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村血案
2012年5月12日晚,山東威海初村鎮威海職業學院附近發生一起血案。68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殿松老人與齊秀春女士在這裏遭遇不測。王殿松老人不幸遇害身亡,齊秀春女士受傷。據現場目擊者說,三輛警車呈三角形把二位婦女圍在中間,一位老太太躺在路上,還有一位50多歲的婦女跪在路上大聲呼救。有人靠近現場駐足觀看,但很快被警察驅趕,接著有醫院急救車趕到。在初村醫院,有醫護人員稱,5月12日晚送來兩名婦女,其中一位老年婦女送到醫院時,已死亡。但是作為現場目擊慘案發生全過程的另一名受害者齊秀春,卻立即被警方帶走,下落不明。
5月17日,王殿松老人和齊秀春女士的家屬火速從外地感到威海,他們強忍悲痛立即到威海高新區公安局了解事件真相。然而奇怪的是,負責本案的刑偵隊長王峰情緒異常激動,對家人的詢問拒絕提供任何信息,矢口否認關押齊秀春,甚至惡語相向,多次驅趕家人。在家人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包括母女同在一冊的戶口本的情況下,王峰仍無理要求通過DNA驗血證明親屬關係。
二、被迫害致死的王殿松老人
死者王殿松老人,家在山東省海陽市徐家店鎮李新莊,在修煉法輪功前,曾患有多種疾病:有胃炎、膽囊炎、關節炎、肩周炎、骨質增生、婦科病等,多年被病魔折磨。1999年春,開始修煉法輪功,隨後各種疾病很快都不翼而飛了,丈夫和女兒都說她身體變化真大。
王殿松老人遺照 |
只因堅持修煉法輪功,說明法輪功真相,王殿松老人曾多次遭受迫害。2001年1月20日,在北京被綁架,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勞教一年多,在北京勞教人員調遣處每天被強迫高負荷勞動,調遣處不管老弱病殘,誰不完成任務就不讓誰睡覺,老人經常幹到半夜一、二點鐘、甚至通宵。在新安勞教所,同樣被強制做苦役、強制「轉化」,誰不放棄信仰就遭受酷刑折磨。
2005年5月,山東省海陽市當地「六一零」欲非法勞教她,王殿松被迫出走,中共警察竟將她女兒綁架替代母親勞教了兩年。自2005年起,王殿松老人就再也沒回過家了。
慘案發生後,威海警方5月13日在無家人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了屍體解剖。後在死者王殿松家屬的強烈要求下,警方才出具了一份用詞非常模糊的鑑定結論,稱王殿松「鎖骨骨折,後腦和面部有傷痕,嘴唇被打腫,鼻腔等多處出血」,法醫判斷繫鈍物擊打死亡。
法醫鑑定書照片 |
三、被無理關押的齊秀春
因為高區警方拒絕透露齊秀春的下落,家人憂心忡忡,多方求援,並幾次到威海看守所詢問。5月28日在詳細說明情況後,看守所承認確有此人被關押,人是高新區警察送來的,而且是無名登記,關押的罪名居然是「涉嫌故意傷害」。
齊秀春,今年五十五歲,祖籍山東德州,家住黑龍江勃利縣北興農墾農場。一九九八年末,因為連續兩年宮外孕,導致大出血,經急救雖然保住性命,但卻留下嚴重後遺症,血色素只有六克,醫生診斷她要靜養半年到一年才能重新上班。在朋友的介紹下,齊秀春開始修煉法輪功,很快她的身心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不到一個月就騎著車上班了。患有嚴重結腸炎的丈夫也因此走入修煉,兩人經營一家鞋店誠實經商,心地善良的夫妻在當地曾被稱讚為「少有的好人」。在當局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為了說句公道話,齊秀春和丈夫都多次被綁架、抄家甚至勞教。 在丈夫被勞教迫害後,齊秀春流落到威海,舉目無親,只能依靠打零工,給人當保姆艱難生存。
一次,一對年輕夫妻雇佣了她,讓她照顧癱瘓在床的老母親。齊秀春細心照料,每天跑前跑後,擦洗收拾,她給老人講述法輪功的美好,讓老人誠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把自己裝有李洪志老師講法的MP3給老人聽。奇蹟出現了,老太太能自己下地上衛生間了。不久,老太太完全康復了,那對年輕的夫婦從此和齊秀春建立了深厚的友誼,還向朋友推薦,給她介紹了更好的工作。王殿松老人生前與齊秀春因修煉大法相識,交往多年,關係非常好。
在本案中,齊秀春明明是慘案的關鍵證人,卻被居心叵測的高區警察誣陷成「兇手」,震驚而憤怒的家屬向威海高區檢察院提出申訴,控告高區警察無視法律,踐踏人權,為達到迫害目的混淆視聽,抹黑造謠。
四、是調查真兇還是掩蓋真相?
