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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青島蔣華數次遭警察綁架搶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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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青島市蔣華女士,數次遭到警察綁架及在財物上的搶掠,經濟損失巨大。下面是她的自述。

我叫蔣華,女,今年42歲,青島市城陽區人,1996年7月看到《轉法輪》中的真理後真是喜悅和震驚,明白法輪功是真正的佛法修煉,可是自身的原因卻沒能立刻修煉法輪功,一直拖到1999年9月迫害開始後才下決心修煉法輪佛法。我自2000年4月至2010年10月一直生活在青島萊西市,此後生活在萊陽市。在此揭露中共山東省警察因為我修煉法輪功對我進行的數次綁架及在財物上搶掠給我在經濟上造成巨大損失。

遭萊西市惡警沈濤等兩次綁架搶劫

第一次是在2006年6月4日左右,因不明真相者舉報,萊西濱河路派出所警察用萬能鑰匙強行打開我剛搬進不久的萊西市白酒廠家屬樓的住所,家人從後院翻牆出去走脫,當時我正好從外騎車回來,就在快到小區門口時,家人給我打來電話,告訴我了情況。我只好開始了流離失所的生活。

而我家卻在萊西惡警沈濤的指使下遭到了搶掠,時隔六年,具體已記不清,大體記得被搶劫的物品有:台式電腦1台,打印機8台,刻錄塔1台,光盤4箱,打印機墨水3箱,碳粉1箱,台式錄音機1台,至於零星物品就無法計量了,價值不少於2萬元人民幣。事後沈濤還對我在萊西的姐姐和姐夫都進行過非法審問,可是至今也沒有給我和我的親人任何被抄物品單據。而且由於當時警察沒抓到人,於是挨家挨戶搜查,為怕民眾反對,謊稱說是搜查殺人犯,讓民眾配合。

惡警沈濤還對我在萊西商業街的生意進行了騷擾破壞,當時,我在商業街租了一個近300平的大店,然後分割成13家對外轉租,沈濤派人威脅我店鋪的房東及店員和店內租店人員,給他們造成很大的恐慌,使得我的生意無法進行,被迫於2007年7月全部中斷,僅此一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不下12萬元人民幣。

第二次是在2010年10月8日下午5點左右,當時沈濤手下惡警隋國勤、李為魁拿鑰匙私下打開我租的住所的後院門闖入我家將我綁架,隨後沈濤帶了幾個手下趕來,在沈濤的指揮下對我家進行了搶掠,當我面搶去的物品有:筆記本電腦2台、手機近10部、電話卡近4000元、移動硬盤3個、數碼相機1台、打印機1台、MP4二個、電子書2個、EVD一台,零星物品更無法計了,沈濤竟然還要把一個核桃夾子拿走,在其他警察的兩次勸說下才罷手。當時萊西惡警張魯寧在一旁做登記,在扣押物品清單上也讓我簽了字,卻沒有給我扣押物品單據。整個過程中除隋國勤出示過他的警官證外,沒有人向我出示搜查證及其它相關證件。

大約在夜裏12點左右,我被沈濤綁架到萊西望城洗腦班,張魯寧對我進行非法審問,除了善意的講真相對話,其餘的我一概沒有回答,當時被綁架的還有萊西大法弟子姜淑娥。我們被審問完後就被關在一個單間裏,屋裏有兩張床,我倆坐在一張床上,兩個警察坐在對面那張床上看著我倆。大約半小時後,對面的兩個警察都睡了,其中一個還不時的睜眼看一下,而隔壁房間沈濤和張魯寧還在說話,就在對面的那個警察不再睜眼看時,我覺得應該走了,在凌晨3點左右,我和姜淑娥一起走脫。

事後沈濤當著我房東夫妻的面,對我的住處進行了再次搶掠,包括摩托車1輛,電動車1輛,微波爐1台,為了找到我存放的錢財,沈濤把我的被褥、衣物,連我換下來還未洗的衣物也搶走了,而且未給房東任何收據。這次搶掠總共給我造成的經濟損失不下3萬元人民幣。

遭威海市「六一零」綁架和對家財物的洗劫

2012年2月16日夜11點多,我和法輪功學員甲開車到達位於萊陽市的住宅萊動小區,剛停下車鎖好車門,忽然從旁邊樓房後面竄出幾條人影,幾人撲向我,另倆人把甲一下撲倒在地,後來得知他們都是威海市「六一零」成員,他們把我身上的所有物品包括鑰匙等全部搜走。

