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下午四點,在辦公室裏我被成都市國安局、金牛公安分局、西安路派出所等機構的近十人用黑色塑料袋蒙住頭強行綁架到西安路派出所,被用手銬銬在窗子邊,由兩協警看守直到晚上十點過。我因拒絕回答他們的訊問被金牛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一年輕人重重地打了一記耳光。後與西安路派出所的教導員講真相中,他憤怒地向我拳打腳踢。晚上兩點左右我被送到成都市看守所,在大門口拒絕打報告被站崗的武警用槍栓猛擊身體。第二天早上,我聽到一犯罪嫌疑人在對旁邊的人說:共產黨真××黑,看把那個法輪功打成了甚麼樣!看守所還為我做了傷情鑑定,來證明這與他們無關。
八月十三日我和蔣宗林被用黑色塑料袋蒙住頭帶到金牛區洗腦班進行非法關押、審訊,二十四小時被金牛區國保大隊僱用的三個保安看守、折磨。二十四小時不准睡覺,一打瞌睡保安就會用木棒敲頭、謾罵、威脅。成都市國安局、金牛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辦案人員車輪式地輪番進行提訊,威脅、恐嚇、誘騙是他們的一貫伎倆,使用疲勞戰術讓我在神志不清中誘騙出他們所要的所謂證據。成都市國安局的一大隊長將我的手反銬在椅子上猛擊我的後背,並恐嚇道:「你不交待,休想從這裏活著出去!」就這樣被折磨了半個月後,又被送回看守所。
八月三十一日下午我和蔣宗林又被送到新津洗腦班進行迫害。這是一個長期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黑窩,我到那裏時已有幾十個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此。我被兩個保安看管著,保安被交待,不准與外面打電話,回去後也不准說起在洗腦班的事。我在新津洗腦班呆的兩個多月時間裏,共換了六、七批保安,每一批最多呆兩三天就會怨聲載道,恨不得飛也似的逃離此地。
十一月十三日我被送回看守所關押,被非法逮捕。在看守所裏我的通信權利被剝奪,在長達一年多時間裏與家人失去聯繫。家人給我寄的錢也被看守所無故扣壓,在看守所惡劣的生活環境、高強度的精神折磨下,原本非常健康,一百三十多斤重的身體一下子變得骨瘦如柴,只有六、七十斤重,身體出現嚴重問題:全身無力,呼吸急促,兩腿麻木,已不能站立,目光呆滯、發花,口水不自覺地往出流,厭食,出現嚴重的心臟病、胃病症狀。
二零零八年十月我被成都市武侯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第一次開庭法官面對律師和法輪功學員的質問無言以答,旁聽席上全是公檢法司的執法人員,而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全被擋在了門外,他們見法官面對律師的一再質問無言以答,竟公然執法犯法,吆喝著要將律師趕出法庭。
十一月我被送到成都市看守所的指定醫院──青羊醫院。醫院在三層和四層,由鐵門隔開,由警察和武警看守。所有關在這裏的人都被用兩幅四十多斤重的鐵鐐鎖在病床上,吃喝拉撒全在床上。此時的我已不能自理,兩腿不能站立,仍被兩副四十多斤重的鐵鐐二十四小時鎖在床上,晚上九點至第二天早上七點還要用手銬銬住一隻手在床頭,整個人被拉直不能動彈,旁邊的人替我向他們求情,仍無濟於事。更無人道的是,我解大便他們也不給我解開腳鐐,一般其他人都是一隻腳踩在地上,另一隻腳被腳鐐吊在半空中,蹲在床邊的馬桶上解大便。我要完成這些動作實在是一件太艱難的事,常常是忍著不解,其難受狀不言而喻。在醫院裏呆了四十多天後我被要求出院,此時我仍不能行走,接我回去的警察都說:他這樣子也出院?我幾乎是爬出了醫院,搖搖晃晃地上了警車。當我回到監室時,裏面的人都很驚訝,他們說:說你不行了,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我和蔣宗林被送到德陽監獄入監隊非法關押。此時我仍不能行走,每前進一步腳底都針扎般疼痛。身體極度虛弱,真是風一吹,身體就搖晃。儘管如此,仍被強行要求參加軍訓,站軍姿、左右轉、正步走、跑步等,致使腳趾甲充血脫落,兩腿腫脹,身體極度痛苦。更為甚的是還被強行要求走鴨子步、頂牆,整天被包夾監視著。
六月被下隊到一監區,一監區是德陽監獄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監區,在一監區我被嚴格限制自由,整天被包夾寸步不離地盯著,不許與他人說話,其他人也不敢與我講話,每週被強行寫思想彙報。在不能行走的情況下仍被安排睡上鋪,每天睡覺,上下床也是一件極其痛苦的事。為了強行轉化我,監獄指派了最兇狠的黑社會頭子、殺人犯來包夾我,警察張俊對他們的指示就是,要讓我時時都處在度日如年的感覺中。因為所謂的文明管理,他們現在對法輪功學員採用的一貫方式是:長時間站直、蹲直、坐直;長時間不准睡覺;整天處於飢餓中;惡毒地羞辱等,這是一種更陰狠、惡毒的迫害方式,這些方式一旦超過人的極限是極其痛苦的。正如監區長羅光輪說的那樣:我就是要讓你分分秒秒都處在生不如死的煎熬中,看你能挺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