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住武漢市常青花園的居民程靜。今天上午九時,常青花園社區一男一女兩人,以關心我去世半年之久的公公為由,企圖騙我們家人開門後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兩人不斷隔門詢問誰在家,家中有何人等,遭強烈拒絕後兩人才肯離去。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上午八時,我丈夫張甦陪我到常青花園鐵路售票處購買火車票時被七、八個身材魁梧、衣著便裝的彪形大漢掐住脖子,一名男子拿化學噴霧劑往他的眼睛裏噴藥水,致使他的眼睛瞬間失明。我皮膚粘到少量即刻出現局部麻痺,而且持續時間較長。他們把張甦摁倒在地,用腳踩他;我的身上也有多處明顯抓痕和青紫印痕。
在整個綁架過程中這些人未出示任何證件,也沒有說明他們是哪個單位的。大量圍觀的民眾非常憤慨這種光天化日之下的暴力綁架,當時有人提出要趕快報警,這些人才自稱是公安。
他們將我們綁架後,讓常青花園社區主任明麗霞等人騙剛剛出院治療回家的公公開門,又抄了我們的家,拿走了我的兩台筆記本電腦、傳真打印機及工作存儲資料等大量私人財物,致使我長期無法正常工作。他們隨意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達六個小時,中午一點多鐘才讓我回家。這些人雖號稱是公安,但自身的所為卻是在執法犯法,完全踐踏了國家的法律,以執法的名義侵犯公民權益,擾亂社會治安。
他們當天將張甦非法拘禁在武漢市洪山馬湖路特二號(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達半年之久。在此期間遭到體罰、毆打(見律師會見筆錄),出現嚴重高血壓症狀,隨時有生命危險。我們家人非常擔心張甦的人身安全,於五月二十日對武漢市公安局國保處蔡恆、袁泉等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提起控告,並將控告書送或寄達湖北省檢察院檢察長等多人;武漢市檢察院檢察長等人;時任武漢市公安局局長、武漢市政法委書記胡緒鹍;武漢市公安局信訪處、武漢市法制處、婦聯等二十多個單位及個人。我們家人打電話給蔡恆詢問張甦的情況,他威脅我們:你們到處告我沒有用的。他還說是公安局長要他抓的張甦,讓我們去找局長不要再找他。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四時,有兩個自稱是武漢市公安局卻不願說姓名的男子(後知道其中一個叫吳志國),送來對張甦的非法拘留通知書,理由是: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張甦修煉真善忍無罪,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我們家屬聘請北京悟天律師事務所律師程海、北京李紅秀律師事務所李紅秀律師擔任張甦的辯護人。兩位律師介入後,發現各辦案機關多項違法、犯罪提出控告,要求釋放張甦;並請求有關單位查處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武漢市公安局、武昌區檢察院、武昌區法院、武漢市第二看守所多人涉嫌非法拘禁、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嚴重違法和犯罪行為。並將控告信送及寄往:武漢市武昌區檢察院,最高檢察院、湖北省檢察院、武漢市檢察院;武漢市法院,最高法院、湖北省高級法院;武漢市公安局,並報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廳;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習近平、賀國強、中央紀檢王偉等人均不見答覆。
張甦的父親受驚嚇後於二零一二年一月九日悲憤去世,卻不讓見兒子最後一面;張甦的母親聽到兒子被關押的消息後多次失憶。我也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多次關押,現在社區人員及武漢市公安局國保處人員要綁架我。
附張甦自述遭迫害經過:
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上午八時左右,我在家附近的火車票代售點,突然來了七八個穿便衣的人,其中蔡恆用小罐向我臉部噴射液體,當時我眼睛劇痛、麻木、呼吸困難,突感眩暈、頓時處於窒息狀態(幾天後臉皮脫落一層)。有幾個人上來反擰我雙臂,踢我腿部將我打倒在地,反銬我雙手,我臉部挨地擦傷,其中就有個叫張寧(音)的人。期間無人說自己的身份,沒有出示警察證,沒有說明抓捕我的理由。他們將我帶上一輛白色神龍車,帶到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我不斷問他們為甚麼這樣對我,說我自己心裏清楚。
