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被迫害顛沛流離 善良婦女含冤離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警察到處抓劉桂華,長期的顛沛流離中,她和親人許久失去了聯繫,一次姪女在街上偶然遇到她,抱著她邊哭邊說:「老姑,我可想你了……」。由於堅持真、善、忍,避免被迫害,劉桂華女士無法和親人團聚,家人和親友也遭受了無數次的恐嚇、威脅,年幼的女兒只要看到警察或警車,就立即嚇的臉色蒼白,小手緊緊的拽著媽媽……

劉桂華
劉桂華

劉桂華女士,四十歲,家住黑龍江省七台河市桃山礦冬雪路,原以個體修錶店兼營小賣店為生。十幾年來為了躲避迫害,一直生活在恐懼中,居無定所的她身體每況愈下,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晚十點,這個年輕的生命不幸含冤離世。

劉桂華年輕時的照片
劉桂華年輕時的照片

久病的身體重獲健康 苦惱的婚姻柳暗花明

劉桂華有氣管炎,對煙酒過敏,但丈夫抽煙、喝酒,兩人為此爭吵不休,愛面子的她把苦惱都憋在心裏,身體越來越差,有時高燒大口吐血,只能靠靜脈注射。多方求醫,最後哈爾濱軍區醫院專家確診:「氣管炎,肺氣腫。」專家警告:她二十多歲的肺部已經和六十多歲的老人一樣,不能感冒,不能出力,不能生氣,無法根治,只能維持。」那時劉桂華前胸後背骨頭都疼,每天想的就是:「覺得自己活著就是受罪,生命沒有意義,每當身心痛苦的時候都怨丈夫。」

在病痛和不幸婚姻天天煎熬中的劉桂華在一九九七年十月的一天接觸到了法輪功,生命出現了轉機,從此柳暗花明。

原來她二大伯哥有胃病、十二指腸潰瘍和冠心病,但一天她發現二哥面色有了光澤,有說有笑,有時還高歌一曲,詢問後才知道是煉法輪功煉的,劉桂華也開始學,從那以後她身體恢復健康,十幾年了再也沒吃過藥,丈夫也開始修煉,改掉了陋習,女兒修煉後學習成績由中上等變為前兩名,德才深受老師和同學的肯定。她說:「我也逐漸的懂得了人病痛苦難的因由,明白了人生的意義──返本歸真。」

劉桂華以個體修錶店兼營小賣店為生,修煉後的她按照真、善、忍做,修表時不糊弄顧客,不多要錢。小賣店上貨時遇到付錯貨的,多給的貨,都及時給送回去,有時收到假錢就給銷毀了,有時貨主少收錢了就及時給補上。

合法上訪反被迫害成「小聾女」

一九九九年,江××與中共狼狽為奸,在電視、報紙、廣播全天污衊法輪功,劉桂華曾在九九年的七月和十二月兩次去北京上訪,向政府講述法輪功的真相,但是她卻被非法關押,被迫害成了「小聾女」。

在劉桂華十二月第二次去北京上訪的時候,被直接綁架到七台河市桃山公安分局,後被非法關押在七台河市第二看守所,行政拘留十五天。期間警察動用親屬給劉桂華施加壓力,放棄法輪功的信仰,但是劉桂華沒有接受,她說自己不能出賣良知去換取自由,更不能去誣陷給予她全新生命的師父和大法。

後來桃山公安分局的解局長,桃山派出所的所長陳勇到拘留所二次問她還煉不煉了,她說還煉,結果十五天的拘留變成了無限期的關押。一天晚上,走廊裏響起了刺耳的謾罵聲,鐵鏈、手銬、皮帶抽打聲不斷傳來,是隔壁男同修煉功挨打了,女法輪功學員這邊開始大聲一遍遍的背起《論語》(法輪功主要著作《轉法輪》開頭的部份),張守義[音]管教喝酒後,暴怒著用皮帶抽打閉著眼睛背《論語》的劉桂華。據劉桂華回憶:「我的嘴一下又麻木又腫起來,隨後我們被皮帶輪番抽打,第二次我的右眼腫了,第三次我的左耳轟的一下嗡嗡響個不停。(在很長的時間裏左耳一直響著甚麼也聽不到。)」管教在大獄工作過,連死刑犯挨打時都抱頭或求饒,但是他們很疑惑,這些法輪功學員挨打時不抱頭不求饒甚至連動作都不變。法輪功學員說:「因為我們是大法弟子,沒有犯法。」不久劉桂華被調到食堂,幫著做飯,管教們為了試探她是否真的聽不到,做了各種實驗,最後都叫她「小聾女」。

