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區國保,及區610等中共人員相互串通下,採取不同分工,對該學員非法審訊,用辱罵、搧耳光、揪頭髮、木棍壓腿、電刑,及強迫吃不明藥物等方式對該學員酷刑威逼,輪番的恐嚇和毆打,迫害長達24小時,手段殘忍。
在派出所參與非法審訊和刑訊逼供的有:區國保隊長袁賀光、何某、岳某三人;
非法毆打、刑訊的有:所長郝青和一高個子的惡警(像610人員)。郝青聲稱練過法輪功,但在迫害孫鳳軍時,表現極其卑鄙,用下流、無恥的手段猥褻學員;高個子警察揚言說自己曾經打死過法輪功學員,整個迫害過程他都在參與指使,表現最邪惡。另有一個長相黑胖的惡警用電棒長時間電孫鳳軍的頭部、頸部、後背、腰部、腳腕等處,直到電棒沒電,導致孫鳳軍身上到處都是電棒電焦的痕跡。
還有其他惡警也不同程度的參與了迫害。
區國保、「610」和派出所惡警在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查抄了孫鳳軍的家,抄走了大法書籍、刻錄機、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打印機和其它私人財物。
之後,孫鳳軍被劫持到區看守所方法關押。區國保隊長袁賀光、何某、岳某三人,用非法勞教、判刑的說法恐嚇孫鳳軍「轉化」,並強迫他寫放棄大法修煉的所謂「保證書」。十五天後,惡警非法將孫鳳軍關押進了大港區勞動教養所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洗腦班。
出面管理洗腦班的有隊長惡警王洪瑞、竇某某、普教嚴寧寧、劉某某;還有孫鳳軍住家所在地派來的兩名所謂「陪教」。白天除了強迫學員觀看造謠誣陷法輪功的錄像外,就是所謂「學習」邪黨誹謗法輪功書籍,晚上看洗腦電影,讓學員精神長期處在恐嚇和緊張狀態,勞教,判刑等高壓下逼迫該學員「轉化」。
一個月後,孫鳳軍雖然回到家中,但迫害還在繼續:區國保大隊曾多次派協勤以所謂「查戶口」為名去她家中騷擾,要電話號碼;到她的工作地點進行非法監視;國保隊長袁賀光、岳某某還曾兩次去孫鳳軍家進行騷擾。岳某某還曾偽善的請該學員吃飯。今年四月中旬,區「610」惡徒指使曾在洗腦班做過「陪教」的一居委會人員,再次到該學員家中和工作地點進行騷擾。
這種無休止的迫害,嚴重的影響了孫鳳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對她的身心造成了極大傷害。
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二年一月孫鳳軍曾三次去國保大隊索要被非法抄走的電腦等私人物品。惡警或以國保隊長不在推脫;或把她擋在大門外不讓她見到這些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