當天十一點多,他們又將我劫持到武漢市洪山區馬湖村一個名為「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洗腦班)的地方,給我一個監視居住決定書,武漢市公安局蓋章,落款日期四月二十八日,監視居住起始時間為五月五日,監居地點為洪山區馬湖村,但沒有監視居住截止時間、沒有我涉嫌罪名、沒有辦案人員簽名、沒有公安局長簽章。當時測我血壓為110/190。
在「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裏,三人住一個房間,另兩人是陪教人員李漢平(音),還有一個姓范的人,都是武漢市江岸區台北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七日上午八時左右,該中心一個叫劉成的等三人帶我去二樓上課,由丁星樵、肖楊榮二人對我做思想工作,讓我放棄對法輪功信仰,我不同意,他們就對我吼叫。室內沒有床,因為血壓高必須休息,中午只能只身躺在地上休息,晚上九點才讓我下來。因身體不舒服,第二天叫我上去聽課,我不去,龔劍等三人,就打我頭、背,龔劍掐我脖子,搧我嘴巴,強制要我上課,劉成在場拿電棍威脅。晚上九點才下來。以後就天天如此。每天量血壓,低時110/210、高則120/230,這種持續了二個月左右。從第三個月左右開始,每天上午和下午他們就先對我各亂罵一次,罵我「亂世亂鬼、流氓、地痞、人妖」,每次罵半個小時,罵的人是丁星樵妻子,說是警察要求的。後就感覺吃的飯菜有問題,每次吃過後就鬧肚子,心慌、胸悶,這種情況持續三個月,曾二次暈倒過。我多次要求看病,蔡恆、張寧在中秋節後的第二日帶我去武漢市鐵路醫院看,血壓是120/200,診斷是心肌受損(心電圖)、膽結石、脂肪肝,並疑似冠心病,醫院要求住院觀察治療,我也要求,他們不同意。
回來後他們還要我「上課」洗腦。期間,江黎麗恐嚇我:公檢法是一家,都歸政法委管,打死你就像拍死一個蒼蠅,明天拉出去槍斃也沒有人知道,割下你的器官說你自殺,誰知道?
八月十日有個警號為011502的警察(後來知道叫吳志國,音),和一個二十來歲的女警來做我筆錄,說我是策劃、組織、幫助別的法輪功學員請律師,他倆都沒有出示警察證件及說明身份。前後僅做了這一次筆錄。
在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的時候,不讓剪頭髮剃鬍鬚,降壓藥吃完我要求他們給藥,劉成就要我打報告並答應他們的條件,不然就不給藥,期間有二十天左右沒給我吃降壓藥,身體不適,血壓高,胸悶、晚上睡不著。
我是十月二十四日被送到武漢市第二看守所,是蔡恆、張寧等三個人送的,送了三次看守所都不收。第一次送時血壓130/240沒收;去武漢市第五醫院檢查,血壓100/210,又沒收;又送該醫院再次檢查,血壓高還是不收;第四次送武漢第一醫院檢查,血壓為100/200.醫生都建議住院治療。二十四日當天看守所沒有收,晚上就住在一個招待所。第二天聽說搞了一個批文,看守所才收,看守所醫生量我的血壓是110/210。
日前,張甦已委託律師對以下數十人涉嫌非法拘禁罪、濫用職權罪提起刑事控告
龔劍,男,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教育科長,司法警察。
蔡恆,男,武漢市公安局國保支隊中隊長。
張寧(音),男,武漢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
吳志國(音),男,武漢市公安局國保支隊警察,警號011502。
一女警,20多歲,1.6米高,戴眼鏡,圓臉短髮,微黑略胖,武漢市國保支隊警察。
江黎麗,女,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副中隊長,司法警察。
彭剛,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中隊長,司法警察。
劉成,男,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司法警察。
李漢平(音),男,武漢市江岸區台北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
范某,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聘請人員。
丁星樵,男,湖北省雲夢縣中學教師。
丁星樵之妻,女,無業。
肖楊榮(音),女,湖北十堰退休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