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腿有殘疾的鄒彩榮、眼睛幾近失明的丈夫以及年幼的兒子都成了邪黨人員迫害的對像。鄒彩榮被非法關押期間,她弱視近似於盲人的丈夫,領著十來歲的孩子,過著朝不保夕的日子。
十幾年的迫害,使她一家生活非常困苦,一家一直住在道邊的簡易房裏,冬天室內溫度幾乎與外面一樣,只不過避了點風。因沒錢買煤,炕上不敢坐人,誰來串門,都被凍得在地上繞圈走,臉盆裏水罐內的水都凍成冰。沒錢買鹽,父子倆吃的是用凍白菜包的「包子」。為了節省支出,父子倆在零下十幾度的屋內洗澡,最後洗到身上冒熱氣。父子倆的衣服破了,一個十來歲的男孩子也不管是否好看,用麵袋子的粗線縫上,以免開線。夏天衣服、被褥髒了,孩子把洗衣機搬到外面洗。因孩子父親的眼睛不好,做的飯中,經常有死蟲子、蟑螂。
鄒彩榮的一家屬於低收入,國家規定應該有低保,可佳木斯南崗辦事處,以他們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為由,拒發低保金,一個十五歲的孩子,交不起學費只好輟學,外出打工。
鄒彩榮的老母親承受不了多年來恐怖的生活,在鄒彩榮身陷冤獄時含冤離世。
在這種困難的情況下,父親問兒子:咱們還修嗎?兒子堅定地說「修!」。因為他知道:修煉沒錯!媽媽沒錯,媽媽是為做好人才被共產邪黨和邪黨的壞人抓走的。一個孩子,承受著大人都難以承受的一切。
(一)多次被非法抄家、綁架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當天下午,前進區的許多法輪功學員被傳喚到前進區公安分局一樓會議大廳問話,室內站了許多便衣特務,每個學員都分別被前進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的宋顯彬和一姓楊的警察叫出去問話。
鄒彩榮家也成了邪黨警察注意的地方,先是法輪功書籍被搶走,緊接著鄒彩榮與她丈夫的身份證也被宋亞巍與另一警察搶走。片警宋亞巍、教導員邵福祥、先鋒二小區包片民警劉廣東、孫義斌,還有王姓警察,每次綁架法輪功學員、抄家都是作惡在前,不遺餘力。
一九九九年臘月廿七,中山派出所的惡警們接到通知:管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去了北京上訪,讓他們看好在家的學員。晚上,鄒彩榮家來了幾個曾在一起煉功的學員。原先鋒一小區韓主任到鄒家查看,報告給了惡警宋亞巍。八點多來了兩輛警車,七、八個惡警,綁架了七位法輪功學員,連鄒彩榮當時年僅九歲的兒子也未倖免。惡警搶走大量的大法書籍和大法資料。次日,鄒彩榮的丈夫在單位力保的情況下,回家照看年幼的孩子被放回,但必須簽下保證才行。其他五名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進看守所,少的關了兩個多月,鄒彩榮被非法關押三個月。
(二)上訪被毒打、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鄒彩榮與幾名學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她被拉到警車門口,另一個學員被警察從她身上拽著頭髮拉進車裏,頭髮當時就被拽下一大把。為阻止邪惡之徒發瘋似的毆打學員,鄒彩榮被打得滿臉是傷。當時,臉、眼睛、嘴都被打成黑紫色,眼睛腫的看不見人,臉也變形了,滿頭是大包,並被非法關押在駐京辦。佳市中山派出所的宋亞巍到鄒家要錢,鄒彩榮的丈夫不配合,惡警又把黑手伸向鄒彩榮七十多歲的老母親。宋亞巍騙走老人的身份證和存摺,提走了存摺上僅有的七百元錢(老人的身份證五個多月後才被要回)。
