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的年底,我在貼真相時被惡警跟蹤綁架到看守所。我一直在向內找,找到了許多執著心,如學法不入心,被常人的情糾纏著,放不下對兒女的情、夫妻情、朋友情,加上在黨文化中養成的爭鬥心、顯示心、歡喜心、做事心以及證實自我的心等等,修煉中有漏,才被邪惡鑽了空子,被惡警綁架,企圖誣判迫害。
師父是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的,師父說:「我們是連舊勢力的本身的出現、它們的安排的一切都是否定的,它們的存在都不承認。」(《芝加哥法會講法》)我們是助師正法的法徒,師父不承認舊勢力,我們也不承認。修煉中,我們有執著,可以在法中放下;有人心,可以在法中修去,舊勢力是沒有資格迫害我的,我堅信只要我在法中歸正了自己,放下了執著,師父一定會救我脫離苦海的。
師父在講法中一再教導我們要多學法,學好法,因為「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精進要旨》<排除干擾>)在那個特殊的環境中,在近一年的非法拘押中,我就自己創造條件學法、背法。沒有書,我用信箋紙把自己記得的、會背的法都默寫下來,環境安靜時,就靜靜的背,環境不安靜時,就拿出自己默寫的「書」來看,或者讀,深刻領會師父所講的法理。在魔難中的實修中,我還真領會到了很多在平時沒有悟到的法理。
被綁架後,惡警一直威脅、利誘、恐嚇我,讓我說出資料點及其他同修的名字,我不為所動。後來惡人想了一個激將的辦法,拿出背著我抄家時拍的照片讓我看,我一看到師父的法像,指導我修煉了十二年的大法書籍,煉功用的MP3時,心疼得眼淚都快流下來了,因為自己修的不好,沒能保護好師父的法像及大法書籍,一時間慚愧、悔恨、仇恨的心都出來了。我怒斥惡警:我的私人物品,你們憑甚麼搶走?惡警說:我們是依法沒收。我說:你們是執法犯法。惡警問犯了甚麼法?我說:天法!惡警又說:我們犯法?為甚麼我在外邊,你在裏邊?我說:等到人民公審你的那天,你就進來了!氣恨、委曲、仇恨的心,使我忘記了一切,只顧洩私憤了。
回到監室後,慢慢冷靜下來仔細一想,我這樣做符合法的要求嗎?符合師父的教誨嗎?師父在法中告訴我們:「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作為一個修煉的人來講,我說修煉人是沒有敵人的,你們只有救人的份兒,沒有用人的手段、用人的理去懲治人和判決人的份兒。這是個根本的問題呀。」(《芝加哥法會講法》)。我是一個修煉人,怎麼能像一個常人一樣,不理智的大吵大嚷呢?惡警是行了惡,參與了迫害,但他們是在被謊言的欺騙中,無知中對大法犯了罪,作為大法弟子,我們有責任告訴他們真相,制止他們繼續行惡,因為「師父在正法中是救度一切眾生的,不只是善的,當然也包括惡的。」(《向世間轉輪》)他們也是師父要救度的一部份生命啊!放下了那個為私為我、洩私憤圖報復的常人心後,看到惡警就不那麼恨了,只是覺得他們很可憐,被邪黨矇蔽、欺騙,還為邪黨賣命殉葬也不自知。在後來的日子裏,我就利用一切機會給警察、給法官、檢察官、給一切有緣人講真相。
是國保大隊的教導員帶人抄了我的家,第一次非法提審時,我曾經罵她是迫害法輪功的劊子手,手上沾滿了法輪功學員的鮮血。第二次提審再見到她時,我有了一個平和的心態,我和善的問她:你知道江澤民為甚麼迫害法輪功嗎?她說不知道。我說:你這不是盲目的參與了迫害嗎?善惡有報是天理,將來你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的。於是我就從天安門自焚到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從《九評》到退黨大潮,從惡報案例到惡人榜,一直給她講了一個多小時,最後建議她回去好好看一看《九評》,看一看曾經的公安部官員葉浩先生的《走出政治,走入修煉》VCD光盤,明白真相後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這名從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一直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警察,靜靜的聽完,最後說:好!我回去一定看。
將近半年後,起訴書下來了。看守所的一個副所長連續三週週一查監時都叫我把起訴書拿給他看。第三次看後(已接近開庭時間),他假裝關心的對我說:去到法庭上好好認錯,爭取少判幾年。我說:我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錯的是江澤民。是他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對一億人的正信進行殘酷的打壓,數十萬人被投入監獄,三千多人被迫害致死。說到這兒,他惡狠狠的打斷問我:你看見了嗎?是你看見的嗎?我還是平靜的回答他:我沒看見,我怎麼會看的見呢?只有你看得見,雲南省的第一例迫害致死案就是發生在你們這個看守所。他一聽,嚇得轉身就走,邊走邊說:他是自殺。我說:你們不抓進來迫害,他會自己跑來這裏「自殺」嗎?我悟到:及時揭露邪惡的迫害,也是講真相、制止迫害的一種方法,不但伸張了正義,也起到了震懾邪惡的作用。
