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胡火英自述更多遭受迫害的經歷。
我叫胡火英,是江西省都昌縣城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二日得法修煉法輪大法後,我的身心得到了全面提升,幾十年的頑疾也得到了迅速康復。
一九九九年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後,我也隨之受到邪惡慘無人道的迫害,在此我想把受迫害的主要事情過程補充曝光如下:
二零零零年七月三號,我與幾名同修一同去北京上訪,要求還我師父清白,還我們合法的修煉環境。我們到達天安門廣場煉功想表達我們的訴求,卻被惡警凶殘野蠻把我綁架到了廣場旁邊的前門看守所。這裏已關押了從全國各地來京為法輪大法上訪的同修,江氏邪惡集團僱用了一些流氓來迫害我們,經過一個下午的折磨迫害後,又用大卡車把我們拖到一個郊區不知名的十三看守所,再次對我們進行迫害(包括電擊敏感部位),由於我絕食抗議迫害,又遭到野蠻灌食,惡人見我不屈服,把我送進精神病院進一步迫害,在這裏把我們捆綁後用粗的管子往食道內插,我的食道被插破,鮮血不停流出來,我經歷了極大的痛苦。
七月十八號我被當地六一零綁架回縣,被強加罪名又非法關押在縣看守所十五天,當局還不放人,到八月十八號再被非法延長關押十五天。同年底十二月二十一日我剛從外地二姐家回來,被當時政保科長黃益會為首的惡警們沒有任何理由把我從家中綁架,又被非法關押三個半月,直到邪黨兩會結束後勒索罰款二千元,才將我放出。
二零零五年四月八號晚上,國保大隊教導員邵繼東帶領惡警方長根、侯姓女警等人把我從家中強行帶走。此時我丈夫已臥病在床,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顧。邪黨沒有鎮壓迫害前,我丈夫身體健康,沒有任何毛病,退休前曾是一個單位的負責人,深知惡黨殘暴。幾年來,我丈夫目睹中共對我的迫害:肆無忌憚的抄家、綁架、非法關押、勒索、騷擾。這一切給他也造成了巨大的傷害,思想壓抑,日復一日的擔驚受怕使他心裏受到嚴重創傷,有時看到警車往我們家方向走,他都非常緊張,對我說他們又往我們家去了。這次當我被惡警抓走後,在縣看守所關押一個月後,再把我送去九江市勞教所迫害。我丈夫在家沒人護理,女兒又在念高中。看到此情此景宿舍鄰居和單位同事於心不忍,發起了七十八戶簽名擔保,讓我回家照顧我丈夫。同事去了上一級司法局把我家裏的情況反映了一下,司法局負責人答應可辦理手續。結果當地六一零主任陳正初堅決不同意,還威嚇請他放人的善良民眾。致使我的丈夫所患憂鬱症沒得到及時治療,長期臥床無人精心照料。一年後我解教回縣,丈夫已經感染褥瘡而導致敗血症,不久悲涼離世,時年六十歲。
二零零七年我丈夫過世不足一星期,以時任國保大隊長張世新為首的一幫惡警,包括方長根、伍尤龍等惡警,企圖綁架我,當時圍住了許多人,這些惡警被在場的鄰居斥責:這個時候還要抓人,質問他們有沒有心肝,眾怒之下他們才灰溜溜地走了。
邪惡之徒並不死心,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九日早上,我還沒吃早飯,準備上街買點菜。剛走出家門就被早已蹲坑守候的惡警圍住,這次還是以張世新為首,認識的還有惡警方長根、伍尤龍、巢國華等共八人,二輛車。上次他們沒抓成,此次他們顯然不罷休,我不配合,他們強行把我抬進車裏。當天直接把我送往市看守所,此時我女兒已在南昌市上大學,家裏沒其他親人,我要求帶點日用物品,張世新斷然不肯。因異地非法關押,人生地不熟,連換洗衣服都沒帶,被子也沒有,苦不堪言。後來惡黨誣判我四年半,雖然我不服提出上訴,半個月後還是同樣維持對我的誣判。可見邪黨的法律完全是一紙空文,沒有公平、正義可言。
這樣我被非法關押到江西省女子監獄四年多,過的更是暗無天日生活,身心遭受了巨大的迫害,三個包夾每時每刻不離左右,不准我學法煉功,並強迫我整天十多個小時的做奴工,在三年的時間裏我雙手又痛又麻,痛的不行,還要做超負荷的勞工,那時我眼睛也看不見東西,被獄醫檢查為「青光瞎」。在這種情況下,獄警還要我出工,完不成任務還要對我進行體罰、加期。在我快要刑滿出獄時,因我傳抄大法經文,又被邪黨惡警加期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