》《信訪條例》等國家現行的法規、條例都明確規定,中國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中國公民包括黨團員有權利進行上訪,法輪功學員講被迫害真相、和平上訪是維護公民合法的信仰自由的基本權利,怎麼能說是搞政治呢。

講到這時,新宇和在場的所有的人都明白了:修煉法輪功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煉法輪功合法。迫害法輪功是違法的,是對公民信仰自由基本權利的踐踏。新宇說:「報社有幾個朋友,我們經常在一塊玩,他們也講:報社有幾個記者是上面指定的專門寫(誣蔑)法輪功文章的,口徑和上面的要求是一致的。」他說:「中國是完了,貪官污吏到處都是,將來我的兒子八歲的時候,把他送到美國去。」他妻子的哥哥在美國定居,此時,回國探親。聽戰友說:他的妻子已辦好了去美國的手續,派出所的頭叫新宇等妻子出國後去北京,專門抓捕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新宇拒絕了。

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心裏很清楚:在當今的中國社會,一個警察秉公執法懲治罪犯的時候,並沒有甚麼油水和好處,且時時刻刻面臨著生命危險。中共叫警察迫害法輪功,迫害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修心向善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時,中共卻給迫害法輪功的警察成千、上萬元的獎賞,警察都是違背良心做壞事。

我告訴新宇和在場的朋友,千萬不要參與迫害法輪功,大法的慈悲和威嚴同在,維護法輪大法的人,善待大法弟子的人會有福報的,參與迫害的人無論是誰?無論官職大小都逃脫不了天理的懲罰。這種人遭惡報的非常多,明慧網報導的很多。

那天分別的時候,我倆同路,分手前他握著我的手說:「功名利祿全放下,日夜傳頌神的消息。」我說:「謝謝!為你的明真相和選擇而高興。」

後來聽戰友說:新宇後來調區公安分局工作了。他心裏非常清楚:今天中共叫你迫害法輪功,明天你就會因迫害法輪功成為階下囚,成為中共的替死鬼。歷史走到今天,薄熙來、王立軍被江澤民重用迫害法輪功血債累累,又因迫害法輪功遭惡報,身敗名裂,而這可能只是報應的開始。只有守住心中善良的道德底線,才能不被邪惡所利用,才能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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