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友鳳女士三月十七日下午四時左右在四公里永輝超市門中講真相,發資料,被一中年婦女到交巡警平台惡意舉報。黃友鳳被巡警隊二執勤協警綁架到交巡警四小隊。在那裏,被設立的公安部訊問處,在電腦裏,查出黃友鳳姓名,家庭住址,單位等(被邪黨掛過號的法輪功學員在電腦裏有登記,照片,等黑材料)。
當晚,黃友鳳被公安強行帶到家裏,惡警非法抄家,搶走了所有大法書籍,及一些物品,然後把黃友鳳帶回交巡警四大隊。黃友鳳又被訊問及照像,登記所有的被抄物品,被兩人看守著,過了一夜。
三月十八日上午,黃友鳳被帶到醫院作體檢,十時準備送到南岸區看守所。在作最後測量血壓時,醫生馬上去反映情況。後來黃友鳳才知道,當時血壓高達二百,看守所不收留,叫退回去了。然後,又等了半小時,惡警叫醫生再一次測量血壓,仍然一樣,看守所拒收,將黃友鳳帶回交巡警四大隊,辦案人員寫了報告後,才通知黃友鳳丈夫來接人,並發了一張「監視居住」決定書給家人(是南岸公安分局的蓋章)
三月十九日左右,黃友鳳家裏來了五個便衣,大概他們是公安、國安的,又一次來到黃友鳳家搜查電腦,看有沒有他們要查找的關於法輪功的資料,並叫黃友鳳簽字。他們拿有一些空白紙叫黃友鳳簽,當時黃友鳳頭昏,被丈夫發現了,指出他們這種辦案做法不對,空白紙不能簽,最後,黃友鳳就沒有簽。
四月二十日,黃友鳳接到南岸區法院電話通知,叫她當時去法院,黃友鳳說丈夫不在,行走不便,然後才改為(星期一)二十三日上午去。
四月二十三日,黃友鳳去了,接到南岸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一份,和南岸區法院開庭審判傳票,於五有七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在南岸區法院312法庭,非法開庭審判。
312法庭 謝克 023-6292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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