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月前,一位親屬幫助我在商場買了一台42英寸的液晶電視。親戚主動聯繫一個農村戶口親屬,用他的名義購買可以省下455元錢。我當時認為邪黨的錢不賺白不賺,所以便順水推舟的答應了,反正人們普遍都在這樣做。師父曾語重心長的告誡我們:「大家想一想,你是個煉功人,是不是得用高標準要求你呀?不能用常人那個理來要求你了吧。你是個修煉人,你得到的不是高層次上的東西嗎?那就得用高層次的理來要求你。你跟他一樣去做,你不就跟他一樣了?」(《轉法輪》)而我呢,不知用高層次的理來要求自己,反而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來說服自己,完全把自己混同於一個常人,真是不應該。
其實,師尊早在《轉法輪》中就講過小孩摸獎券的事。修煉十幾年了,自己的心性還沒達到師父對新學員所要求的心性標準,真是太不應該了!
宇宙的理是公平的,得到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自己就得用德去交換,由此造下的業力還得自己來承受。要消去這些業力自己就得承受痛苦,想一想這痛苦不是自己求來的嗎?真是自己求來的!找到了自己為私為利的執著心,我決心在法中歸正自己,彌補差距、改正缺點。在小組集體學法時,我曝光了自己的利益之心,並拿出了這筆錢捐給資料點做真相資料,救度眾生用。
在法中歸正了心性後,雙手疼痛的症狀也逐漸好轉了。摔了一個跟頭後,悟到了一些法理,同時也更加體悟到修煉的嚴肅性。今後一定要真正做到以法為師,「做到是修」(《洪吟》〈實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