面對無限期的關押,劉桂華和另外六名法輪功學員拒絕奴役勞動,絕食反迫害,要求立即釋放。管教張X就領著幾個普通男犯,用半截礦泉水瓶插到嘴裏,灌玉米麵粥,不張嘴的就用螺絲刀撬開。後來絕食的消息被家屬知道,家屬和桃山公安分局的人都來了。後來警察強迫劉桂華丈夫「不上京,隨叫隨到。」的紙上簽字並勒索了一千元錢後才把劉桂花釋放回家。

看守所絕食反迫害

二零零二年,被迫失業後的劉桂華在茄子河區新富小學附近開個輔導班,用心對待每個學生,不僅輔導功課,還給孩子們講做人的道理,爭取讓孩子們達到品學兼優,得到大部份家長和學生的認可。教室很簡陋,但孩子很多,有的家長含著淚說:「劉老師,我把孩子交給你了,以前我和他爸都要放棄了,各種方法對他都沒用,現在他開始變了,還知道體貼父母了。」但是劉桂華平靜的生活馬上就被打破了。

二零零三年三月的一天半夜,公安局局長張和平夥同很多人用特殊鑰匙非法開門,將劉桂華綁架,非法關押在新興公安分局,後被送到第二看守所。第七天的時候,劉桂華開始絕食抗議,第九天,劉桂華的哥哥來看她,隔著鐵柵欄都沒認出是妹妹,看她虛弱的脫相,哥哥一下就流淚了。第十二天,劉桂華的呼吸很困難了,被送到七台河市總醫院,醫生檢查已經沒有脈搏、沒有血壓了。

在醫院,尹忠良每天派兩個人晝夜輪流看著她,大約第七天,看守所長尹忠良強迫劉桂華姐姐在他們寫好看管劉桂華的保證書上簽名。後來,她媽媽也來看她了,原來健壯的媽媽,滿頭白髮,滿口的牙沒剩幾顆,哭著說:「我的眼睛都要哭瞎了」。

後來公安局長張和平、610主任畢樹慶,找到桃山分局的局長,他們讓劉桂華哥哥在五書上簽字[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揭批書等],將劉桂華保外就醫,劉桂華才重獲自由。

對親屬無休止的騷擾

在無端的迫害中,劉桂華被迫離家出走,警察找不到劉桂華,就開始騷擾、威脅和恐嚇過她的女兒、小姪子、姐姐、媽媽、大姑姐、二伯哥、大伯哥。

安全局、公安局、公安分局、桃山區政府、萬寶河鎮、派出所、街道都騷擾過劉桂華,幾次非法抄家。使劉桂華的媽媽很害怕,經常感覺很難受,最後在恐懼壓力下出現腦出血,住了很長時間醫院。

那時每個電話和敲門聲都讓不修煉的家人害怕,那段日子,原本十分健朗的老媽媽變的易怒且蒼老了許多,當時對於老人來說就覺得時間那麼漫長,每分鐘就像一年一樣。

劉桂華的媽媽年近八十,她最疼她的小女兒劉桂華,無時無刻的牽掛著小女兒,在劉桂華剛被迫害流離失所時,桂華的媽媽總在家叨咕:不知道桂華在外面有沒有地方住,天這麼冷,有沒有棉衣穿。有一次,桂華一家三口在火車道邊上見了姐姐和媽媽一面。從那以後,行走不便的媽媽就趁桂華的姐姐不注意總往火車道上跑,她總想她的小女兒可能還在那兒等著她。十多年的迫害,老人無時無刻不在恐懼與想念中度過,老人最大的心願就是希望能在小女兒的陪伴下安度餘生,但是由於在中共邪黨的迫害下,老人這個最基本的心願都沒有達到,在她臨終前,都沒有見到她最想念的小女兒。

