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姜豔玲被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二零一零年被義縣法院非法判刑十三年,先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遭受迫害近十個月,出現了嚴重病狀,但錦州市看守所仍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一日左右第三次秘密把姜豔玲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持續的迫害,使姜豔玲的身體又出現了:子宮肌瘤、心臟病、血管瘤、吐血、高燒不退等嚴重病狀,被送進監獄醫院,幾天後,監獄一看姜豔玲已到了隨時都有死亡危險的邊緣,才打電話叫其家人來監獄,於二零一一年四月三十日將姜豔玲接回家中。
姜豔玲,自一九九九年春得法後,她心靈得到了淨化、身體得到了健康,從而切身體驗到無病一身輕的美妙和喜悅。然而,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非法打壓法輪功之後,姜豔玲卻一直遭受著邪黨對她的迫害。
那是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姜豔玲到別人家串門,義縣政保科科長張彥復、警察王佔林、周化來等,突然私自闖了進來,不容分說,便將姜豔玲強行綁架到義縣公安局政保科,對其長時間的非法審訊,當時是周化來做筆錄。第二天,姜豔玲所在的鄉、村幹部給縣政保科打了三千元錢的欠條,才把姜豔玲保釋回家。從這以後,縣公安局和鄉派出所的警察開始頻繁的到她家騷擾。
在二零零四年七月的一天夜裏,村治保主任帶領城關鄉派出所警察陳福志、陳乃蓮等人,突然闖入她的家中,姜豔玲理智走脫。不法警察們非法抄家,還在屋亂翻,搶劫走了電腦、打印機等。
縣公安局和城關鄉派出所的警察們沒抓著,就更加頻繁的到她家進行騷擾。姜豔玲為了躲避警察的非法抓捕,被迫走上了長達五年零五個月的流離失所的路。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流離失所的姜豔玲又被義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姜成帶領的義縣義州鎮派出所的二十多名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錦州市看守所。同時還搶劫走了筆記本電腦、打印機和光盤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零年七月二十七日,家人前去錦州市看守所看望,發現姜豔玲被迫害得手腳出現麻木狀態。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日清早,姜豔玲的七、八個家人再次去錦州市看守所看望病狀嚴重的姜豔玲,看守所副所長崔香和管教金某某拒絕家人面見姜豔玲。家人說:我們大老遠來的,又給她帶藥來了。崔香和金某某說:說啥也不能見,原因是姜豔玲身體不好,她的血壓高達170、180的,你們給帶的藥,我們不能給她吃,得吃我們開的藥,我們給她吃的降壓藥,她才吃一片,另外,她目前心臟不好,肺子上有東西,因她血壓高又不敢給她做手術,一直持續到中午,家人也沒見上姜豔玲一面。
這八個月期間,錦州市看守所曾兩次將姜豔玲送往遼寧女子監獄,都因姜豔玲被迫害得病狀嚴重,身體不合格,而被遼寧女子監獄拒收。
二零一零年九月十一日左右,被錦州市看守所第三次秘密把姜豔玲,投入了遼寧省女子監獄,繼續加重迫害,使姜豔玲的身體又出現了:子宮肌瘤、心臟病、血管瘤、吐血、高燒不退等嚴重病狀,住進了監獄醫院,幾天後,監獄一看,人要不行了,隨時都有死亡的危險,怕承擔責任,忙打電話,叫其家人趕快來監獄,將姜豔玲接回家中。
姜豔玲自學大法後身心受益,她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個好人,並將大法的超常美好和神奇在自己身上的體現,講給別人,這沒有錯。可在中共邪黨暴政統治的國家裏,惡黨就是不讓你做個好人,不僅不讓你做個好人,還讓你失去自由,讓你勞教、坐牢,還把你全家迫害的家破人亡,妻離子散。中共至今還在利用著所謂「和諧」的謊言標榜自己,以此掩蓋著「假、惡、鬥」暴力、殺人的流氓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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