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的癥結在哪裏?這是很多地區思考的問題。本人對利用法律反迫害相對思考的多一些,最近又參加幾次鄰近地區營救同修的交流和切磋,想到了許多,也思考了許多。寫出來,借明慧網更廣泛的和大家交流。不妥之處,敬請各位同修慈悲指正。
先說參加鄰近地區營救同修的交流。鄰近地區的一位同修被邪惡綁架後,當地同修開展了緊急營救。但是,一個月的時間過去了,同修仍然沒有被營救出來,反而被邪惡下了所謂的逮捕令,面臨著非法的審判。
交流進行了半個多小時,鄰近地區參與交流的十幾位同修一直在講:在同修被邪惡綁架後,我們已經幾次在明慧網曝光邪惡對同修的迫害;整個地區的同修分成幾個小組發正念(二十四小時接力發正念,近距離發正念);以同修被綁架為題的真相材料,可以說散的大街小巷到處都有;做通家人的工作、陪同被迫害同修的家人到公安局看守所「要人」也去了幾次……,可是十幾天過去了,邪惡就是不放人。沒有辦法,我們想到了到北京請維權律師為這位同修做無罪辯護。可是,邪惡還是不放人,反而公安國保把同修轉給了檢察院,檢察院已經對我們的同修「立案逮捕」,我們的同修面臨非法的審判……
一位同修說:我們做了這麼多,非但同修沒被營救出來,邪惡的迫害卻步步升級?這是為甚麼?這是為甚麼?聽得出,也看得出,鄰近地區的同修希望儘快把被綁架同修營救出來的迫切心情,溢於言表。
也許這樣的交流場面,在營救同修的問題上很多地區都出現過。
不知同修注意到沒有:鄰近地區參與交流的同修講了那麼長時間,目標都集中在怎樣把同修儘快營救出來。這種心情可以理解。可是,我們不是為營救同修而營救同修。我們的基點是證實法、講清真相、救度眾生。
迫害發生了,我們肯定要反迫害,肯定要營救同修,肯定要揭露迫害。我們是否想到:通過營救同修的過程,我們該證實的法,是否整體證實到了位?通過營救同修的過程,我們該講清的真相,是否整體講到了位?通過營救同修的過程,我們對邪惡的揭露,是否整體到位?通過營救同修的過程,我們該救度的眾生,是否達到了師尊要求的數量?通過營救同修的過程,我們是否在某一個問題上比如怎樣利用法律反迫害有效的救度眾生,我們整體是否提高上來了?……
如果我們從這幾個方面想到了、做到了,達到了師尊的要求,達到了法的標準,可能這位同修自然也就回來了。
其實,這樣一交流,許多地區的同修一點就透:是啊,我們把目光完全集中到對同修的營救上,一門心思的想把同修營救出來,而忘了師父所要的和正法對我們的要求,又怎能會成功呢?
其實我們大法弟子遇到的任何事,都有我們修煉的因素在裏面。我們時時刻刻都應該圍繞證實法、講清真相和救度眾生的基點去思考,去做事。而我們往往在做事中忽視了基點,偏離了基點,這也許是營救同修不能取得好的效果的普遍原因。
基點擺正了,思路理清了,接下來就是紮紮實實真正用心做事了。說到用心做事。師尊在《大法弟子必須學法》講法中有這樣一段法:「做了一大堆事,回過頭來一看,都是在用人心做的。人做人事,卻不是用正念,沒有大法弟子的威德在裏頭。那換句話講,在神的眼裏看,那就是糊弄事,不是威德,也不是修煉,雖然做了。」
我個人理解,甚麼是糊弄事?做事不用心,或是不用心做事,就是糊弄事。糊弄事,可不是小問題。我們做了那麼多事,我們修煉了這麼多年,到頭來,由於沒有用心而最後落一個「糊弄事」、落一個「也不是修煉」。這問題不嚴重嗎?糊弄來,糊弄去,糊弄不了別人,最終糊弄的是自己。
我們在營救同修方面存不存在不用心、糊弄事呢?