劉桂華的哥哥姐姐們也是最疼愛她,劉桂華在上高中時,父親就離世了,她的大哥比她大二十歲,姐姐比她大十歲,就像父母親對孩子一樣的對她照顧,關愛,可是中共邪黨的卑鄙與邪惡就利用著這一點,越是疼愛桂華的親人,他們監控的越厲害,在桂華被迫害流離失所期間,惡警採取卑鄙手段:威脅、監控、跟蹤、竊聽電話(家中親人的電話都被竊聽)、欺詐、蹲坑、恐嚇桂華的親人,採取最邪惡的手段,在逢年過節期間,在桂華親人家蹲坑,監聽桂華親人的手機,桂華的親人無論多麼想念她在電話裏都不敢提起桂華,因為只要一提起,惡警可能就要上門恐嚇威脅一番。桂華與其親人們受到了巨大的身心摧殘。

劉桂華被迫離家,桃山公安分局的人又到她大伯哥家蹲坑三天,後被大哥攆了出去。二零零五年一月,桃山公安分局政保科的人不但到劉桂華家騷擾,還在她女兒上學的路上蹲坑,局長騰雲等還到她姐姐的單位,找校長、找孩子的老師以兩千元為誘餌,利誘她女兒的班主任去欺騙孩子及家人,遭拒絕。

二零零六年,劉桂華小侄才十一歲,桃山公安分局的人開車到學校,利誘恐嚇很長時間,孩子被警察嚇的大哭。小侄曾對劉桂華女兒說:「小妹兒,等小哥長大了,把這些壞警察都抓起來,讓他們的孩子也嘗嘗啥滋味。」

二零零七年十月,桃山公安分局政保科孫堂斌,對劉桂華的大姑姐非法跟蹤、非法錄像,並要挾姐姐打聽她的消息。一次,她姐姐到外地看劉桂華婆婆,桃山分局的人也追隨到外地。孫堂斌還騷擾劉桂華的二伯哥,把他帶到桃山公安分局恐嚇,並揚言:不許給他們錢。並非法監控、監聽親人的電話、手機。二零零八年三月,孫堂斌等人為了找到劉桂華的丈夫,毒打他的同修王崇圓、徐研等。

二零零九年四月,不法人員騷擾劉桂華姐姐,四十六歲的姐姐在無數次的騷擾、威逼、恐嚇中,還要安撫媽媽,身心所受的摧殘可想而知。一次,劉桂華丈夫在北京被綁架回來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委主任發現劉桂華在她姐姐家,就通知了派出所,桃山區桃西街道辦事處女主任、茄子河公安分局的人、桃山派出所的副所長輪流到劉桂華姐姐家找她,劉桂華租房住,委主任又威脅房東攆劉桂華搬家。

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十三年,桂華被迫流離失所也已經八年了,這十三年來,桂華經歷了常人難以想像的磨難與巨大的壓力。從二十多歲,就為大法伸冤進京上訪,直到四十歲含冤離世,美好的青春年華都是在迫害中度過,都是在極大恐懼與巨大的壓力中度過,不能與自己最想念的親人相見,她曾經說:自己這輩子最惦念的兩個人,一個是她的姐姐,一個是母親。她還曾說:養兒女目的就是為了養老送終。她多麼想照顧照顧自己的母親。盡一份兒女的孝道啊!可是在中共邪黨的迫害下,連這一點心願都沒有得到滿足,母親臨終前的最後一眼她都沒有看見。直到母親離世後三個月她才聽說,當時她放聲大哭,可想而知,她的內心是多麼悲痛!

儘管如此,劉桂華還在想著告訴世人,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還在想著救度眾生。

劉桂華於二零一二年四月二十一日離世,在她離世的第二天,天就下起了雨,一直下了兩天兩宿,這是從開春以來七台河下的第一場雨。蒼天也為此流下了眼淚,儘管遭受了那麼多磨難,但她依然想著要讓世人都能知道大法的真相,這也許就是蒼天落淚的原因吧!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