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歷來注重字的氣質、神韻。西漢揚雄曰:「書,心畫也。」明代項穆又談到書法還能表現人的性格和氣質特徵:「人品既殊,性情各異,筆勢所運,邪正自形。」清代劉熙載《藝概•書概》中曰:「書,如也。如其學,如其才,如其志,總之曰如其人而已。」指出書法能表現出人的學識、才能和志向。歷史上垂昭千古的書法大家幾乎都是襟懷坦蕩、高風亮節、言行一致的正人君子,他們的道德、人格、氣節和他們的書法作品並傳後世,使人讚頌不已,這也正是古人所說的「筆跡者,界也。流美者,人也。」
古人稱王羲之的行草如「清風出袖,明月入懷」,可謂絕妙的比喻。唐代孫過庭分析王羲之的各件作品說:「書《畫讚》則意涉瑰奇,《黃庭經》則怡懌虛無,《太師箴》有縱橫爭折。暨乎《蘭亭》興集,思逸神超。」王羲之的美文妙筆《蘭亭集序》,表現了他與文友們雅集,匯聚會稽山陰,吟詩詠志,此處茂林修竹,清流激湍,天朗氣清惠風和暢,仰觀宇宙之大,俯察品類之盛,他感歎道:「大哉造化工,萬殊莫不均」,並揮筆寫下了此傳世名作。
唐太宗評價王羲之的字「盡善盡美」,稱其性格「以骨鯁稱」,骨鯁意即耿直、正直,並親筆撰寫了《王羲之傳論》,提倡天下學習他的字體。王羲之生活在東晉時代,時逢亂世,和與之幾乎同時期的陶淵明一樣,能夠堅守信仰和節操,不事權貴。他被朝廷任命擔任過刺史、右軍將軍(人們也稱他王右軍)等職務,他勤於政務,愛民如子,因直言上諫而觸怒權貴,於是毅然辭官不做。他始終保持質樸的本色,虔心信道、修道,以純正的心感受天地造化自然萬物之美,探索宇宙的深奧精微,印證到書藝上,他在《書斷》中寫道:「千變萬化,得之神功,自非造化發靈,豈能登峰造極」,認為靜心凝神,心正氣和,才能寫好書法。他的書法和人品一樣達到了清逸脫俗、仙風道骨的境界。
唐代的顏真卿,是繼「二王」(王羲之和王獻之父子)之後成就最大、影響最為深遠的書法家。宋代朱長文讚其書法:「點如墜石,畫如夏雲,鉤如屈金,戈如發弩,縱橫有像,低昂有志,自羲、獻以來,未有如公者也。」其書自成一種方嚴正大、氣勢磅礡的「顏體」。顏真卿為人篤實耿直,曾為四朝元老,封魯郡開國公(人們也稱他顏魯公),後遭到奸相盧杞陷害,奉命招撫謀反的淮西節度使李希烈,被其所害,為國捐軀。歷代書法評論家說他的字「忠義之氣,溢於筆畫」、「望之知為盛德君子也」。宋代歐陽修《六一題跋》中曰:「斯人忠義出於天性,故其字畫剛勁獨立,挺然奇偉,有似其為人」;朱長文《墨池編》中曰:「其發於筆翰,則剛毅雄特,體嚴法備,如忠臣義士正色立朝,臨大節而不可奪也。揚子雲以書為心畫,於魯公信矣。」
「顏筋柳骨」是品評楷書書法的術語,廣為人知。「顏」指顏真卿,其字筋力豐滿,氣派雍容堂正;「柳」指柳公權,其字骨力勁健,清新灑脫。「顏筋柳骨」是說他們二人的風格像筋、骨那樣挺勁有力,也泛稱書法極佳。柳公權畢生以德行為根株,「博貫經術」,其為人既有骨氣且一絲不苟,同樣的,他的字也顯露了他這部份的特質。唐穆宗曾問柳公權用筆之法,柳公權回答:「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唐穆宗為之改容,如其「筆諫」之意。柳公權的「筆諫」成為後世士大夫的一種「典範」。元代趙岩詩曰:「右軍曾寫《換鵝經》,珠黍仙書骨氣清。看到柳公心正處,千年筆諫尚馳名。」