我舉家鄉地區營救同修的一個例子來說明問題。當然把問題擺出來,不是批評誰,是為了我們整體的提高。
家鄉地區發生的迫害是這樣的:一位男大法弟子前幾年被邪惡綁架到邪惡的勞教所,後來這位男大法弟子機智的逃離了邪惡黑窩。隨後邪惡以「抓捕在逃犯」的名義到處「通緝」這位大法弟子。在外地流離失所幾年,後來這位大法弟子回到了家中。
2008年,臨近邪黨奧運前,當地邪黨鄉政府得知這位大法弟子在家,十幾名不法份子打著執行公務---「抓捕在逃犯」的名義,闖到這位大法弟子家裏,欲行綁架。這位大法弟子的妻子和妹妹(都是同修),上前攔阻這些被邪惡操控的人不讓他們綁架,並和這些人講真相。這些人一看不能得手,假惺惺的退出大門之外,這姑嫂倆本來想禮貌的送走這些人。誰知,這些人反而趁這姑嫂倆不注意,連同兒媳婦一同綁架到鄉派出所。
當晚,兒媳婦被放回。邪惡說這姑嫂倆「涉嫌甚麼妨礙執行公務」,第二天把姑嫂倆就劫持到縣看守所。
迫害發生後,家鄉同修緊急展開營救。採用的方法和步驟和上面提到的鄰近地區的情況差不多。上網曝光、發正念、家人到看守所「要人」、散發揭露迫害的真相傳單……能想的辦法基本都想了,最後也請了律師辯護。
可是,兩個月之後,這姑嫂倆同修非但沒有被營救出來,反而被邪惡非法判刑。雖說邪黨法院對這姑嫂倆的判刑不是很重,小姑子五個月,嫂子半年。但是,邪惡的迫害畢竟得逞了,關鍵是讓不明真相的眾生(包括參與迫害的政府官員、警察、檢察官、法官)對大法犯了罪,對大法弟子犯了罪。
在請律師之前,當地同修進行了交流,像上面提到的鄰近地區一樣,也是大家把眼光全集中到對同修的營救上而忽視了從那幾個方面圓容師父所要的。問題的癥結找到了,但是這姑嫂倆同修還是被判刑,一直被非法關押到邪惡非法認定的所謂刑期,才回家。
這就又是問題了,既然悟到了問題的癥結,為甚麼我們的同修還是沒有被放回來?回過頭來思考,還是我們整體用心沒有到位。
比如說對邪惡迫害的揭露。因為迫害的表面形式不一樣,我們對邪惡迫害的揭露就不能千篇一律。在家鄉同修對姑嫂倆的營救上,發正念就不用說了,就說在揭露迫害方面,當時家鄉同修以「哪哪村姑嫂倆大法弟子被邪惡綁架」為題,做了大量揭露迫害的傳單;要求無罪釋放這姑嫂倆的真相標語,貼的縣城大街小巷全是。
問題到底出在哪裏?我曾經到這姑嫂倆的村裏去,無意中聽到了村裏人的議論:甚麼那姑嫂倆被非法抓走(眾生不知道這是對好人的綁架迫害)?他們家都信法輪功,國家早就不讓練了,他們家非煉,全家人還上北京為法輪功上訪,這不成心和國家對著幹嘛!國家不抓這樣的人,抓誰呀?前幾年他們家男的上北京上訪,被縣公安局從北京抓回來關進了勞教所,後來他自己從勞教所逃了出來,這不是「在逃犯」嗎?今年國家要開奧運會,人家(指邪黨鄉政府)怕他們到北京「鬧事」,這不,來抓這家的男的,他妻子和妹妹不讓抓。人家是抓「在逃犯」執行公務,他妻子和妹妹擋著攔著不讓抓,這不是「妨礙執行公務」嗎?你說,能不判她們嗎?
類似的議論,我想很多地區的同修都聽到過。
這說明了甚麼?說明了民眾還有很多心結沒有打開,說明了我們沒有從道理上給民眾把真相講清楚、講到位。
我看了家鄉同修揭露迫害的傳單內容,傳單只是簡單的說了一下姑嫂倆被非法抓走、關押在看守所,看守所不放人,說鄉政府對姑嫂倆「妨礙執行公務」的罪名是誣陷等等,傳單的最後是結論性的語言:甚麼迫害大法弟子是犯罪啊,甚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啊。至於說,為甚麼迫害大法弟子是犯罪?為甚麼迫害大法弟子會招致不好的報應?特別是為甚麼說給這姑嫂倆扣上「妨礙執行公務」的罪名是對姑嫂倆的誣陷迫害?這些很能打開民眾心結的道理,傳單沒有講。
由此我想到了一些揭露迫害的文章。這樣的文章一上來就說「哪哪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已達半年之久」;至於為甚麼說對大法弟子的關押是非法的,文章沒有說。文章接下來就是「甚麼家人去『探監』,邪惡的監獄、勞教所不讓會見,監獄勞教所侵犯了會見權」。云云。殊不知,在法律上規定,會見權是罪犯和罪犯家屬的權利。要求會見權,就是承認自己是罪犯或罪犯家屬。
關鍵是避開眾生的心結,沒有給眾生講清本質的東西,就不能真正救了人。要打開眾生的心結,就得轉變眾生的思維。這裏面關鍵是轉變我們的思維,因為我們幾十年也受了黨文化的毒害。
比如說師尊要求我們深度講真相。對於天安門自焚,我們不能總是停留在「是假的、是偽案和對幾個疑點的分析」。戳穿「天安門自焚」背後的實質問題,讓民眾明白法輪功和法輪功修煉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就像清華大學和清華大學的學生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樣。不能說清華畢業的學生中出了一千名貪污犯,就說是清華大學教的!甚至清華畢業的學生全成了貪污犯,也不能說清華大學是培養貪污犯的學校。引導民眾從黨文化思維中擺脫出來,用一種辯證的思維去看問題,也就等於掌握了識破謊言的萬能鑰匙。
話題還回到家鄉地區營救同修揭露迫害上來。這姑嫂倆受到迫害,準確的說是這個修煉的家庭受到迫害,我們應該用心全面的想一想:通過同修被綁架、被誣陷迫害這件事,我們應該從哪些方面去證實法、去講清真相、去揭露邪惡?眾生的心結是甚麼?
