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庭審時,惡人以在她家中抄到了電腦、打印機、紙張等,以「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罪」為由,欲對趙桂華非法治罪,趙桂華不服,當場做了自我無罪的辯護。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趙桂華與丈夫石峰、嫂子吳桂雲一起,被遼寧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姜成、義縣頭道河鄉派出所所長楊州、義縣留龍溝鄉派出所所長謝臣、警察王維等大約二十多名惡警闖入家中,強行綁架的。
惡警隨後非法抄家,搶劫,搶走了電腦兩台、打印機兩台、紙張無數、轎車一輛;還搶走趙桂華全家一年的玉米款一萬五千七百元。惡警綁架後,將三人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迫害。
在錦州市看守所,趙桂華不配合邪惡,被單獨非法「關小號」迫害。
二零一二年一月中下旬,石峰、吳桂雲分別被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勒索五萬元巨額現金後,放回。而被搶走的私人財物,包括兩台電腦、打印機,一輛轎車和玉米款一萬五千七百元,至今未還。
趙桂華則被繼續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二零一二年三月中旬,義縣法院刑事一庭對趙桂華私自提審過一次,未公開。近日,義縣法院對趙桂華欲強加之罪再次秘密非法庭審。目前,趙桂華仍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