清代書畫家鄭板橋,曾任山東范縣、濰縣知縣。他關心百姓疾苦,一次時遇天災,他因開倉賑濟,力主救民,和貪官發生爭執,憤而罷官。他離開縣衙門時,兩袖清風,兩書夾板,一具阮弦,就是他全部財產,百姓們哭著挽留他,他畫了蘭、竹、菊,與他們道別。他一生善畫蘭竹石,讚美其堅忍不拔,光明磊落的品格。他曾寫:「宦海歸來兩袖空,逢人賣竹畫清風」。他的書法,人稱板橋體,清代蔣士銓評道:「板橋作字如寫蘭,波磔奇古形翩翻;板橋寫蘭如作字,秀葉疏花見姿致。」蘭竹入書,奇秀玉條,其書體正是他一生清正廉明、不同流俗的個人性格流露和寫照。
人們對書法藝術的欣賞,反映了對正人君子、忠臣名將的崇敬。歷代書法評論家皆是人書俱評,如果書家的道德高尚,他的書法也就會有奇古的格調,其作品特別受到保護和愛戴。如果書家的道德敗壞,其書亦被排斥。從古代書跡流傳的情況看,也是如此。如岳飛、文天祥、林則徐所寫的字,一如其人,堅質豪氣,一派高風亮節。相傳岳飛廟中匾額「還我河山」為岳飛所書,其字氣韻生動,雄渾激昂,洋溢著忠義貫日月之氣,表現出我河山之巍巍蕩蕩不容侵犯。「還我河山」之浩氣,激勵了一代又一代中華兒女,已經成為中華民族精神的柱石與精髓。
歷史上那些品行不正、行為不端,大節有虧的奸臣、貪官,就是因人廢字,因人品而失字品。如奸臣秦檜,蔡京,嚴嵩,則是人所共知的事例。他們也喜歡研習書法,也在書法技巧方面下功夫苦練了一番,可就是因他們禍國殃民,被世人所唾罵,被歷史所淘汰,人們認為這些人的墨跡裏面,浸入了太多的劣質和奸邪之氣,玷污了純潔的藝術,往往「得而唾棄之」,其書亦隨人而逝,泯滅不傳。
中國書法最講「字外功」的修煉,何謂字外功夫?孟子曰:「吾善養吾浩然之氣!」宋代黃庭堅《論書》曰:「學書須要胸中有道義,又廣以聖哲之學,書乃可貴,若其靈府無程,政使筆墨不減元常、逸少,只是俗人耳。」歷代書家認為欲修書道,要立品為先,道德是才華的根本,注重人品的內在素質和外在表現的統一,書法功夫渾厚達到一定水準時,所謂神采、氣韻才會不期而至。當然勤學苦練、技法嫻熟也是必要的,如王羲之習字非常刻苦,因常臨池書寫,就池洗硯,時間長了,池水盡墨,人稱「墨池」。相傳他在木板上寫字,因其書法極有筆力,木工刻時,發現字跡透入木板三分深,成語「入木三分」即由此而來。
清代王昱曰:「立品之人,筆墨外自有一種正大光明之概。」書法藝術要達到高層次階段,不是比功力的深厚,比點畫,章法的精巧,而是比作者的精神、胸襟、氣質的修養及體現在書法作品中的思想內涵、人文精神。在藝術領域而言,人品的高下,是決定其創作格調高下的關鍵。傳統文化中對於美的事物是用道德標準衡量的,認為只有該事物同時具有高尚的道德精神意義時才值得特別崇敬或才算高級的美。經典的藝術作品,從外部形式到內容、思想、精神等,都是有價值的,都表現出人們對「善」與「惡」、「正」與「邪」這些原則性問題的正確態度,使欣賞者受到作品內容和作者高尚道德的鼓舞和感化而引起共鳴,在得到美的感受的同時心靈得到淨化,境界得到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