鄒彩榮與另一學員被戴上手銬由一劉姓的惡警押上回佳市的火車,在火車上鄒彩榮被銬在硬座車廂一天一夜,一車廂的人像參觀一樣看她:戴著手銬的殘疾人,臉黑黑的腫大,鄒彩榮感覺人格受到了很大的侮辱。但她振作精神,耐心的向旅客講了法輪功真相,博得很多人的同情。回到佳市,她被非法關進看守所五十多天。家人來接她時,又被勒索二百元伙食費。她丈夫單位怕他也進京上訪,停發了他四個月的工資。
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鄒彩榮在家洗衣服,被中山派出所的宋亞威等幾名惡警綁架到派出所非法問話,因拒絕他們的無理要求,惡警要劫持她進看守所。鄒彩榮不配合,四、五個惡警把她強行往車裏塞,所長徐永利也上手,把身單力孤的鄒彩榮硬塞進車裏押送看守所。當時,她的褲子都快被拽掉了,鞋也掉了。
在看守所檢查身體時,因鄒彩榮身上長滿疥瘡,看守所拒收。惡警宋亞巍與當時接收的警察吵了起來,說:「寧可擔負一切後果也要把鄒彩榮關進去」。鄒彩榮見好人受這不白之冤,被逼無奈撞了暖氣。惡警把這一情況報告給徐永利,他們怕鬧出人命承擔責任,不情願答應釋放鄒彩榮。
當時鄒彩榮的丈夫正領著鄒的老母及年幼的孩子在派出所要人,惡所長告訴鄒彩榮的丈夫:「為了五一節的安定才抓你媳婦的。」鄒彩榮的丈夫反問:「一個做好人的殘疾人對你們的安定有甚麼威脅?」這時惡所長接到宋亞巍的電話,然後驅車到看守所,看情況不妙,派幾個惡警送鄒彩榮回家,到家時只有一個惡警下車扶鄒,然後他們匆忙逃跑。
(三)在勞教所遭迫害
中山派出所的惡教導員邵福祥經常到鄒彩榮的家中轉化她,幾次失敗,又生毒計,要把鄒彩榮劫持到勞教所去轉化。惡警經常在鄒家附近蹲坑,只要她家人一多,馬上就會來很多警察。
二零零一年五月的一天,由佳市前進區「六一零」惡警李巍,中山派出所所長徐永利等為首五、六個惡警,駕三輛車來鄒家要綁架她去勞教所。鄒彩榮的家人正來看望母親,阻止了他們的惡行,鄒的家人告訴他們鄒彩榮修煉後的一切變化,而且老人需要她照看、丈夫弱視、孩子年幼。惡警們自知理虧,都溜走了。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佳木斯市公安局局長宋金河(現被免職)、副局長李運陽糾集佳木斯市五個區的公安分局局長、副局長和國保大隊長密謀部署從五月二十二日─六月七日開展為期十五天的迫害法輪功的活動,採取巡邏、蹲坑守候、敏感日(六月四日)集中清查統一行動監聽、監控、跟蹤、抄家、綁架和刑訊逼供等手段。
那天,鄒彩榮的哥姐們在她家做客,鄒被惡警從家中綁架至看守所。鄒的母親阻止惡警行惡,說:「不能抓我女兒,我女兒有殘疾,我還需要她照顧呢!」他們粗暴的把老人推到一邊,毫不理會。鄒以絕食抗議迫害,被大字形銬在板鋪上二十四小時,兩天後和另一學員被李威和前進區國保大隊的宋顯彬綁架至勞教所。
因有殘疾,看守所拒收、勞教所拒收,中山派出所寧願每月自己花八百五十元送鄒非法勞教。在勞教所,鄒彩榮被強制看誹謗大法和師父的影片,不許和堅定修煉的學員說話,由犯人看管,上廁所和洗漱都有時間限制,每分每秒都承受著身心的摧殘,那種精神的壓力無法用語言形容。惡警在鄒彩榮喝的水裏放了東西,只要一喝水,她就要上廁所。
鄒彩榮一個月不放棄修煉,被超期關押兩個多月。鄒彩榮被非法關押一百一十一天,派出所不再出錢了,九月十一日,勞教所以不養白吃飯的為由將她無條件釋放。
(四)被冤判兩年
二零零二年八月的一天,中山派出所的惡警們闖進鄒彩榮的家,當時鄒彩榮不在家,家中只有孩子與小朋友看錄像。惡警架著錄像機到處拍照,連孩子的英語磁帶都被充當大法資料,然後綁架了十二歲的孩子。孩子被劫持到派出所審問,像所有的被關押的大人一樣照相、滾手印。惡警想用孩子要挾鄒彩榮的丈夫到派出所,其丈夫沒有上當,半個多小時,孩子被放回。惡警們到處非法抓捕鄒彩榮,她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零二年九月,在監控的電話中,鄒彩榮被惡警發現,中山派出所以宋亞威為首的惡警們包圍鄒的姐姐家,闖入室內,綁架了鄒彩榮。惡警不顧鄒彩榮的腿腳不方便,把她從四樓拖到樓下車內。在派出所,鄒彩榮被五花大綁在一隻大椅子上,頭上被扣上棉帽子看不到任何人。在送看守所時,鄒被連人帶椅子一起抬走。