從村民的議論中,我們悟到,幾十年黨文化的毒害,使民眾的頭腦中真正是黨政不分了。分不清甚麼是黨、甚麼是政府,也就分不清甚麼是黨務、甚麼是公務了。邪惡霸道的「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的法律觀,使民眾錯誤的認為:凡是被法院判刑、凡是被監獄關押過的、凡是被公安部門限制過人身自由的人,都是違法犯罪的罪犯和壞人。這就是民眾在這件事上的心結。
在當地同修小範圍切磋的基礎上,針對當地民眾的心結,我們寫出了一篇揭露迫害的文章──是執行公務,還是迫害好人的犯罪?(有興趣的同修,可參看明慧網2008年10月份的報導)
文章的開頭,我們不迴避邪惡給這位男大法弟子扣上的「在逃犯」的罪名。我們順著民眾的思維,用很直白的語言寫出了這姑嫂倆被綁架事情的原委。因為人關注身邊發生的新聞,我們用這樣的開頭是為了吸引民眾的注意力。
順著常人的思維,我們敘述完這姑嫂倆被冠以「涉嫌妨礙執行公務」的罪名被綁架關押到看守所的原委後,筆鋒一轉,我們從歷史和現實的角度,通過兩個例子來說明:並不是被判過刑、被關入過監獄、被公安機關限制過人身自由的人,都一定是罪犯和壞人的道理。
我們先舉出歷史上南宋的岳飛。岳飛曾經被奸臣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栽贓陷害被投入監牢,最後屈死在風波亭。岳飛是罪犯嗎?我們的回答是:岳飛不是罪犯,真正的罪犯是陷害岳飛的奸臣秦檜。
我們再舉出現實中的例子。上個世紀一些敢於講真話、有思想的人,關心國家、民族的命運,講了真話、實話,到頭來,反被扣上「反革命、右派、反黨、反社會主義」等等一類的政治罪名(像「盜竊罪」、「殺人罪」、「貪污罪」、「誹謗罪」等,才是真正的法律罪名。法律罪名是為了懲罰犯罪的,而政治罪名是為了實施政治迫害犯罪的),被關進了監獄……這些人是罪犯嗎?
公正的歷史說:這些人不是罪犯,真正的罪犯是那些發動政治運動、搞所謂的無產階級專政、對中華民族的古聖先賢如孔子大加詆毀、把這些忠直之士關入監獄進行政治迫害的組織和邪惡壞人。
雖然這些忠直之士在所謂的文革結束後被「平反」了,可那是「平反」嗎?平反,只有公正的歷史,才有資格為受到邪惡迫害的無辜好人「平反」。一個迫害了好人的組織,不說是誠心向被迫害者道歉,誠心的求得被迫害者的原諒,向人民謝罪,向歷史謝罪,反而恬不知恥的賴在歷史的舞台上,大言不慚的給被自己迫害的人搞甚麼「平反」,讓被自己迫害的人對自己感激涕零!天下還有比這更不要臉的流氓組織嗎?