血案發生,人命關天,作為公安刑警本應立即著手調查案情,緝拿真兇,還死者一個公道。然而,高新區刑警對受害人家屬的合理要求不是無理拒絕、故意刁難,就是搪塞拖延。對於追查真兇毫無興趣,他們的工作重點就是如何對目擊證人進行封口──繼續迫害目擊證人同時也是受害人之一的齊秀春,並對真相處處掩蓋,嚴密封鎖。高新區刑警到底是在調查案情還是在掩蓋事實?是懲辦兇手還是迫害好人?所作所為已讓人一目了然。
王殿松老人和齊秀春女士相約出門時的身體和精神狀態都很好。根據法醫的鑑定,當晚齊秀春女士負輕傷,而死者王殿松係鈍物擊打死亡,這說明兩人都遭到過惡人的毆打。眾所周知,大法弟子們依法講真相的行為一直被中共打壓迫害,到2012年6月底為止,明慧網披露的3571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中,絕大多數是被610操縱下的公安、勞教所和監獄等司法部門殘殺。在本案中,威海高區公安、當地610才是真正涉嫌殺人的罪犯。
為了達到迫害目的,高新區公安局嚴重違反辦案程序和法律規定。
* 警方含糊其辭、遲滯通知家屬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而齊秀春家屬聘請的律師在向高新區公安局了解有關情況時,高新區公安局卻對拘禁理由含糊其辭,不置可否,更甚者恐嚇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但是在5月17日,齊秀春的家人到威海向高新區公安局表明身份後,對方仍拒絕提供任何信息。直至其家人向威海警務督察投訴,又從東北家鄉公安機關快遞了全部戶籍、身份及親屬關係的證明,高新區公安局才承認了有此案此人存在。
* 簽寫日期不符的刑事拘留通知書,拖延時間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羈押時限最長不能超過30日,然而,至今高新區公安局既沒有報請檢察院批准逮捕,也沒有釋放齊秀春,更讓人難以接受的是,高新區公安局從5月13日關押齊秀春,但卻簽寫了一份從6月4日開始的刑事拘留通知書。這種做法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嚴重地侵犯人權,其目的無非是想拖延時間,掩蓋犯罪事實。
* 將證人關押至千里之外的迫害場所
刑事拘留應在就近的看守所裏執行,但高新區公安局在6月4日簽發刑事拘留證後竟然將齊秀春綁架到離威海千里之外的淄博王村洗腦班關押,而王村洗腦班是臭名昭著的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的魔窟,自2000年至今已經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殘、致瘋。萊西的潘晨虹、煙台榮成年僅19歲的王玲玲、乳山地區王玉珍、唐修美等,先後在這裏被迫害得精神失常。有理由懷疑,齊秀春在非法拘禁和洗腦期間也同樣遭到了酷刑折磨和虐待。威海公安的這種做法無疑是一種假借破案之名而行迫害之實的陰謀。甚至高新區公安局現在就開始宣稱齊秀春「精神不正常」,其殘忍迫害企圖可見一斑。
* 高區警方不斷變換的、前後矛盾的說法
高區警方在出具了屍檢通知書給王殿松的家屬後,就要求家屬儘快火化遺體,而且對此案的說法換了很多版本,最初的說法是王殿松是本地人,出門前被丈夫毆打導致外出時死亡;而在王殿松的家人從外地海陽趕來認屍,發現不是本地人後,又慌忙編出王殿松和齊秀春坐出租車沒錢付車費出租車司機將王毆打致死;後來又編謊說齊秀春「精神不正常」,「涉嫌故意傷害」,並想盡一切辦法隔離封口。
此外,在兩名受害人被送去的初村醫院,當家屬向醫院有關人員了解情況時,醫護人員避過不談,並稱警方禁止當晚知情人員向任何人談論事情經過。警方在接待王殿松家人期間,辦案人員首先問王殿松的家人,王殿松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來的家人裏有沒有煉法輪功的。王殿松老人的丈夫說:煉法輪功的就該被打死嗎?你們不是查誰把她打死的,而是關心她煉不煉法輪功?後來高新區公安局刑警隊長宮本峰卻向王殿松的家屬咆哮:「人命案破不了的多了去了,你們不要再來了!」
種種前後矛盾的說辭,所有違背常理、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都說明,威海高區警方完全了解初村血案始末,並且他們還是殺害王殿松老人的重大嫌疑人。但是懼怕此案進入司法程序,唯恐案情大白。 故想方設法隱瞞案情,利用手中的公權力故意拖延時間,甚至栽贓受害人,無理拒絕律師的正常參與。在黑幕被撕開,栽贓失敗後又想把刑事案政治化,不去追查真兇,反而假借破案之名加重迫害齊秀春,銷毀證據。
五、受害人家屬呼籲更多的世人關注本案
齊秀春和王殿松都是法輪功學員,他們在這十幾年間遭受了一般人難以承受的不公和苦難,沒有怨恨,始終本著講清法輪功真相、喚醒世人良知的善念,然而七旬老人被毆打遇難身亡,齊秀春也受傷,不但無人保護她們的合法權益,反而被警方惡意誣陷、加重迫害。目前,警方無意調查真相,卻處處銷毀罪證,齊秀春作為唯一的目擊證人,其家屬非常擔心她的生命安全!
警察應該是保衛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卻被中共利用來維持十餘年來對修煉群眾的迫害。每個人的頭頂還有湛湛青天,還要遵循道德、良知,善惡有報的天理如影相隨。如果依靠製造謊言來愚弄老百姓,依靠權力和暴力來迫使受害人消音息聲,失去的就是更多的民心,天怒人怨,面臨的是更危險的局面。
在此,兩名受害人的家屬和所有的法輪功學員呼籲,希望更多的世人來關注此案,幫助家人提供更多的證據,也希望能有正義人士站出來依法辦事,徹底追查真兇,還死者一個公道,立即釋放被非法關押的齊秀春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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