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張敬之,男,今年47歲,中專文化,重慶九龍坡區人。
中共人權惡棍薄熙來主政重慶時,2008年11月23日晚,我出於對邪黨的氣憤,用幾個油漆雞蛋,向用混凝土澆注的重慶市烈士墓廣場地面上的血旗砸了去,以抗議江澤民、薄熙來之流對無辜中國民眾的迫害。
事情發後,薄熙來得到報告後,大動干戈,立馬命令其死黨王立軍徹查,查出後要狠狠往死裏整。
2008年12月1日下午,由王立軍親自帶領二十個國安、公安,開著四輛警車直撲我家,將我綁架到重慶高新區二郎派出所,突審我十多個小時,同時抄了我的家,然後將我移至重慶沙坪壩區看守所關押,與此同時,薄、王以及爪牙們對全市873人進行排查暗訪,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三十多人,大搞株連政策。
2009年8月26日,重慶市沙坪壩區法院秉承薄熙來的指令,以「侮辱國旗」罪重判我有期徒刑三年,隨即強行將我投入重慶市南川監獄關押。
酷刑演示:死人床 |
其間,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功和拒絕出工,遭到獄警用警棍打、搧耳光,特別是2011年5月1日惡警任波和唐曹強迫我辱罵李洪志師父,我拒絕不從,他們就指揮包夾(刑事犯),將我四肢成「大」字,固定在死人床上受刑,連續48小時不解銬,屎尿拉在床上,叫我痛不欲生,以此來摧殘我的身體,折磨我的意志,我差點就死在了監獄裏,睡「死人床」惡警們先後整了我兩次,但是,我堅信我的師父,堅信法輪大法,我不能死,我一定要活下去。
三年後,我活著走出了黑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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