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梅英,女,現年六十五歲,天水市張家川回族自治縣龍山鎮官泉村家庭婦女。王梅英於一九九六年九月修煉法輪大法,之前患有肝炎、子宮癌晚期,無情的子宮癌將她的血流乾,病痛把她折磨得死去活來,生不如死,整天躺在炕上圍著被子,不能坐起,不能吃飯,不能喝水,炕沿上放著壽衣,院子裏在做棺材,遭遇煎熬。一九九六年九月的一天,王梅英聽見丈夫在放法輪大法音樂《普度》、《濟世》,感到全身非常舒服,心情無比愉悅,也要聽,學煉法輪功,聽完之後就向兒女們要飯吃,兒女們驚呆了,她喝了一碗湯,隨著不斷的煉功,按照真、善、忍的法理生活、為人處事,慢慢能吃飯了,半年後,身體恢復正常。由於丈夫是上班族,所以,家裏的幾畝地、家務活她一人承包。
趙富強,男,現年四十四歲,王梅英的外甥,天水市秦安縣隴城鎮鳳尾村人。一九九七年六月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後,生活中處處按真、善、忍的法理嚴格要求自己,善待他人,淡泊名利。例如,曾和地鄰老楊家爭搶地界發生矛盾,他老父要爭回本應屬於他家的土地,他說服了父親,將自家的土地讓給老楊家。避免了一場打鬧和官司。平時,給村裏人幫工從不要任何形式的報酬,村裏人都說:煉法輪功的人就是好,從而認可了法輪大法就是好!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日二十三時許,王梅英和外甥趙富強在秦安縣五營鄉花雙村下灣自然村發放法輪大法真相資料時,該村不明真相的村民聶順義、李啟甲、李四虎、關慧斌、趙喜家等人打電話叫來五營鄉政府惡人、派出所的惡警,把王梅英、趙富強劫持到派出所非法審問。
八月十一日,秦安縣隴城鎮派出所惡警非法侵入王梅英家,搶走大法師父法像等個人物品;非法侵入趙富強家,搶走錄音機、法輪大法經書、真相光盤等個人物品以此作為「犯罪證據」,經邪黨當地公安非法提審逮捕、邪黨檢察院非法起訴,指控二人: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被邪黨秦安法院非法庭審,枉判王梅英三年半,枉判趙富強一年半。
王梅英、趙富強二人不服,向天水市邪黨中級法院提出上訴,希望中院能伸張正義、主持公道,誰知邪黨中院和秦安縣法院狼狽為奸,沆瀣一氣,得到的竟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王梅英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因上北京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被中共北京公安非法拘禁,遣返本地後,又遭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公安局非法拘禁。二零零二年五月三日,因王梅英和丈夫張潤向當地民眾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公安局勒索二百元。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八日至十四日,中共召開十六大前夕,張家川回族自治縣公安局將所有在冊的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十五天,期中包括王梅英、張潤夫婦。
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六日上午九時許,秦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馮姓惡警、楚姓惡警等一行四人又一次非法侵入趙富強家,翻箱倒櫃,搶走法輪大法週報,欲搶趙富強妻子的mp3煉功音樂,被趙富強妻子奪下,於是,惡警威脅:你再煉,把你抓去拘留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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