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王亞富被下家堡派出所所長馬英魁綁架,送往清原縣大沙溝看守所關押11個月,期間受到張所長、管教趙立華指使犯人開圓明在三九天把衣服扒光洗冷水澡十多盆,然後拳打腳踢,用鞋底打臉,強迫勞動,篩沙子,拉犁杖翻地。最後強迫交罰金和伙食費共計1400元。
2005年11月,王亞富去往卜屯途中,被井喜忠、閆姚非法抓捕到派出所。副所長楊建宇、井喜忠(司法)將王亞富非法送清原縣公安局二樓坐鐵椅子一宿,被國保大隊長王興傳打嘴巴子,還有兩名警察灌酒三、四斤,往鼻孔裏插點燃的煙捲三四盒,折磨將近一宿,第二天送大沙溝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勒索現金3500元。
2007年4月,王亞富在家中被綁架,送大沙溝看守所關押15天,(參與者下家堡所長呂學偉、井喜忠),後由潘學民、楊建宇兩個警察送至撫順吳家堡教養五個月,在教養院受到非人的折磨,因不背監規被管教孫憶一拳打倒在地,用腳踹後背。警察指使犯人崔野經常逼迫轉化,不轉化就罰飛(一種酷刑)、面向牆長時間站立,每天早七點至半夜十二點強迫做手工勞動。後被教養院保外就醫,勒索押金1500元,被管教王立新勒索1000元後才放回家。回家後每月必須開一次病假條,共計十多次花費500多元。
2009年6月,王亞富又被下家堡派出所所長呂學偉、副所長楊建宇和其他四名警察從家中綁架送大沙溝看守所關押,被勒索現金3600元後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