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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兩位律師受迫害看中共踐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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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三日】五月三十日的明慧網上登載了王永航和韋良月兩位律師遭受迫害的最新消息,說王永航律師在遼寧大連監獄被迫害有生命之憂;韋良月律師被非法拘禁,家人打聽不到具體情況,擔憂他的安危,「六一零」人員卻謊稱他們以政府名義擔保韋律師的安全。

兩位律師都是由於為法輪功學員提供法律援助被非法關押迫害的。兩位律師的處境令人擔憂。而他們的遭遇則顯示了中國大陸律師執業環境的惡劣和中共依法治國的謊言。

王永航律師在海外網站發表過幾封致中國最高司法機關和胡溫的公開信,指出以刑法「三百條」強加法輪功學員罪名的違法違憲,呼籲立即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六月,王永航為法輪功學員叢日旭作無罪辯護,七月中共政法委頭子周永康密令抓捕了他。他遭到毒打,造成右腳踝骨折,並被非法判刑七年,是迄今為止判刑最重的律師。

韋良月律師因為給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二零零九年被黑龍江省司法廳脅迫辭去律師事務所主任一職,並被非法關押一個月。今年五月二十五日,韋律師被二十多個不明身份的人綁架,家人聘請律師四處打聽,幾天後才得知在洗腦班,但具體情況不詳。

兩位律師受迫害的案例曾經被同時提交到二零一零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聯合國特派專員的報告中提及中共嚴重干擾司法獨立、大面積迫害正義律師的問題時,特別提到這兩位律師,並分別就兩位律師的處境發出緊急呼籲。特派專員諾瓦克在報告中陳述:「中國的刑法就像『達摩克利斯之劍』,這把劍,可以被用來騷擾、恫嚇、處罰律師。」

而在任何一個法制國家,律師的辯護權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各國政府與人權團體一直高度關注人權律師的境況,因為對律師的迫害就可以衡量一個國家法制的真偽。

兩位律師的境遇被廣泛認為是中共獨裁 「法制社會」的真實寫照。可笑的是「六一零」人員還在謊稱他們以政府名義擔保韋律師的安全。一個踐踏法律的犯罪組織有甚麼資格擔保他人的安全?王永航律師正面臨生命之憂,不就是他們一手導致的結果嗎?

中共江澤民集團在一九九九年層層下達密令:全國律師一律不得接受法輪功起訴案。即使由中共官方起訴的法輪功案件,涉案律師也不可對其做無罪辯護,只能做有罪辯護。這條密令使得一些敢於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正義律師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壓,如恐嚇、拘押、酷刑迫害及 「強迫失蹤」等。如著名律師高智晟曾調查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真相,先後發表了致胡溫和人大公開信,並呼籲停止迫害。 高律師最後遭受了駭人聽聞的酷刑。他在二零零六年被中共「強迫失蹤」至今(期間迫於國際社會壓力有短暫的露面)。

二零零七年,滕彪、李和平、黎雄兵等六律師為法輪功學員王博一家做無罪辯護。事後滕彪律師被打,李和平律師被北京公安局打手連續高壓電擊、暴打近五小時,洗劫了他的隨身物品,恐嚇他:「滾出北京去!」

二零一零年,北京司法局剝奪了代表法輪功學員起訴的唐吉田、劉巍的律師資格。

而廣東省第一個公開為法輪功學員伸張正義的朱宇飆律師,二零零七年被非法勞教迫害一年半,二零一零年再遭綁架,被誣判兩年。

律師的被打壓不僅表明律師的權利被侵犯,還表明老百姓被置於法律保護之外。中共可以肆意抹黑法輪功,誣判法輪功學員,卻剝奪法輪功學員受法律保護的權利。王永航、韋良月和朱宇飆三位律師正是由於家人或者自己又是法輪功學員的身份,所以被中共認定為「罪上加罪」,遭受的迫害更加慘烈。

中共政法委和「六一零」一方面打著法律的幌子迫害法輪功,一面在背後操縱司法,踐踏法律。一些法官在法庭上阻止律師辯護時就直言不諱的講:「我們不講法律,只講政治」。朱宇飆律師多次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他的辯護詞精彩嚴謹,堪稱經典。法官無言以對,就推脫說:「這是政策……」朱律師提醒法官:「這是法庭,等政策上升為國家法律再說。」

其實從辯護律師和法輪功學員的遭遇可以看到,中共的政策是凌駕於法律之上的。中共不但不講法律,甚至踐踏和玩弄法律,把法律作為打擊異己的工具和維護「法制」形像的遮羞布。

韋律師曾說,做人就是要堂堂正正,就是要講良心。而當一個社會的成員選擇良心卻要付出生命的代價的時候,這個社會的黑暗已經無以復加。這就是江澤民邪惡集團操縱政法委帶給中國人民的慘狀。

物極必反。隨著政法委踐踏法律、破壞社會穩定的黑幕拉開,正義律師一定有擺脫控制堂堂正正維護司法公正的一天,正義的審判很快就會來臨。這一天已為時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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