我和甲被強行戴上手銬,分別被挾持到兩輛車上,當時參與綁架的還有萊陽「六一零」以及萊陽公安局的約二、三十名警察,他們出動了十幾輛車,埋伏在小區大門口及各個路口,專門等候我們,這是早有預謀的綁架。此次綁架還有威海市國安局的參與預謀。威海市「六一零」成員已經跟蹤我們兩天一宿,並在我們住處對面的住宅樓的兩層樓上分別架設了兩台攝像機監控拍攝。

後來得知,榮成國保大隊在得到威海市國安局、威海市公安局及威海「六一零」的支持,通過監聽電話,綁架了榮成法輪功學員二十餘人。

我們被劫持到萊陽公安局,分別關在兩間相鄰的審訊室內,被綁在鐵椅子上,腳被鐵環銬住,手被銬住,動彈不得。黃芙蓉再次對我進行了搜身。他們連夜審問我,對所有問話,除了講真相未回答一字。我和甲都要求立即請律師,他們以「涉及國家安全」為名不讓請。當晚,為首的威海市「六一零」頭目宋修龍指使手下連夜非法抄家。

他們連夜審問未得一字,凌晨3點以後就剩下黃芙蓉對我進行騷擾,我告訴她要上廁所,她不讓並且開始圍著我一邊吹口哨一邊不停的轉圈,我閉上眼睛她就推搡我並不停的製造刺耳的噪音,同時還不時的威脅我說:等回威海後就不會讓睡覺了,而且還說即使使用了酷刑也不會有證據的,並且還說她抓甲時手被甲掙扎時抓破皮,等回威海後一定會好好折磨甲的。她一會騷擾我,一會就去隔壁房間騷擾甲。

凌晨4點以後,我房間的警察都走了,只剩下黃芙蓉時不時的從隔壁房間過來騷擾我。凌晨4點半左右,我的手竟然能隨意的從緊銬的手銬裏進出,而且我也能隨意的開合鐵椅子上的腳環。不一會黃芙蓉就過來騷擾,大約5、6分鐘後黃芙蓉就到隔壁去了,去時她特意把門打開,並且對我說:凍凍你別睡覺。她走後我知道是師父把門打開了,於是我迅速脫開鐵椅子上的手銬和腳環,站起身走出門,走過3個門來到公安局的大院,一看大門開著一個口子,門崗裏有一個門衛,我知道既然師父保護我出來他就看不到我,於是我跑了起來,消失在凌晨的夜幕裏。

後來得知,在我走脫之前黃芙蓉還嘲笑甲說:「你們煉法輪功,有本事就用功能把手銬打開走掉呀。」並對甲揪頭髮、掐,擰,打後背,而那些警察都跑來看並訕笑。等我走脫後,警察們發現我不見了,不禁驚慌失措,除宋修龍留守外全都出去四處搜尋,約一個小時後,沒找到,都垂頭喪氣的回來了,個個唉聲嘆氣,有的說「怎麼對上面交代啊」。並且我走後,他們對甲不再那麼兇,同時也對甲看管的更加嚴密。甲被劫持到威海警校,十九日早晨七點半左右,在兩名女警、一名男警的嚴密看管之下,甲右手戴著手銬,從威海警校奇蹟般的走脫。

清晨,宋修龍在「六一零」成員孫茂軍的參謀下,命手下的梁繼偉、徐志剛二人到我住處把所有東西全部洗劫一空帶到威海。當問到東西很多怎樣弄到威海時,宋修龍下令「雇車拉走」。梁繼偉等人像搬家一樣把屋內所有東西全部搶掠一空,除了一點被褥外,幾乎成了空房。在十多年的迫害以來,萊陽還從未發生過如此邪惡的事。宋修龍還指使梁繼偉把轎車也開走帶到威海。

被劫走的財物有:現金一萬六千餘元、微型攝像機一部、夏利轎車一輛、電腦三台(兩個筆記本、一個台式機)、掃描打印一體機一台、摩托車一輛、首飾(包括瑪瑙項鏈一條、瑪瑙耳環兩對、墨玉手鐲一個、黃色玉石手鐲一個、珍珠項鏈一條、珍珠手鐲一個、水晶項鏈一條、毛衣鏈十餘條)、手機十部,大冰櫃一台(長兩米多、寬一米多)、冰櫃裏面的價值數千元的冷凍物品、全自動洗衣機一台、微波爐一台、電飯鍋一個、蒸車一台、蒸籠、塑料桶幾十個、大小塑料盆幾十個、塑料冷凍箱約三十個、粉碎機一台、封口機六台、豆漿機四台、電子秤一台、塑料杯千餘個、封口膜、各類糧食約一千多斤、電風扇兩個、茶葉兩大箱約五十斤,衣服、鞋、生活用品若干,總價值十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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