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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之惡行 他日之鐵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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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又遇過年時節,遼寧大連法輪功學員孔憲國的家人心情格外沉重,孔憲國被綁架、非法關押在看守所已是一年有餘,期間遭刑訊逼供,經歷無理的開庭……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日,西崗區法院第一次非法庭審孔憲國。過程中,孔憲國揭露警察對他刑訊逼供,審判長李鐵錚問有甚麼酷刑,孔憲國說:警察把他摁住,把點著的煙往他鼻孔裏塞;強行往他嘴裏灌酒……。李鐵錚打斷孔憲國的話,不讓他往下說。所謂公訴人孫敏問:有甚麼證據?孔憲國指著胳膊上傷痕給他們看。李鐵錚、孫敏等一干人都無話可說。

九月二十一日,西崗區法院再次非法庭審孔憲國。奇怪的是,審判長李鐵錚竟宣讀了涉案單位的證詞──大連市國保大隊的證明材料,說沒有刑訊逼供孔憲國,沒有傷害其身體等等。孔憲國表示自己已經遍體鱗傷了,這就是證據。李鐵錚讓孔憲國出示證人,孔憲國說:「我有證人,姜明,他知道我被打的全過程,但他不可能給我作證。」這是因為姜明本人是大連市國保大隊副支隊長,是犯案者的上司,而且其人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曾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

孔憲國被國保大隊警察秘密刑訊逼供,在現場的都是同謀者。李鐵錚作為所謂的「法官」,對「遍體鱗傷」這個眼前確確實實的證據採取視而不見,卻明知故問的向受害者索要證據、證人。這不是流氓法官是甚麼?

孔憲國在大連魯雅裝飾有限公司工作,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八日,被大連市公安局朱旬等警察綁架,並搶劫其私人財物達四萬餘元。警察也知道自己幹的事見不得人,不但不通知家人,還逼公司老闆也不許告訴家人,甚至在家人找上門來也不承認,百般推脫、刁難。孔憲國被綁架三十三天後,家人才被告知去領取所謂的逮捕通知書,而在通知書上,既沒有辦案人姓名,也沒有抓人日期。

母親思子心切,打電話問朱旬:「我兒子是你們抓的嗎?」朱旬不回答,卻反問:「你從哪兒得到我的手機號?」孔母告訴從老闆那兒,朱旬說:「那你找老闆要吧。」隨即掛斷了電話。兩天後,孔憲國的父母又打電話問朱旬:「兒子是否被你抓去的。」朱旬仍不回答,反問:「你把我的號碼都告訴了誰了。」孔母說:「我到處找兒子,碰到誰就告訴誰了,你們到底是黑社會還是公安,為甚麼不通知家屬,還不讓老闆通知家屬,還讓我們找老闆要人。」這時朱旬又掛斷電話,再打電話不接了。

直到二零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朱旬才打電話叫家屬到魯雅裝飾有限公司去拿(非法)逮捕通知書,而所謂逮捕通知書上面,連辦案人、綁架日期都沒有。至此,因修煉法輪功,孔憲國已被綁架三十三天了。於是孔家妹妹再次找到大連市公安局違紀違法警察督察支隊,在諮詢處,孔家妹妹打電話與督察支隊聯繫,接通電話後,問對方姓名,對方拒絕,只說 「我是十五號,違法的警察叫朱旬,警號200578。」 孔家妹妹問:「我哥失蹤了三十三天了,是哪個部門抓的,朱旬是哪個部門的,到哪兒能找到他。」這個「十五號」說: 「不用問了,就知道是大連市公安局抓的就行了,不要問是哪個部門辦的,這是秘密。」 孔家妹妹問:「快過年了,我想見到本人。」「十五號」告訴:「見不到,連律師都不一定能見到孔憲國本人。現在已提交大連市檢察院調查階段,誰都不能見。」

連律師都不能見到孔憲國本人,法官李鐵錚還裝模作樣的向受害者要證人,這不是流氓法庭是甚麼?

一年過去了,孔憲國仍被非法關押在大連看守所,李鐵錚、孫敏、朱旬之流仍在謀算著如何將其入罪,殊不知今日行此齷齪勾當,正是他日將自己送上審判台的錚錚鐵證,而且日子不會遠了,李鐵錚之流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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