非法開庭前,家人一再說要為我聘請律師,我不同意,因據我所知,我們這個小縣城裏還沒有一個正義律師能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我雖然不懂法律,但我可以在法庭上向法官、檢察官們講真相,用事實為自己、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
法庭上,我抬頭挺胸,正氣凜然,針對公訴人的非法起訴,一一駁斥:法輪大法是正法,既不是教,更不邪,也沒有組織。憲法規定了每個公民都有信仰和不信仰的自由,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宇宙大法,修心養性做好人,做一個比常人中的好人還要好的人,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既不犯法,更沒犯罪。真正犯罪的是江澤民,他把自己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錯誤的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迫害……我講了迫害真相,講了大法洪傳了一百多個國家,得到了世界各國的幾千個褒獎,在其它國家都是合法的,實際上法輪功在中國也是合法的。沒有任何法律說法輪功違法;講了江澤民、羅幹等被法輪功學員告上了三十多個國家的法庭;講了全球將要公審江澤民;要求法官能站在公正的立場上秉公執法,不要參與迫害,害人害己。法庭上一片寂靜,法官聽我自辯後,只問了一句:那麼上網是甚麼?我說:法輪功學員學法煉功、上自己的大法網站,當然是合法的,是天經地義的。
旁聽席上庭審中途聽到消息後趕到法院的八旬老母親高聲質問法官:法輪功有甚麼不好?為甚麼迫害我女兒?法官無語。我走過去對母親說:媽媽!我做的事是宇宙中最正的事,我將是你永遠的驕傲!母親回答說:是!
我轉過身來對法官、檢察官及在場警察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共產黨才是最大的邪教!」正義的呼聲響徹法庭內外。我不怕他們枉判重刑,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呢?師父說:「神在世 證實法。」(《洪吟二》<怕啥>),在這場正邪較量中,我向中共的公檢法不法人員展示了法輪功學員放下生死,直面邪惡的正念。
庭審後被邪惡非法誣判四年刑期,家人在邪惡威脅下,一再囑咐不要上訴;看守所長也來勸說,說不要上訴了,因為上訴是為了減刑,政治案是減不下來的。我說我一定要上訴,我上訴的目地不是為了減刑,而是為了制止迫害講真相。他說講真相就法庭上講。我說法庭上講了(州中級法院直接開的庭,上訴的話必須到省高院),還有省高院沒有講呢。
師父說:「在魔難面前如何做,都得自己去悟。每次的提高就是自己證悟的果位在昇華。」(《精進要旨二》〈路〉)我當時想:上訴書可以系統地、全面地把真相講的更清楚,不上訴,就失去了向省高院法官們講真相的機會了。而且看守所裏有很多人我都沒機會給他們講,上訴書寫出來,會有更多的人了解真相。據後來所知,上訴書交上去後,不止省高院、州中院的法官看過了,就連縣政法委、「610辦公室」也拿去看了,看守所的正、副所長及管教多人也都看了。上訴下來是所謂「維持原判」,送省女子監獄執行。我不動心,在去省監獄的路上,我一直發著正念:解體所有參與迫害的黑手、爛鬼、亂神,鏟除共產邪靈的邪惡因素,請師尊加持弟子正念正行,闖出黑監獄。
到了省女子監獄,我看到了高牆內那些身著囚服的女犯時,心裏想:這裏不是我修煉的地方!我不進去。我心裏一遍一遍的求師父:師父,救我出去!師父,救我出去!……
到了那裏先要查體,到醫院一檢查,血壓高!做心電圖:也不正常。我知道這是假相,因為我頭不昏,眼不花,心也不慌,這是師父在救我出去呢!結果監獄拒收,看守所也不敢留,立即通知家人去辦了「保外就醫」,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看守所。再一次見證了「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師徒恩>)的無邊法力。我又溶入了助師正法救眾生的洪流中。
師父救我出了苦海,我只有加倍努力做好三件事,才能報答師父的救度之恩。
謝謝師父!
謝謝各位同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