可悲的是,我們還有多少同胞直到今天還沒有識破這個流氓組織的真面目,當上蒼要誅滅這個邪惡的流氓組織時,仍然聽不進大法弟子的善意忠告,非但不退出這個邪惡的流氓組織,反而還在聽信這個流氓組織的謊言,助紂為虐,迫害好人……說到那些遭受罰款、抄家、抓捕、起訴、審判、關押的大法弟子,他們違法犯罪了嗎?懲惡揚善是法律的本質。一個人只有違反了懲惡揚善法律、傷天害理、行邪作惡,才構成了違法犯罪。
具有法輪大法這一偉大宇宙真理的公民──大法弟子,奉行真善忍的理念,修心向善,時時處處做真善忍的好人,根本就不會存在任何的違法犯罪。所以,大法弟子根本不存在成為罪犯的問題。
對大法弟子的罰款、抄家、抓捕、起訴、審判、關押,恰恰是對大法弟子的敲詐勒索、入室搶劫、綁架、誣陷誣告、枉法裁判和非法拘禁的犯罪。迫害大法弟子的組織及其幫兇,才是真正的罪犯。
警察或是政府部門抓捕罪犯、「在逃犯」,確實是執行公務;反過來,如果你所抓的人,是一個信仰真善忍、修心向善的好人,而不是一個行邪作惡、危害社會的罪犯和在逃犯。非但不能說,這是執行公務,反而是綁架好人的犯罪。
說到執行公務。關鍵甚麼是公務?維護公平正義、保護善良、懲治犯罪,制止邪惡,就是一個政府公務員應該執行的公務。說得再高一點,維護真理,倡行善良,揭露邪惡,清除邪惡,使天下太平,百姓安居樂業,才是公民社會最大的真正的公務。
老百姓養活了政府,政府公務員就應該公正執行公務而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維護善良。而中共邪黨治下的政府公務員,幾十年來執行的根本就不是「公務」,他們執行的是禍國殃民的「黨務」!中共邪黨的黨務,說白了,就是邪務、惡務!三反五反、大躍進、反右、文革,到今天的迫害法輪功,哪一件不是禍國殃民的「黨務」?綁架大法弟子,絕不是甚麼執行公務,而是禍國殃民的違法犯罪!是邪惡的黨務。
文章的最後,呼籲當地的民眾,通過上面的分析,看清到底誰才是真正的犯罪,並從而對是否退出曾經為禍中華的中共邪黨流氓組織,做出自己的理性判斷和選擇。
這應該是一次整體提高的過程。這樣做,這樣思考,肯定是比那種泛泛的揭露迫害的文章,要費心費力的多。費心費力就要用心,就不能糊弄。
我們悟到,我們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過程,真的像一場考試。每一次的迫害發生,都是給我們出的一道題,既是出給某一地區同修的,也是出給我們大陸整體的,甚至是全世界大法弟子這個大整體的。如果我們每一道題,都能夠從師尊所要的去思考、去回答,不懂在法上悟,多學法,學好法。這道題我不會答,虛心問一問同修,用心的看一看其他同修的交流文章;別人、別的地區不會回答的問題,自己悟到了,寫出來,發在網上,讓別人、別的地區的同修參考。最終,這張考卷的每道題,我們整體都答對了,都得了滿分。
正法已經到了最後的最後,就像這場考試離最後交卷的時間越來越近。最後快收卷的提醒鐘聲,已經敲了幾遍。我們是不是該整體上回過頭來對整張考捲好好檢查一下?沒做對的,趕緊從法中找一個對的答案填上去;過去不會答,還空著的,從法中找一找或是找同修問一問,思考思考,補上答案。比如對利用法律反迫害的問題,2009年底,國際社會已經對邪惡的元凶首惡定罪,並下了國際逮捕令。既然元凶首惡都被定罪逮捕,2010年、2011年,過去了兩個年頭,有多少地區至今還停留在我們有罪無罪問題上和邪惡幫兇討價還價的無罪辯護,而沒有實現徹底否定迫害、對邪惡幫兇控告的突破。
正法已經整體推進到最後,我們仍然侷限在對邪惡迫害泛泛的揭露是遠遠不夠的,我們必須控告邪惡,因為控告邪惡,不僅包括對邪惡的揭露,重要的是能夠震懾邪惡,制止犯罪,徹底清除邪惡,讓眾生看到希望和曙光。
最後,我們把話題還拉回到營救同修上來。營救同修也不能侷限在那些剛剛被綁架的,那些被監獄、勞教所非法關押多年的同修,同樣更需要我們營救。我們不能想像,正法結束了,我們那些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的同修,踉踉蹌蹌的從監獄、勞教所出來去圓滿?
怎樣營救被非法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的同修?最徹底的辦法就是對監獄、勞教所的法律控告。同樣,我們對監獄、勞教所的控告,也不是為控告而控告。在控告的過程中,通過對迫害大法弟子迫害犯罪的分析,讓眾生(包括參與迫害的監獄警察、勞教所的警察)明白:誰才是真正的犯罪?誰才是真正的好人?目地還是為了講清真相、救度眾生。
至於怎樣控告監獄、勞教所,我們可以用「濫用國家法律非法拘禁罪」來控告,通過對刑法三百條的分析,有理有據的說清:甚麼是邪教?中共邪黨才是叫人行邪作惡的邪教組織;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和億萬大法弟子的修煉實踐,充份證明法輪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正法;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及其幫兇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才是真正利用中共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真正犯罪。具體的思路,可以參考明慧網相關的交流文章。
同修們,讓我們在正法結束的時候,每個人都交上一份圓滿的答卷,不負師尊對我們、對眾生的慈悲救度。