在看守所,鄒彩榮以絕食抗議邪惡迫害,已經出現生命危險,血壓降至為零,看守所幾次報告派出所,派出所不予理睬。最後,惡警宋亞巍才領二二四醫院的一名醫生來到看守所給鄒彩榮查,當時的包間幹警建議宋亞巍:「鄒彩榮的身體都這樣了,腿還不好,放了吧!」惡警宋亞巍揚言說鄒彩榮出去後就上北京不能放。為了應付看守所,說她的身體沒事,匆匆溜走。
在前進區「六一零」和中山派出所的邪惡串通下,鄒彩榮被非法判刑二年,於二零零三年的四月一日,被劫持到哈爾濱女子監獄,因體檢不合格拒收。七月三十一日,鄒彩榮被再次綁架至女子監獄,又因檢查不合格拒收。鄒彩榮和另一名檢查不合格的學員被戴上腳鐐子押回佳木斯。在押回途中,看守所女警張豔麗接到電話,說女監又同意接收,看守所的惡警們高興得歡呼,說給張豔麗慶功。原來在監獄拒收後,張豔麗就找關係,找到香蘭監獄長疏通關係。張豔麗和鄒彩榮是高中同學,為了不讓鄒彩榮在看守所遭罪,換一個環境,結果這個「好意」被邪惡利用,把老同學送進監獄,非法關進病號間。
在女子監獄集訓期間,每天從早五點到晚九點,整天坐在小凳上,鄒彩榮腿腫得幾乎不能行走。在病號監區,他們利用犯人打罵法輪功學員,監視學員,連說話的自由都沒有。鄒彩榮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說話被犯人推倒,惡警張小影卻視而不見,而且張小影還毆打同室的老年法輪功學員。一天晚上點名時鄒彩榮沒戴胸牌,惡警就在第二天一上班,指使六、七個犯人,上了鄒彩榮的床,把她從上鋪推到下鋪再掉到地上。幾個犯人如狼似虎似的把她按倒在地,一個犯人體重能有一百七八十斤重,坐在她的脖子上,當時就聽到嘎吱吱的響,她的頭當時就抬不起來了,腰也直不起來了。鄒彩榮又被他們戴上手銬,銬在床頭,站不起來、坐不下。她就靠一條腿站著,一個小時、兩個小時、十個小時,二十個小時開始腿疼,然後腿麻木、失去知覺。同室的人看不下去了,找幹警,幹警躲了。二十四個小時,手腫了、黑了、手銬卡在肉裏。二十八個小時解開手銬時,鄒彩榮的腿已經不會動了,上廁所不會走了,拖、蹭、挪,費了很大勁才到廁所。回到監室時,好幾個人才把她抬上床,很久不能枕枕頭,下不了地。
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五日,鄒彩榮被釋放。中山派出所的宋亞巍和前進區「六一零」的李巍,先後到鄒家問是誰上網揭露鄒彩榮二次被送哈爾濱的事,而且還警告,以後不能上網。還誘騙她說:放棄信仰就給低保和廉租房等所有的社會福利待遇。
在這期間,鄒彩榮的母親承受不住打擊,在思念女兒中含冤離世。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的一天,鄒彩榮和來串門的親戚朋友看大法錄像,剛坐不到五分鐘,中山派出所的教導員邵福祥、王姓惡警、孫義斌等駕車趕到,不由分說抓走她的朋友,還搶走她家的影碟機。惡警邵福祥瘋狂地要抓走過路打抱不平的人,還叫囂要封鄒家的門。
在這十三年的迫害中,全國有多少這樣的家庭在承受著苦難?一個十幾歲本應朝氣蓬勃的孩子,從相片上看卻像二十多歲。這就是經過十三年的迫害,在孩子的臉上、心靈上留下的傷痕。一個從十歲就開始經常過著沒娘的日子的孩子,小小年齡開始擔起家庭的重擔,買米、買麵、買菜、洗衣、引火做飯、照顧視力不好的父親、又掛念遠在監獄的母親,掛念著母親的安危。逢年過節,小朋友都有母親陪著上街買新衣服,他卻不能,只有跑開,遠遠地看著。想念媽媽的時候,含淚忍著,卻不知對誰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